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勞動法的進來幫忙一下謝謝

時間 2022-03-21 05:10:18

1樓:釣魚佬老頭

1、按國家勞動部頒佈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通常指的是一個月),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2、單位收取你們的服裝押金,屬違法行為,勞動合同法第九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完全可以理直氣壯地要求退回。

3、上述違法行為你可先向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投訴,他們會依法監督和追究的。如若不行再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憑仲裁部門的裁決書,主張你的合法權益。

再不給還可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樓:

首先這樣的公司沒什麼發展,建議你們找勞動仲裁部門,首先要回自己所得再找份好的工作。

按照《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 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 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還有這樣,最好是你們集體仲裁比較好辦,因為如果一兩個人沒什麼效果的,辦理太慢了,你們也耗費不起這個時間,所以你們最好集體到勞動仲裁部門舉報,要回所得。

3樓:

1、同意釣魚佬老頭的回答。

2、但是問題出在「這裡之前出了點事營業照被吊銷了」,按照《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吊銷營業執照後,公司從吊銷之日起,將失去原本的權利。你想這就等於這個「公司」是不合法的,雖然在經營,單位不能完全按照一個「企業」對勞動者承擔責任。並且也不符合「勞動法」的管理範圍。

3、所以你目前的「公司」的相關行為不能完全就勞動法來解決。你如果去勞動監察部門和勞動仲裁部門對方可能不會受理。除非告法院,不過這個費時,而且將來就算贏了也很難執行。

4、所以從一定程度上來說,單位不給你錢,你很難維權的。如今你只能想辦法找幾個同事,一起去找你們的頭,讓他把押金還給你們,工資能拿一點是一點,自後快點離開這個地方,去找個比較正規的單位工作,你要知道,營業執照吊銷,你就是為個人在工作,他欠你錢,逃走了,你去法院告都很難告,而且萬一在這種地方上班,出了點什麼工傷事故的,就可能出現每人賠償的情況。

4樓:諸神殿主

首先,你先申請勞動仲裁,要回你的工資,第二抓緊時間再找一個工作吧!這個公司不靠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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