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只談試用期工資,入職之後不簽訂勞動合同

時間 2021-06-11 17:57:03

1樓:負灬忄卩

員工在試用期內發放工資是可以按照正式工資的80%發放的。但是員工在入職一個月內單位是需要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樓:匿名使用者

動者入職前,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如果超過一個月的,勞動者可以從第二個月開始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勞動者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勞動者入職前,用人單位只與勞動者簽訂試用期合同的,該試用期是無效的,試用期是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如果用人單位約定的試用期勞動者已經履行的,勞動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使用試用期的賠償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我現在剛剛上班不到一個月,但是公司要簽定勞動合同.我在面試的時候只有談定試用期工資未談定正式工資.

3樓:恆達名錶服務中心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中必須包含勞動報酬的約定,如果說沒有該約定。這個勞動合同會因為缺少必備條款而不生效。你們之間的勞動關係應當作為事實勞動關係來處理,對於約定不明的勞動報酬,雙方可以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參照集體勞動合同的規定,沒有集體勞動合同的,實行同工同酬原則。

浙江東辰律師事務所胡律師

試用期公司也沒給我籤勞動合同,面試的時候說底薪是5000。發工資的時候只發80%這樣合理嗎?

4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在試用期內發放工資是可以按照正式工資的80%發放的。但是員工在入職一個月內單位是需要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5樓:

面試時說的底薪是5000是試用期還是正式入職後的工資呢?

如果沒有說明,或說明是正式入職底薪5000的話,試用期給80%的工資是符合《勞動合同法》的。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6樓:人牽不走鬼牽走

不錯了,要是試用期過長找他談.

7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在試用期,用人單位只按約定工資的80%發放,還在《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範圍內,雖有不合理之處,但還是合法的。‍

《勞動合同法》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

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合同上只有試用期工資卻沒有寫轉正工資是屬於無效嗎? 50

8樓:二寶家

1、首先合同

bai中未註明轉du正工資並不違法,勞動合同法zhi只規定試用dao期工資不版得低於轉正工資的80%,其他沒有權規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只有以下情況屬於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3、員工轉正期限是根據合同期限定的,如果到了轉正日期不得二次約定試用期。所以不存在轉正後又降為試用期的問題。「《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4、年終獎在司法實踐中屬於單位激勵行為,如果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單位有自主發放權利。

9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實習工資一般是轉正工資的80%,至於工作表現要靠你自己努力了。

關於試用期工資,關於試用期工資問題

你好,只要你正常上班,工資是應該發放的。發放日期一般勞動合同上均有約定。試用期內工資標準 1.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工資的80 2.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 3.以上兩項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平均工資標準。4.加班工資不得計入試用期工資,應另行計算。您好,可以得到相應勞動報酬,一般看公司一般發薪日...

試用期工資

山西太原王律師 試用期內工資標準 1.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工資的80 2.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 3.以上兩項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平均工資標準。4.加班工資不得計入試用期工資,應另行計算。 市晶瀅鈕巧 這種情況下沒有什麼留下來的必要了,而且公司這樣做也是不合法的,試用期工資是按80 的發的,...

試用期工資,員工在試用期的工資應該怎麼算?

山西太原王律師 試用期內工資標準 1.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工資的80 2.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 3.以上兩項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平均工資標準。4.加班工資不得計入試用期工資,應另行計算。 你是可以提出辭職,但需要有合理的理由經對方同意才行。至於離職手續的辦理,不同單位的程式是不一樣的。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