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韓飛律師
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勞動者工作15年,用人單位應當支付15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樓:匿名使用者
賠償你十五個月的工資作為失業賠償金。
3樓:卓行天下
1、合同期滿,公司沒意願和你籤續簽合同,從08年開始計算補償,為三個月的平均工資;
2、合同期滿,公司有意願續簽(其他福利待遇不變),你個人不願意,無補償金;
以上解釋,請具體參看《勞動合同法》。
4樓:唐樂律師
勞動合同法2023年年頒佈,從08年起算
5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覆函》是對《勞動合同法》的補充和完善,《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覆函》這部法叫特殊法,在法律程式上特殊法比通用法(《勞動合同法》)有優先解釋權的。兩者出現衝突後以特殊法為準。
所以不管有沒有簽訂服務期的約定,只要單位有你培訓的記錄和培訓費的證明,單位都可以要求你支付折算後的培訓期違約金的。
6樓:匿名使用者
15個月工資+1個月工資
7樓:吉騫堯
按勞動合同法規定 執行賠償。
我在公司幹了15年沒簽勞動合同,現老闆辭退我該怎麼辦?
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要求支付12個月補償金,標準為前12個月平均工資,包括獎金,津貼及補貼,且按上述標準雙倍賠償
9樓:飛鳥盡時
如果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話,單位應向你支付經濟賠償金(經濟補償金×2)
10樓:在遠遠的北海
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訴,請他們幫助你,比任何方式都有效
11樓:匿名使用者
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了勞動關係後,就不能隨便解僱勞動者,必須要有合法的理由。若用人單位無故單方違法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需要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標準是雙倍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為做滿一年補一個月,超過半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半年的補半個月。工資以應發工資為準。本律師執業至今,辦過該類案件數百起,非常熟悉這類案件的關鍵問題以及辦理流程,幫助當事人挽回大量的經濟損失。
如有需要,可致電本律師,屆時本律師將詳細為您解答相關法律問題。
12樓:才訣
討個說法,,15年了,即使辭退,那錢也是非常多的,,,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不出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辦
勞動合同期滿,如果公司不續簽的話,那就要看你的態度是什麼了,如果你想要續簽的話,直接再提出來就好了,不想要續簽就提離職,程式也能少走一些。用人單位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或發 解除 終止 勞動合同通知書 沒有發,視為單位同意續簽,但仍需在合同到期後一個月內續簽書面勞動合同。如果公...
工作合同期滿後公司未繼續簽合同,繼續上班的時間是否能索賠
1 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 押金 經濟補償金 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 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 加班工資等 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2 勞動爭議,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例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 工作證或工作牌 最好蓋有公章 工資卡交易記錄 工資條 考勤...
工傷後單位不給調崗,併合同期滿後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辦?我是半月板損傷,以前工作必須上山
如果是因公受傷,首先還是建議走工傷程式並且看公司補償,一般你有工傷說句良心話,一般老闆都不想去承擔責任,想你馬上走人,但是你要維護你自己的權益 雙方協商解決,用人單位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也是需要經勞動者同意的。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