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但夠買了保險,可否申請賠

時間 2022-02-17 18:10:15

1樓:嘆笑一世傾城

沒簽勞動合同,沒買保險,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維護合法權益。

一、未給勞動者購買保險

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保,勞動者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補償金(每服務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

二、未簽訂勞動合同,其賠償事宜如下: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一個月內未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因此支付補償,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屬於《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簽訂勞動合同的合法期限。

超過一個月,用人單位不和勞動者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補償,公司若不支付,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

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從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資。

自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2樓:

一個月內不籤合同,可以要求雙倍工資。

公司沒簽勞動合同,但是給繳納保險了,這個可以申請賠償嗎?

3樓:昆重帥師

1.可以要求從你工作的次月開始支付雙倍工資

2.可以要求補交試用期內的社保

準備好證據,試用期內的工資條、社保交費記錄、工作證、考勤記錄等,要求單位支付賠償,單位不這樣做,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4樓:

公司未在你入職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屬於違法,應當支付你從入職滿一個月後的第二天起到補訂勞動合同前一天止期間的雙倍工資。

5樓:生命天空保險網

1、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2023年1月1日起,自員工進入公司超過一個月,公司還未簽訂勞動合同,從第二個月起,到滿1年內,公司每月需支付2倍工資。

2、從你進入公司第二個月起,要求公司每月支付你2倍工資。

6樓:大漠狂徒

沒簽勞動合同,須在你工作這段時間內支付你雙倍工資!另外,你也可以申請一定金額的賠償金,視你工作的具體情況了,找個律師諮詢下,祝好運。

7樓:匿名使用者

依勞動法明文規定,未籤勞動合同的,可申請公司雙倍工資賠償。即從入司至今的雙倍工資(小於11月),但從此表述看這公司還行,因此丟工作值得嗎,除非換工作。

8樓:法律良心

應付雙培工資,補交試用期保險。

9樓:班漠滴綺南

按照勞動合同法,沒簽勞動合同,工資按雙倍發。說的直白一點,你在那邊工作5年,那麼你可以得到的賠償為月基本工資*5*12個月。

沒簽勞動合同,沒買保險,公司應該怎麼賠償?

10樓:華律網

未簽訂勞動合同工傷賠償的標準是否跟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工傷的賠償標準一樣呢?未簽訂勞動合同工傷怎樣賠償呢?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出現工傷的,受傷職工仍可以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要求工傷待遇。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的,則應由用人單位承擔或賠償全部的工傷待遇。如果用人單位與職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並不影響勞動關係的成立,也就是說雙方存在事實的勞動關係,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傷的,仍屬於工傷,可以要求工傷待遇。在處理工傷時,應該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認定工傷並**終結後再申請傷殘鑑定,之後再根據鑑定的傷殘等級等情況確定具體的工傷賠償金額。

對於賠償金額,如果與用人單位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六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11樓:對乙醯氨基酚

沒簽勞動合同,沒買保險,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維護合法權益。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2樓:匿名使用者

1、首先應確立你和公司的事實勞動關係,這需要你提供相關證據,比如你說的名片、銀行轉帳記錄、工資條、請假單、加班申請單、員工卡等等一切能證明你和公司存著勞動關係的物品,越多越好。另外現在同事證言也可以作為認定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了。

2、付出了勞動就應該發工資,工資是不得剋扣的,你公司的這條規定違反勞動法及**的工資支付條例,是無效的,他們應補發你工資。

3、根據公司規定,你的勞動關係已經終止了。自動離職應理解為是你提出終止勞動關係,因公司不支付補償金。

4、加班工資公司應該按國家標準支付,但需要你提供相關證據證明你的加班事實。

5、社保繳納不屬於勞動仲裁範圍,因此勞動仲裁不會受理社保爭議。你可以去社保部門舉報公司的這種行為,要求為你補繳社保。

其他有什麼問題,可以發訊息問我,樂於幫忙。

補充:根據新勞動法規定,雙倍補償是在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情況下才成立。你的這個事情可以認為是你首先提出勞動關係,或者可以解釋為用人單位認為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你解除勞動關係,因此別說雙倍補償,單倍的也沒有,實在遺憾。

參見《勞動合同法》(即新勞動法)第四章和第八十七條

1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用工滿一個月未籤合同的,應當從滿一個月的次日起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4樓:接穎然燕弼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但是這個補償是有上限的

就是最長不能超過11個月的補償。還有一點就是單位違法勞動法關於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懷孕期間是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否則要賠償兩個月的經濟補償。還有補繳您的社會保險等相關費用

15樓:池高軒堂朗

你好,協商不成,申請仲裁。

第一、如公司沒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補繳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沒有籤合同,也是違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第三、如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還要承擔賠償金的,賠償金的標準是經濟補償的兩倍。如果是勞動者提出辭職,可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公司還要支付失業保險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為,還要按法定標準支付加班工資以及加付賠償金的。

16樓:如是天空

完全可以 你去找一些勞動部門 他們有專門為你們這樣的勞動者服務幫你們解決問題的 我電視上看到的

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社保交了算不算違法?

17樓:年幼無知屮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社會保障標準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社會福利保障標準按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又規定企業職工與企業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簽定集體合同。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集體合同】集體合同是工會(或職工代表)代表職工與企業就勞動報酬、工作條件等問題,經協商談判訂立的書面協議。

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有著明顯的區別,主要表現在:(1)合同的主體不同。集體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是企業行政方面,另一方必須是職工自願結合而成並具有法人資格的工會;勞動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是企業行政方面,而另一方當事人通常是勞動者個人。

(2)合同的內容不同。集體合同規定的是勞動者集體勞動的勞動條件、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福利待遇等,明確的有關企業的整體性措施;勞動合同則僅限於規定勞動者個人和企業之間的權利義務。(3)適用範圍不同。

集體合同適用於企業的全體職工,即一份集體合同適用於企業的每一名職工;勞動合同則只適用於勞動者個人,對企業其他勞動者沒有約束力。(4)法律效力不同。集體合同的法律效力高於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它是企業訂立勞動合同的重要依據,勞動者個人與企業訂立的勞動合同的條款的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規定,兩者出現不一致時,應以集體合同規定的條款為準。

你查查你們公司有無集體合同,有,就有義務向新來的員工明示;沒有就是違法行為,滿一個月未滿一年的違法賠償是:雙陪工資;自用工當日起滿一年就視為單位自動與勞動者簽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8樓:

對於不籤勞動合同是不合法的,但是現實生活中很多是這樣做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未籤勞動合同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的違法行為,不因為企業給員工繳納社保而變成合法的,這是兩碼事

20樓:熊貓還是咬我

首先我明確的告訴你一點

現行體制下 你不籤勞動合同 是辦理不了任何社保的社保是和勞動關係掛鉤的,只有簽訂勞動合同 社保局才會讓你的公司按照你所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期限幫你繳社保

你的公司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卻幫你繳了社保是不可能辦到的 建議你去核實

21樓:二寶家

1、入職至今未簽訂勞動合同,單位違法,但已過仲裁時效(一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2、本人提出離職,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未籤勞動合同單位違法問題因已過仲裁時效,相關法律只規定解決辦法是雙方補籤勞動合同。

3、是否可以申請停薪留職看單位制度,不過一般按現行法律是不允許的。社會保險法規定雙方有勞動關係單位就應該給員工繳納社保,停薪留職就不發工資但保留工作崗位就表示雙方還有勞動關係,社保問題不好處理畢竟還涉及社保不繳納就違法,但繳納單位繳納部分如果讓單位承擔單位肯定不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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