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說會按照試用期內日平均工資和實際出勤天數計算實際工資,於下個工資發放日發放。但由於部分公司的規章制度有規定試用期內一定天數內離職沒有試用期工資,建議檢視勞動合同對於這方面的具體事項。
2樓:蠶她爸
不但沒有工資,可能還要賠償。
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辭職,應當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如果勞動者沒有履行通知義務給用人單位造成了一定的損失,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賠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樓:咔咔金魚
首先得弄清楚一點:你是沒有通知公司也沒有辦理任何交接手續,嚴格來說你這個是屬於曠工了。你說曠工會怎麼樣?
換作我是公司負責人,我也不會和你結工資的。但是,你可以找公司人事談一下,說明自己為什麼會不辭而別,努力爭取吧!祝你好運!
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拿到相應的工資的,不過離職手續需要補齊。
5樓:餘明操巧夏
其實,我
認為不是你的工作乾的太煩了,而是以為你的心裡有點壓抑,有點煩躁,可是你又想不出到底**壓抑了,反正就說不出的心煩意亂,說你的家庭嗎?家庭和睦;難道生活條件不夠充裕嗎?也不會啊,家裡的經濟還是蠻寬鬆的,可以說是豐衣足食啊,那到底煩躁壓抑什麼呢!
所以,你的情緒就會轉到工作上來了,就肯定是說十年如一日的日子太難熬了,越這麼想就會這麼認為,所以,你才想說你幹膩了,很煩這份工作。
其實,不然,只是你的生活太久沒有新意了,如同一潭死水,整天都是家裡單位,兩點一線,時間久了你就會發現,怎麼這麼無聊呢!每天就像個機器人奔波兩地,上班,吃飯,睡覺...
也許你的生活需要的是波濤洶湧,雖然驚險但是很刺激,你太沉寂了,你現在需要的不是討厭你的工作,而是換個心情。撥開雲霧見晴天,這樣撥開雲霧呢?你可以試著早晨早早起床,去爬爬山,呼吸呼吸新鮮空氣,感覺下什麼叫一覽眾山小。
任何人在與大自然的親密接觸下都會豁然開朗的,何況我們生活在這擁擠喧鬧的城市更需要與之親近點。
不過爬山是需要堅持幾天就會有明顯的效果的,當然是要自己心甘情願的去,別一肚子的委屈當任務去完成就沒有效果了。如果這樣你
還不可以舒壓就可以考慮去**旅遊一下,離開自己的小窩,走向社會的大窩,我想等你回來,你就不會說自己很討厭這個工作拉!相反你可能更加積極進取了呢!
試用期內辭職有工資嗎?
6樓:春風
哪怕上班一天,都應該要有工資。
對於勞動者來說,任何勞動付出都應該有回報,並不存在是否是在試用期內,如果以試用期辭職不予發放工資這樣的單位絕對是不合理合法的的。
但是,現在很多單位確實存在這樣的現象,員工在試用期內如果上班只有幾天就離職就不給予結算工資,但存在這樣的現象不代表這樣的現象就是合理的,正因為很多員工不在乎這點工資,認為自己反正也就上幾天班,沒有工資就沒有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也沒有幾個錢,員工不管,所以導致很多企業將這一不合理的現象變成合理的存在。
但這裡能夠合理發放工資也是有前提條件的,就是需要在公司正常辦理離職手續,不正常辦理離職手續公司有權利暫扣工資,但是也無權不發放工資。
如果碰到試用期正常辦理離職手續但是不予發放工資的單位怎麼辦呢?
首先可以與公司合理溝通,要求公司給予發放,如不發放需要公司給出合理的理由。
其次,公司如果理由不充分,在交涉後仍然不予發放,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勞動監察部門專門負責工資拖欠和扣發的情況,不要認為自己的事情小,金額小,就怕麻煩,其實投訴並不麻煩,而且勞動監察部門多數還是偏向勞動者的。
最後,通過投訴可以合理爭取自己的權益。
職場上,辛苦的付出必須有相應的回報。
7樓:圖圖的那個圖圖
勞動者有上班提供勞動,就享有獲得相應勞動報酬的權利。試用期內辭職的,用人單位也應當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依法支付勞動者的合法報酬。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8樓:華律網
試用期離職工資在辦理離職手續交接的時候,一併計算且發放給離職的勞動者。《勞動法》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9樓:廣哥歡樂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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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樓:賓蔓翠澎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所以在試用期是有工資的,單位不給你工資,你可以向當地的勞動部門投訴,還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11樓:蹇潔登白薇
可以的,如果不能拿到,請你到你單位所在的區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反映情況。
12樓:匿名使用者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你只要提前三天通知公司辭職就不會被扣錢,但至於工資呢,正常來講應該是按2000來發的,不過呢有的公司就是說話不算話的,也有可能按1500來發。林子大了什麼人都有的。
試用期內辭職是有工資的,這一點是肯定的,如果沒給你工資,那你可以帶上你的工作證明上勞動局投訴
13樓:斂聖戲鵬翼
沒有。你和老闆好生協商下讓他(她)結算點給你。
14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37條,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20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
根據你描述的情況,只需要提前三天申請,理應獲得工資,不需要向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由於合同中約定的工資是1500,故可能向你支付工資的最低標準應是1500*80%=1200元/月。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15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還沒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時怎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關於試用期工資,關於試用期工資問題
你好,只要你正常上班,工資是應該發放的。發放日期一般勞動合同上均有約定。試用期內工資標準 1.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工資的80 2.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 3.以上兩項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平均工資標準。4.加班工資不得計入試用期工資,應另行計算。您好,可以得到相應勞動報酬,一般看公司一般發薪日...
試用期工資
山西太原王律師 試用期內工資標準 1.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工資的80 2.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 3.以上兩項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平均工資標準。4.加班工資不得計入試用期工資,應另行計算。 市晶瀅鈕巧 這種情況下沒有什麼留下來的必要了,而且公司這樣做也是不合法的,試用期工資是按80 的發的,...
試用期工資,員工在試用期的工資應該怎麼算?
山西太原王律師 試用期內工資標準 1.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工資的80 2.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 3.以上兩項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平均工資標準。4.加班工資不得計入試用期工資,應另行計算。 你是可以提出辭職,但需要有合理的理由經對方同意才行。至於離職手續的辦理,不同單位的程式是不一樣的。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