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去勞動仲裁部門投訴……只有這個辦法了
還有就是透過**施壓……
2樓:我是燊一
先問一下當地律師,看這能能拿到賠償,如果不能,就算他吧,如果可以,就好就是打這場官司。
如果打得過的話,一般他們都會庭外和解,而且會賠償你的律師費。
如果打不過這場官司,就當買了個教訓,吸收經驗,初來社會工作,總會有些挫折的啦。
3樓:匿名使用者
2,由於我們是銷售崗位,且是簽了合同的,所以不願意走的話,就繼續留下來進行所謂的末尾淘汰制度,看銷售業績,淘汰時間是2個禮拜,業績倒數幾位的都要走人!!!且,這時走人也算自己辭職,因為是被淘汰了!!!
關於上面的制度, 你在籤合同時有沒有說到, 或者暗示.
如果當時合同只是說"未有任何違章現象, 不會被辭退"等等類似字樣, 那麼就算你們公司違約, 否則可能你們公司就是正確的做法.
4樓:
單位不辭是沒辦法的,只能努力不要讓自己成尾巴,這樣就淘汰不了你.
5樓:
請你們當地的律師。就這麼簡單。
要討回公道我們在網上長篇大論再多也沒用。
6樓:王世龍律師
依照<勞動法>企業應當給你適當補償
合同期內被辭退的經濟賠償,合同期內被公司辭退,如何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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