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員工調職的問題,求懂勞動法的

時間 2021-09-08 09:21:05

1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是借調,按規定,你所有該享受的工資、福利待遇仍還在a公司,如果把休假看成是福利中的一種,那麼你在借調期間,如果按原在a公司每週上班6天來算,你到b公司後只應上5天半天班,則只需要到a公司補半天即可,上一天應該就超了半天了。對於此問題你可以和a公司商量少在a公司上半天或少到b公司上半天,否則就應多發半天的加班工資。如果協商不成你可以到勞動局進行諮詢求助——但最好不要走到這一步。

2樓:古龍溥心

你的工資還是a公司發吧,讓你不一天班,你就主張雙倍工資的加班費。週六加班都是雙倍工資的。

關於企業和員工的工資問題(懂勞動法請幫忙)

勞部發 1994 489號第7條規定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 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 日 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 日 小時支付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50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

勞動法關於保險的問題,新勞動法中對於員工保險是如何規定的?

法源厚德 針對你提出的問題,本律師做如下解答 只要你能證明你是在11年6月入職的,就可以主張勞動關係是自那時開始建立。那麼你可以要求公司為你補交11年6月至12年4月的五險。另外你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自11年7月至籤合同之日的前一日的雙倍工資。 可以要求補交,通過當地勞動監察支隊投訴 單位未在你入職一...

關於勞動法問題? 100,關於勞動法的問題?

個人覺得工齡還是應該能延續,因為法人沒有變,只是公司名稱的變更。我們假設一下 如果從一個分公司調動到另外一個分公司,那是不是也不能延續呢?這顯然是沒有道理的。您好,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三條規定 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等的變更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