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簽訂勞動合同是雙方自願的,他們叫你當場簽訂但並沒有限定時間啊,你可以詳細閱讀內容再簽訂的!
2、工資 的確定是按照勞動合同裡面約定的數額發的,假如用人單位未經你同意修改則是違反合同的,先跟單位協商,不行的話這時你可以到工會去討說法,實在不行就去法院起訴
《勞動合同法》
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六十二條 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2樓:法律教育網
您好法律教育網有相關的法律諮詢欄目,您可以免費進行諮詢,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祝你好運!
勞動合同法律諮詢 10
3樓:耿瑤
用人單位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或者說辭退、開除)分以下三種情況,可以對照下屬於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本人工資,俗稱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俗稱n+1; 3、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39、40、46、47、87條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
4樓:在幕阜山捕魚的垂絲海棠
違約金一般只在兩種情況下籤。你們是專項培訓有服務期嗎?
法律諮詢!勞動合同
5樓:張建洲律師
工資和生育補貼應該是一回事。可以要求報銷生育費用。另可以要求籤合同和交納社會保險。
6樓:博愛傑傑
1、勞動合同問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辦理。
2、如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1、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須自職工入職之日起1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未簽訂,此期間的工資公司應按雙倍支付給職工。所以你可以申請索要1-5月的雙倍工資賠償。
2、女職工懷孕期起至寶寶滿週歲之前勞動合同都是自動續簽的,在此期間公司不可以辭退職工。所以你和醫院的合同至寶寶滿週歲之前都是持續有效的。
3、機關、事業單位女職工產假期間,根據《人事部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計發問題的通知》(2023年2月24日)規定,女職工在國家規定的產假期間,其工資按下列各項之和計發:1.機關實行職級工資制度的人員,為本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與工齡工資;2.
機關技術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獎金;3.機關普通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與按國家比例計算的獎金;4.事業單位職工,為本人職務(技術等級)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其中,體育運動員,為本人體育基礎津貼與成績津貼)。
以上希望能幫到你!
8樓:匿名使用者
關於「醫療保險的生育補貼和報銷住院費用」,如果工作醫院有這個規定,或由這個政策,可以主張和享受上述待遇。
勞動合同(短期)法律諮詢
9樓:1234安安
如果用人單位同意當然可以,否則,要提前30天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的。合同中如有違約條款,你要履行違約責任的,沒有的話,不會涉及其他法律問題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規定在試用期時提前三天是可以離職的。正式員工都要提前三十天提前離職。你最好還是和公司的老闆協商一下。不會涉及其他的法律問題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可以離職,如果不是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十天才可以離職的。必須按規定辦理完交接手續後,你才可以離職,若你隨時離職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可能會追究你的法律責任。
12樓:灰太狼de傳說
關於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我國法律有以下規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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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樓:同天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只要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了用人單位,就有權解除合同,用人單位不得阻撓(依法約定培訓服務期的,勞動者應當按照依法約定的違約金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你的公司不給予你應有的工資,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
ps:合同裡面規定的內容不合法,所以你再籤合同的時候應該認真去讀讀其中的條款。
換一種情況,如果人家合同裡面寫了對你很不利但又合法的內容呢?
你還能指望法律幫你彌補你自己的錯誤嗎?
14樓:王元頁
單位沒有專項培訓並且約定服務期的,試用期提前三天,勞動合同期間提前三十天辭職就可以。勞動合同必須工作滿三個月屬於違法的,條款無效
單位如果有拖欠工資、不交社保等《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違法行為,可以隨時辭職,不受時間限制。並且可以按《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要求經濟補償金
如果單位不按實際工作日結算工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相關法律規定在《勞動合同法》第37.38.47條
勞動合同法律諮詢,勞動合同法律諮詢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式。按照 勞動法 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
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
如果你的勞動合同到期,公司變更勞動合同內容,並且對你不利,你可以拒絕簽訂勞動合同,並且補償你7個月工資。如果公司不給經濟補償金,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2012修正 釋出 2012 12 28實施 2013 07 01現行有效 法律修訂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
諮詢勞動合同法
廣東胡律師 勞動合同沒有續簽視為延續之前的勞動合同,除非單位現在沒有履行之前勞動合同的義務,沒有為你繳納社保,你才能夠舉報,但目前這個情況你不想幹了,完全可以直接按 勞動法 提前1個月書面提出申請就行。公司在逼你辭職,好省經濟補償金。變更工作地點,必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否則勞動者可以拒絕。你就跟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