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乘經業
看你簽了合同沒 再就是看看公司為啥不給開工資
2樓:二寶家
可以,同時可以去仲裁申請單位補足工資並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樓:陽光的盡我所能
不可以。你付出了得拿回你的回報。。。
你好,我是一名財務,公司拖欠我工資已經兩個月沒發了,我現在要離職直接走可以不交接嗎?
4樓:濤聲海韻
不可以,必須辦理離職手續,才能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在員工依法辦理離職還交接手續後,用人單位必須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即離職證明),同時勞動者的工資、押金和經濟補償是必須結清和退還。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減或者拖欠不退,當事人可以在辦理離職手續時要求結清。否則可以去勞動局申訴或者舉報用人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
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因此,依法辦理離職手續很重要,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是與單位明確解除勞動關係的程式。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公司三個月不發工資,我是否可以辭職,是否可以要賠償
公司員工自動離職公司可以不發工資嗎
如果是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損失,公司是可以從勞動者的工資中扣除一定的金額作為賠償的,但是公司在員工自動離職不發放工資是不合法的。一 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 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 優點 方式簡單。缺點 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 可以到當地勞...
領導不給員工發工資屬於犯法嗎,公司不給員工發放工資條是違法的行為麼?急
不合法,懷孕期間,單位不能辭退員工,也不能扣押員工的工資。1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女職工在孕期 產期 哺乳期的,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且不得剋扣工資,違法顯而易見。2 建議,向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或申請勞動仲裁。暫時不算犯刑律,但違反了勞動法律法規規定,你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請...
離職後公司懷疑我盜公司不給發工資
1員工在簽署 勞動合同 的時候就有保密的義務不需要再額外簽署 2如果公司有附加要求,讓你籤所謂的 保密協議 須知 保密 並非無償,說通俗一點就是 封口費 在 保密協議 中必須有保密的範圍 保密的期限 保密期限內的補償方式。沒有保密範圍大過宇宙,補償一份沒有,洩密按照實際賠償,連企業預估都要算進去的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