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1、醫療期3個月是正確的。
2、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因此,公司要解除勞動合同必須具備法定條件,必須要證明你不能從事原工作,在給你安排新工作後也不能從事。
3、醫療期內的工資在按原工資的一定比例發放,具體可見本地的規定。
4、你公司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你補償了8個月的工資,應該滿足了賠償金(你應得的賠償金為2個月工資)的標準,因此,你可以不追究公司的責任。
5、如果你要追究的話,只能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並返還多支付的賠償金。
2樓:網友
關於醫療期具體應該多長,情況不同,時間就會不同,你介紹的情況不是很清楚,所以不清楚你可以享受多長的醫療期,你可以按照《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來確定。
而且不是說醫療期滿後,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要在醫療期滿後,你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同從事用人單位另行給你安排的工作,用人單位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用人單位是合法解除勞動合同,只用補償你乙個月的工資(因為你只工作了一年),如果用人單位是非法解除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或者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兩個月的工資。不管怎麼樣,用人單位補償你八個月的工資是很高的了。
大病兩年後解除勞動合同需要續簽嗎?
3樓:唐玉娟
大病兩年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職工患病期間不能解除勞動合同,醫療期滿,不能正常上班,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同時應當支付一次性補貼。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洞祥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派派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因此大病兩年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二、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有哪些。
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要求有以下:
1、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勞動者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勞動者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納羨搏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籤一年,半年以後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該怎麼賠付
4樓:
合同籤一年,半年以後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該怎麼賠付。
有賠償辭退員工的賠償存在三種並念情形:1、公司提出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勸退員工,公司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2、公司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單方面辭退員工,公司應當按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支付雙倍賠償金;3、因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而被辭退的,沒有賠償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絕禪困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襲閉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在合同期內生病了單位想解除勞動合同
5樓:小崔普法
員工在生病期間用人單位是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醫療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代價是需要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的,即便是在醫療期滿以後,員工還是因為身體狀況沒辦法工作的話,那公司也得提前一春握個月通知了才能解除勞動關係。
一、員工生病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不可以,按照我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職工生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用人單位是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因此,只要是合情合理,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單位無汪森侍權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員工生病的醫療期有多長時間?
困吵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工作和生活過程當中的各種意外事故都不是可以以個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作為勞動者來講,當然不希望以身體生病為代價去換取所謂的法定醫療期,只不過,長期請病假的話,很多公司其實都會想方設法的去辭退員工的,有這種行為員工還是要積極維權的。
大病兩年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嗎
6樓:孟翔
法律分析:大病兩年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職工患病期間不能解除勞動合同,醫療期滿,不能正常上班,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同時應當支付一次性補貼。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悄森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因此大病兩年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扮運扒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廳昌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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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山雀 可以的。首先,向公司索要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 森紫雲 首先是什麼原因開除你,還有為什麼沒有籤勞動合同。 在步行街記筆記的甘藍 公司開除你的原因是什麼?總要有個理由吧,如果是你違紀在先,給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損失,公司做開除你處理,你是得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