勞動法求助急需!!謝謝,懂勞動法的,幫忙一下 謝謝

時間 2021-05-05 21:01:38

1樓:

1.你得保留工廠的廠牌,工資條等等,證明你和公司勞動關係

2. 按合同法:你可以得到兩倍的工資----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同時你還可以獲得勞動補償金------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要求兩個月工資的補償.一個是補償的一個月,一個是代通知金一個月.合計兩個月.

懂勞動法的,幫忙一下!!!謝謝!!!

3樓:匿名使用者

個麼是倒閉了??

1,補償金按工作年限來算的,你是剛好工作了10年嗎,正好10年(病假也算在工齡內)的話這樣算,10*前十個月平均月薪。滿一年算一個月月薪,不滿半年算半個月。

2,病假期間,按勞動法規定也要繳社會保險的,你媽媽得提供證明的。保險可以仲裁補繳,病假工資仲裁補發。

3,是指離職的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你媽病了請假了2個月沒發,當然按應該發放的數目加進去算月平均工資了。因為法律規定要發,是公司不發的。

第十六條 工人職員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連續醫療期間在6個月以內者,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十三條乙款的規定,支付病傷假期工資標準:本企業工齡不滿2年者,為本人工資60%;已滿2年不滿4年者,為本人工資70%;已滿4年不滿6年者,為本人工資80%;已滿6年不滿8年者,為本人工資90%;已滿8年及8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100%

4樓:過客

既然勞動局幫助你們協調了,應該是能夠拿到應得的補償的。

你這種情況計算12個月平均工資的時候是包括病假那兩個月的,但是病假工資單位應當最少向你支付不低於最低工資的80%。

然後要扣除你的保險部門。這樣剩下的工資和你那10個月的工資一起計算經濟補償金。

強力求助(懂勞動法的幫幫忙)謝謝!

5樓:love56暘愐

第一:先要確定是不是工傷。 社會保障部令第17號 頒佈日期:

20030923 實施日期:20040101 頒佈單位:社會保障部 第一條 為規範工傷認定程式,依法進行工傷認定,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按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按照前款規定應當向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根據屬地原則應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第四條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本辦法第三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五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合同文字影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的樣式由勞動保障部統一制定。 第六條 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當場或者在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第七條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完整,屬於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範圍且在受理時效內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第八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需要可以對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協助。

用人單位、醫療機構、有關部門及工會組織應當負責安排相關人員配合工作,據實提供情況和證明材料。 第九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進行工傷認定時,對申請人提供的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不再進行調查核實。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格式和要求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要求出具證據部門重新提供。

第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委託其他統籌地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相關部門進行調查核實。 第十一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進行調查核實,應由兩名以上人員共同進行,並出示執行公務的證件。 第十二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進行調查核實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根據工作需要,進入有關單位和事故現場; (二)依法查閱與工傷認定有關的資料,詢問有關人員; (三)記錄、錄音、錄影和複製與工傷認定有關的資料。 第十三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人員進行調查核實時,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保守有關單位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 (二)為提供情況的有關人員保密。

第十四條 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用人單位拒不舉證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受傷害職工提供的證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結論。 第十五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認定決定包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和不屬於工傷或不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 第十六條 工傷認定決定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用人單位全稱; (二)職工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身份證號碼; (三)受傷部位、事故時間和診治時問或職業病名稱、傷害經過和核實情況、醫療救治的基本情況和診斷結論; (四)認定為工傷、視同工傷或認定為不屬於工傷、不視同工傷的依據; (五)認定結論; (六)不服認定決定申請行政複議的部門和期限; (七)作出認定決定的時間。

工傷認定決定應加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傷認定專用印章。 第十七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送達工傷認定申請人以及受傷害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和用人單位,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工傷認定法律文書的送達按照《民事訴訟法》有關送達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工傷認定結束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將工傷認定的有關資料至少儲存20年。 第十九條 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用人單位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或者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條 進行工傷認定調查核實時,用人單位及人員拒不依法履行協助義務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懂勞動法的或者律師幫下忙

釣魚佬老頭 1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你可以申請仲裁。2 仲裁申請事項建議如下 a.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據此,用人單位應再...

懂勞動法的進來看看

可以控告並可以要求補償。勞動法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內的 二 用人單位以暴力 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 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

請求懂勞動法的朋友幫幫忙 謝謝

月工作日 250天 12月 20.83天 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 以月 季 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月計薪天數 365天 104天 12月 21.75天帶薪日比工作日多,所以一般用帶薪日 8計算。當然違法,你可以仲裁 具體怎麼計算勞動時間,可以看 勞社部發 2008 3號加班跟加點,不同具體 加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