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edison大哥
具體要看勞動合同怎麼規定,
若合同沒規定具體什麼情況
下扣工資,亂扣工資就違法。
即便員工犯了錯誤要扣工資,
扣工資不得超過當月的20%。
而且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如果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
可以打勞動局**12333舉報
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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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2樓:小汪律師
1、報警可能會受理,但也僅僅是受理,給你個接案通知之類的東西,不會有什麼實質性動作。大概率不會立案(受理不代表立案),因為金額太小,不構成刑事案件,簡單的民事糾紛多數會主持讓雙方自行調節。
2、如果按照你朋友說的,工廠說會按照報廢處理,那麼我毀壞報廢的工件,毀你啥了?本身就是報廢不能使用的工件。
3、工作了就必須有工資,但是就像你說的,維權成本較大,不建議,最簡單的方法就是這幾天的工資抵充壞掉的工件錢。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法律問題可以諮詢法律援助**12348,如果是勞動保障的問題可以諮詢12333;或者直接前往法律援助大廳或者人社部門進行諮詢。
4樓:匿名使用者
金額太小,報警一般不會受理。如果車間主任說工件已經報廢,也就不存在毀壞一說了
5樓:玉旎機昊
你好,對你們的情況可以找單位要求明確的工作時間以及待遇,加班的計算等,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根據同行業的標準計算
諮詢一下法律方面的問題,勞動法!
6樓:網友染兮
協商不成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滿一年補一個月。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公司違反合同約定,要給你們解除合同的話,你們可以得到賠償金的。但是現在公司住所變更,並不是無故給你解除勞動關係,或者公司有違反合同法的問題。所以你想要拿到賠償應該不好弄。
8樓:歐陽芳名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執行
9樓:知路浪人
你的公司並沒有違反勞動合同,所以無法獲得賠償的。畢竟公司並沒有主動與你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賠償問題諮詢,勞動法賠償問題諮詢
解除勞動合同,其賠償通常情況有 1.勞動者按照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試用期內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轉正後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辦理離職手續,無補償。2.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8條的情況,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剩餘的工資和經濟補償...
勞動法疑問?勞動法問題
勞動法規定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 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並且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只要不違反這個就是合法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 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
勞動法問題,勞動法問題
你在公司工作十五年,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己視同公司與你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沒有出現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形出現,用人單位不能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你目前的情況,提一點個人建議 首先要求用人單位給你補繳養老保險,如果單位不給補繳,你應該走法律程式,可以去勞動保障部門投訴,去勞動仲裁機構請求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