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廣州陳一天律師
你好,你所說到的問題,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首先,不建議你貿然提起仲裁,因為要獲得仲裁或法院的支援,應當有充分的證據與理由,做到有理有據有法。因此建議你收集相關的證據之後才提起勞動仲裁。
其次,你公司雖與你達成一致意見簽訂一年勞動合同,但你公司一直沒有給你簽訂勞動合同(沒蓋章相當於沒簽合同),則自你到公司工作之日起一個月後一年內,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雙倍工資。
而且,你自2023年1月份起為公司加班卻得不到公司的加班費,用人單位屬違反勞動相關法律,你單位應當補發你的加班工資。另外,作為懲罰你單位不給你發加班工資,你單位應當另外支付你相當於欠你加班工資總額的50%-100%的加付賠償金。
再次,按照社保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職工購買社會保險。若單位沒有給你購買社保,則你要求用人單位給你補交。
再再次,你單位倒閉需要明確你單位的法人性質是****、股份公司、合夥還是個體工商戶。但無論那種法人型別,都不影響用人單位應當對你付的責任,但因單位性質不一樣實際操作會有所不同。
最後提醒,既然你與單位之間沒有簽訂合同,則應當收集材料充分證明你與你單位之間確實存在著事實勞動關係,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工資單、考勤表、考勤記錄、工作服、工作牌、工作卡、門卡、飯卡、介紹信、培訓記錄等。
如果條件允許,向律師求助有助於你的維權。
2樓:考拉
等公司倒閉了你還告誰去?你現在可以以快遞的方式向公司遞交一份解除合同通知,理由是公司沒有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然後去勞動仲裁,要求公司足額補繳社會保險,支付解除合同賠償金1個半月(從你入廠開始計算1年補償1個月不足半年按半年計算),加班你如果有證據的話也可以一起起訴。
我給私企公司幹了半年一直沒有給我上保險應該怎麼辦?
3樓:糾纏br10杝
到勞動局bai詢問此項事宜du,此公司做法屬於違法行為,zhi無故柯dao扣勞動者款項,勞動版
法規定試用期不權得超過三個月,三個月期滿還不簽訂合同的可以向勞動局提出申請,予以強制執行...時間越短越好,得到的解決可能就越大...
我在私人單位(公司)上班,快十年了,單位一直沒給上醫療保險,我怎麼才能解決這個問題
4樓:匿名使用者
去當地所屬區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沒上醫保,估計也沒簽合同吧(因為籤合同的話肯定會買保險的,當然也包括了醫保),這樣的話只要你可以提供在單位任職的證據,如工資條等一些實質證據或幾個同事作人證,可以申訴要求單位賠償,勞動法規定,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必須簽定勞動合同,否則可以要求企業以雙倍工資計算。自2023年1月勞動法實施以來計算,一共有22個月,減去一個月,那就是單位應該賠償你21個月工資。
沒有簽定合同這一點,已經足夠判定了。
5樓:匿名使用者
給老闆提呀?10年了還不辦這些手續,老闆也太不替員工考慮了吧?
6樓:惡魔新郎
你老闆太過分了,別擔心,你自己也可以買的,打**去當地的人事管理局貨人才市場問一下流程,自己買吧
公司沒給交保險怎麼辦?
7樓:華律網
如果是合法用人單位不交社會保險
,違反了社會保險法與勞動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同時也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並主張自已的法定權益,也可以向稅務機關負責社會保險徵收的部門投訴。同時,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而遭受損失的,勞動者還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一條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辦理保險就投訴到監察大隊啊,覺得工作不爽就提起仲裁,要求補繳保險和補償金 。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為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單位不為你購買養老保險違反法律規定。
《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
「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勞動者因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費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二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對違反保險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和財政部門、審計機關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範圍的舉報、投訴,應當依法處理;對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範圍的,應當書面通知並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處理。
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應當及時處理,不得推諉。」因此,你可以依法向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等機關進行舉報、投訴,或到勞動監察大隊申請仲裁!還有,注意收集你在公司上班的一些證據!
9樓:川澤隱
可以投訴到監察大隊,要求補繳保險和補償金 。
要求雙倍工資,最高不得超過11個月,並補繳社保。
建議協商,協商不成可申請勞動仲裁維權,衝裁維權請注意收集相關證據,以證明你在公司上班。
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為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單位不購買養老保險違反法律規定。
《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
「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勞動者因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費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二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對違反保險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和財政部門、審計機關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範圍的舉報、投訴,應當依法處理;對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範圍的,應當書面通知並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處理。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應當及時處理,不得推諉。」
10樓:美麗人生靠自己
勞動仲裁。拿著你的合同和出勤記錄。
請懂勞動法的朋友幫幫忙
一 哪怕只上了一天班,也需支付工資的 二 且在辦理離職手續時支付 三 你在試用期間只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辦理離職手續。我看了兩遍,看懂了你的意思。加薪後沒有續簽合同,這是你最大的錯誤。另外,你工作的公司是否是私人公司?如果不是國企,那你的疑問就不能成立。補貼這一條在勞動法上沒有明確規定,只是...
懂勞動法的進來看看
可以控告並可以要求補償。勞動法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內的 二 用人單位以暴力 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 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
請求懂勞動法的朋友幫幫忙 謝謝
月工作日 250天 12月 20.83天 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 以月 季 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月計薪天數 365天 104天 12月 21.75天帶薪日比工作日多,所以一般用帶薪日 8計算。當然違法,你可以仲裁 具體怎麼計算勞動時間,可以看 勞社部發 2008 3號加班跟加點,不同具體 加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