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對於勞動合同糾紛,採取的是先仲裁後法院的方式,所以先去勞動仲裁,若對於仲裁不滿意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訴
你的情況已經是實際僱傭關係,所以與勞動合同是否蓋章無關,其中對你不利的是你是口頭辭職,對方可能會提出很多此方面的反證,你最好能夠準備這個方面的東西以證明
2樓:九方智明
第一,你可以到當地的勞動仲裁去告他。第二,你也可以到當地的法院去起訴他。
3樓:北京柴雲飛
勞動合同不是必須要經過勞動部門鑑證備案的,你公司給你的託詞是騙你。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不需要到勞動局去辦手續。單位不支付工資,你可以去勞動局的勞動監察科投訴,要求責令單位支付工資。
你須有證據證明與公司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4樓:匿名使用者
這裡存在二個問題,1、關於你的勞動關係問題;2、人身傷害問題
第一個問題:
首先,你的情況雖然不是和工作的餐飲公司簽定的勞動合同,也可以認定為事實勞動關係;
第二,既然存在事實勞動關係,那麼公司必須為你參保,完善各項保險福利,這點你沒有提到;如果單位沒有交保險,你可以向勞動部門主張;
第三,勞動合同法規定,如果你要走人,必須提前一個月向用人單位上遞書面辭職報告,這點你沒有,是你被動的地方,公司可以講你是曠工,但就算曠工,公司也無權扣發你當月所有的工資,最多扣發20%作為懲罰,你要以拿回當月工資的80%,扣工資的比例,勞動法有明文規定。
第四,勞動局蓋不蓋章,和發不發工資是兩回事,用人單位存在故意拖欠工資之嫌,可以向勞動部門主張你的權利;
第五,你可以放心一點,如果你的勞動合同當中有違反勞動法的地方,也是無效合同,勞動合同不能違法!如果用人單位在勞動里加了侵害你合法權益的條款,也視為無效!
勞動部門申訴可有二條途徑:勞動糾察和勞動仲裁
勞動糾察時間短,大概一週至十天就能有初步結果
勞動仲裁近來因為不需要起訴費所以案子很多,一般情況下要等半年才能**,時間週期太長!兩條徑途你自己看!
勞動部門對三種情況比較保護勞動者:
第一、不籤勞動合同
第二、不交保險(侵害國家利益,侵害個人利益,類似於偷稅漏稅)
第三,拖欠員工工資
第二個問題:
在你和單位交涉的過程中,存在對你人身侵害的現象,此種現象已經違法,而且你也報警,正常情況下,警察會有筆錄,也達成工資給付協議,這是你的證據。
對於此種情況,你可以向他們主張民事賠償。
綜上,這家單位態度比較惡劣,行為比較粗暴,而且出爾反爾,個人見意你可以選擇勞動糾察
但要注意一點,你沒有辭職報告,不過就算是曠工解僱,單位也無權扣發全部工資!
懂法律的進來幫幫我,謝謝,懂勞動法的進來幫幫小弟,有點長,請耐心看完並幫幫我,謝謝謝謝
是否構成詐騙罪,關鍵是看對方是否有非法佔有為目的,如果總總跡象表明對方僅僅是以借款為幌子,根本就沒有還款的意思就可以認定為有非法佔有的目的,此外還要看對方是否有捏造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行為來欺騙你,如果其說法查明都是假的則構成捏造事實的情形。根據你的描述,可以初步認定他構成詐騙罪。首先你可以向公安機關...
請懂勞動法的朋友幫幫忙
一 哪怕只上了一天班,也需支付工資的 二 且在辦理離職手續時支付 三 你在試用期間只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辦理離職手續。我看了兩遍,看懂了你的意思。加薪後沒有續簽合同,這是你最大的錯誤。另外,你工作的公司是否是私人公司?如果不是國企,那你的疑問就不能成立。補貼這一條在勞動法上沒有明確規定,只是...
麻煩懂勞動法經濟糾紛的朋友幫幫我
1全部既然公司規章沒有規定,扣除年終獎的條款,協商不成,到公司所在地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申請仲裁 主張 公司支付年終獎。法律依據 您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 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在制定 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 工作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