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十一年,我被公司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解除勞動合同,公司不賠補償金。合理嗎

時間 2021-08-30 10:21:30

1樓:如夢水雲間

如果你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勞動者。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樓:1949的忘憂草

不合理,公司是和你解除勞動合同,不是開除,公司應該補償你十一個月的工資,如果是公司除名,那另當別論,你可以去勞動部門申請件載。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確實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要有證據),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予支付補償金。反則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賠償支付補償金。

4樓:匿名使用者

找找勞動仲裁吧,恐怕不行

5樓:上海大律師吳濱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我在公司十一年了被辭退公司怎樣賠償

6樓:韓飛律師

用人單位除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過失性辭退)規定的情形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其它情況根據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的方式是不一樣的。

1、如是經用人單位提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需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所服務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金要按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應得工資計算。

2、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無過失性辭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經濟性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六條【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公司需要支付十一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雙方協商不成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8樓:

主要看是什麼情況辭退的,如果是無辜的話出了給你應該的工資外在加2月的基本工資,如果是犯錯安情節嚴重程度扣除處罰的剩下的工資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公司屬於合法辭退那麼是沒有任何的補償金的,如果是違法辭退是需要支付經濟賠償金的,為二十二個月工資的經濟賠償金

10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根據公司辭退您的具體事實來判斷,通常應當支付您11個月平均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如果公司是違法解除,應當支付您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11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了勞動關係後,依法不能隨便解僱勞動者,必須要有合法的理由。若用人單位無故單方違法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是需要支付賠償金的。本律師執業至今,辦過該類案件數百起,非常熟悉這類案件的關鍵問題以及辦理流程,幫助當事人挽回大量的經濟損失。

如果您經濟比較困難,本律師可以幫助您申請法律援助。如有需要,可致電本律師,屆時本律師將詳細為您解答相關法律問題。

12樓:

勞動合同法 這是主要關鍵

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予以解除勞動合同,是否要向其支付補償金?謝謝!

13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但是,這樣的規章制度必須經過合法的程式和公示,員工事先應該知道。

1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來同法自》第39條之規定,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之規定,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之規定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15樓:廈門小海

看你們公司規章制度有無規定,有無公示

16樓:山野柴胡

【勞動者 過失解bai除 經濟補償 免責】du《勞動合同法zhi》規定:按照下列規dao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內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容: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過失解除)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縱橫法律網 張鳳斌律師

18樓:

不用bai~

第三十九條 勞動du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zhi,用人單位可以dao解除勞動合同:

(一)版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權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我在公司上班十一年多,公司以經營困難為由要解除合同,我應該得到哪些賠償?

1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要求經濟補償,具體事宜,建議與律師聯絡詳細諮詢!

縱橫法律網-浙江龍劍律師事務所-黃謀慶律師

20樓:你能舔它嗎

按合同上寫的賠付。一般好像都不要的樣子。

我在公司工作十年了,現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怎樣賠償?

21樓:深圳劉勇律師

1、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2、或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因嚴重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被公司開除,按勞動法我有沒有補償?

2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補償

勞動者存在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並不需要支付工資補助、經濟補償金等。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23樓:分項快樂

首先需要明確幾個問題:

一、公司是否與你簽訂了勞動合同,並交納了勞動保險二、公司開除你都履行了哪些手續

三、公司沒有發給你開出錢的工資麼?

在不知道你具體情況下的回答:

1、如果沒有簽訂合同,你可以主張公司支付未籤合同期間支付兩倍工資,並補繳社保

2、公司開除員工,需要符合公司的規章制度,且該規章制度已告知你3、公司開除員工需履行合法的手續:如開除通知,送達給你,並報工會,工會可以提出意見。

4、告知你辦理離職手續,協助你辦理檔案轉移,保險轉移,失業等。

5、應當支付離職前的工資,包括底薪及提成所有正常情況下應當支付的待遇。

6、如果是依法定程式開除,無需支付經濟補償7、如果是非法開除,可以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合同,或者支付雙倍賠償金。

請根據你的情況具體判斷。

24樓:

有年資補償,就是每工作一年,要多發一個月工資。

如果該年資補償是在每年的年底發放的,就是俗稱的「第十三月薪水」,那麼在開除的時候就沒有補償了。

下午好!我在公司已幹了十一年多裁員大概理培多小呢 謝謝

一般最少賠償是按勞動法定的一年一個月工資,十一年多應該最少賠償你的年薪。如果是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大概能補償你24個月的你過去12個月的平均月工資!如果未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你解除勞動合同的另加1個月工資補償!這個要看具體的公的規定了,還要看你在公司的職位等,肯定是不同的。裁員看是什麼情況,不同情...

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我在公交公司做了十一年要辭退我了要賠我多少錢

大笑霖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46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 第40條 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 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這...

我在公司上班已經一年多了,公司至今沒跟我籤勞動合同,請問這種情況去仲裁還能不能要求對方支付雙倍工

能!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就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一個月內必須與勞動者簽定書面勞動合同,否則自應當簽定之日起下月承擔雙倍工資風險。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則視為已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這些規定,你可以視為與用人單位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