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京城鼎弘律所
你現在能提這些要求:
1、經濟賠償金即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係,雙倍的經濟補償。你自己說工作5年,如果是3.5-4年是計算4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4-4.
5年是4.5個月,4.5-5年是5個月工資,月工資標準為解除勞動關係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就是說你可以主張8-10個月工資的經濟賠償金;
2、離職前的應發工資;
3、如果手頭有證據(如勞動合同上約定)證明試用期期限和試用期工資和正式工資,建議以拖欠工資名義主張,不要提試用期超期;如果以試用期超期工資差額來主張的話,會受到時效限制,不會得到支援;
4、可以從社保、加班等方面尋找用人單位是否有違規,保護自己合法權益。
勞動仲裁對勞動者傾向還是很明顯的,但是自己主張所需要的基本證據材料還是要有。
這個階段當然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實踐中用人單位的常見做法就是通過仲裁和司法程式拖時間,迫使勞動者降低自己心理預期來達成協議,所以要明確自己的心理底線。
2樓:
公司經營不善,不續簽勞動合同,已經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五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就沒必要再申請勞動仲裁了,申請勞動仲裁的結果也是拿到五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3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的做法是合法的。沒有必要申請勞動仲裁。
4樓:匿名使用者
按《勞動合同法》87條,無故辭退員工,在47條的基礎上,加倍賠償,即每年兩個月,共計可賠10個月,並且按離廠前12個月平均工資計算
5樓:甘雋秀
一年一個月工資算?什麼意思?一年的賠償金等於你一個月的工資?
6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的賠償相對來說對你不合理,建議申請仲裁。
我工作五年的公司今解聘我,只給我一年的勞動補償金,理由是每次是一年一簽的合同。怎麼才能得到五年的補
7樓:心麻居士
根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要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如果乙公司只給你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那麼剩餘的4個月經濟補償金你可以要求甲公司支付。解決不了就到當地勞動局投訴。
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勞動仲裁,要求補償,並可要求賠償金。
你好,請問我的合同期去年十二月份已滿,還在原單位上班,單位現在讓
9樓:吳欽霞律師
你辭職沒有,單位辭退你有。
10樓:玄韶
可以領啊 但你要把檔案調到區職介,然後再辦理失業求職證(非農業戶口),最後到街道
律師您好,我在某單位工作了一年多,合同到期單位不再續簽,在領到最後一個月工資時單位要求我寫了一份
11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您好!我現屬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在該單位已工作五年,我是直接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現在工資一直是當地
12樓:匿名使用者
1\現在工資一直是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如果是 你情我願的情況下,這個是不違法的
2、請問我可以通過什麼途徑來要求或申請一下我的工資待遇等方面的問題嗎?
只能和你們單位協商解決
律師您好,我在北京一家公司工作。籤三年的勞動合同,剛到公司的時候讓我寫自願放棄五險。現在工作兩年了
13樓:譚海波律師
根據你提供的資訊,初步可以確定你符合n+1的情形。社保賠償問題需要找勞動保障部門解決。
14樓:三頭流弊
國家強制保險怎麼可以放棄?就算放棄了,對方還是違法……
我在單位工作16年距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現在因為虧損關閉,按規定要賠雙倍工資,可單位不願意賠,給我調
1 公司要求給員工調崗不同意,那麼是員工無過錯被辭退,單位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2 企業辭退員工,根據辭退的原因不同相應的補償也不同。具體說明 第一,無故辭退員工,單位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性補償。第二,合同到期辭退員工,單位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第三,單位經濟性裁員,辭退員工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第四,...
在同單位工作了16年月,單位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我應該得到幾個月的賠償金
16年工作老闆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怎麼賠償給員工 廣東胡律師 你可以得到工作16年4個月折算成16個半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一般不會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 在同一工作單位連續工作10年,和連續簽訂2次以上固定期限的勞動和同,都應該適用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依據這個,公司不得辭退你,除非你有嚴重違反公司規定...
我在單位幹了7年,沒有籤勞動合同,單位應該怎麼賠償我
深圳註冊律師 因單位剋扣你的工資而離職,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沒簽合同,單位從2008年2月開始要支付你雙倍工資。 居平鞠凝丹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只要你掌握有企業與你之間存在勞務關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