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大大電子合同
您好,並不是。勞動合同不是證明勞動關係的唯一條件,同時還要產生「用工」行為以及其他的輔助性證據,才能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
勞動關係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基於用工的事實所成立的法律關係。書面勞動合同並非判斷勞資雙方是否真實建立勞動關係的絕對標準,實際用工是否發生應是判斷的要件之一。
可以證明勞動關係存在的證據
1、工資卡、工資條(需會計財務人員簽名)或其它工資發放記錄。(工資發放為現金可忽略)。
2、職工花名冊。
3、「工作證」、「工牌」等能夠證明職務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企業招聘記錄。
4、用人單位的考勤記錄(考勤表、出勤卡等)。
5、其他同事的證言(除非該同事已經離職,否則該條不太有可操作性)。
6、向單位報銷費用的單據。
7、網購物品郵寄到公司的快遞底單。
8、信用卡賬單郵寄地址為單位。
2樓:塵世
僅有勞動合同不能證明勞動關係,要有其他證據配合
3樓:法大大電子合同
不一定所有的勞動合同都能證明勞動關係。
書面勞動合同並非判斷勞資雙方是否真實建立勞動關係的絕對標準,實際用工是否發生應是判斷的要件之一。僅有訂立「勞動合同」之名,而無「用工」之實,「勞動合同」無法作為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依據。
此類不以建立真實勞動關係為目的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法調整,應為普通民事法律所調整,可以適用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沒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證明勞動關係
4樓:韓飛律師
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有: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勞社部發〔2005〕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近一個時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因雙方勞動關係難以確定,致使勞動者合法權益難以維護,對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帶來不利影響。為規範用人單位用工行為,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穩定,現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係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三、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符合第一條規定的情形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補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終止勞動關係,但對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動者,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訂立。
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係的,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四、建築施工、礦山企業等用人單位將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五、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是否存在勞動關係引發爭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5樓:郝華君律師
回答1.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23年頒佈的《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相關規定,證明勞動關係方面的證據按證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1)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2) 工資卡、工資存摺、單位蓋章確認的工資條或記錄、單位蓋章的職工花名冊;
(3)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4)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5)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6)用人單位蓋章的考勤記錄;
(7)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2.如上述證據都沒有,勞動者會採取**錄音的形式來取得包括確認勞動關係在內的各種想要證明的內容。但是,錄音、錄影證據成為判決依據,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
一是視聽資料應該提供原始載體。二是視聽資料不能有疑點。三是還要充分提供其他證據。
更多8條
6樓:法律諮詢王顧問
未簽訂勞動合同,用什麼來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
7樓:赤秀英魯昭
上社保了嗎?如果上社保了就去社保局列印一份你的社保證明,仲裁時提交即可,這是最有力的證據。如果沒有上社保那就提交比如工作證、工作服、相關工作檔案、考勤表、名片、工資條等等一切你和公司有關係有痕跡的證明材料吧
哪些東西可以證明勞動關係?
8樓:君然所龍嘯律師
首先,書面的勞動合同可以證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了勞動關係。
如果沒有書面的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在實踐中,還有很多證據可以用來證明事實勞動關係的存在,如業務員經手的有業務員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的合同,有勞動者為用人單位辦理的一些事物,如為單位辦理集團**業務時,具有勞動者的簽字又有單位的公章的協議書,勞動者的名片等等。
9樓:甜兒
學習《工傷保險條例》分享
10樓:英德印象
以下八種皆可以!
1、工資卡、工資條(需會計財務人員簽名)或其它工資發放記錄。(工資發放為現金可忽略)。
2、職工花名冊。
3、「工作證」、「工牌」等能夠證明職務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企業招聘記錄。
4、用人單位的考勤記錄(考勤表、出勤卡等)。
5、其他同事的證言(除非該同事已經離職,否則該條不太有可操作性)。
6、向單位報銷費用的單據。
7、網購物品郵寄到公司的快遞底單。
8、信用卡賬單郵寄地址為單位。
除了勞動合同還有哪些可以證明勞動關係
11樓:濤聲海韻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七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一)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及其執行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於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監察事項。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1.除了勞動合同,還有哪些證據可以證明勞動關係存在
12樓:儀淑蘭景癸
證明存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有:
工資單,考勤記錄,工卡、工衣、晉升記錄表、工作過程中的有署名的檔案記錄和工友證明檔案等。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未籤勞動合同,勞動者維護合法權益可以反饋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
1.先確認勞動者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
2.確認勞動關係後,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
3.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作為代通金。
4.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5.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可以要求經濟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通常是勞動者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協商無果,勞動者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
勞動關係證明,勞動仲裁的技巧,有勞動關係證明,但是勞動仲裁不予受理,無語了
北京朗山律師事務所 樓主,你好。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 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 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 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 工作證 服務證 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 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 登記表 報名表 等招用記錄 ...
沒有勞動合同是否可以申請仲裁,沒有勞動合同是否可以申請仲裁? 30
知道法也團隊 沒有勞動合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但是注意,勞動者應當提交其他可以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例如銀行流水 社保保險繳納記錄 工作證等。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勞社部發 2005 12號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 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 ...
沒有籤勞動合同,但是有勞動關係,因為工作中自己的不小心刺盲了一隻眼睛,請問可以索賠嗎?怎麼賠償
可以提起工傷認定,但是可能要先進行勞動仲裁,確定勞動關係。你必須有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證人證言證物,具體情況不瞭解不好發表意見,你可以問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工作時間受傷,如果不是故意自殘,其他的都屬於工傷!1 工傷問題 1 趕緊叫單位去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單位不申請,你父親 和他的近親屬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