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在合同期內,公司要求所有人重新簽定勞動合同,但甲方改成集團內另一個分公司,只要和單位協商同意的,是可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的。即便不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原勞動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2樓:破塔人
1、你這種情況在實踐中比較多見,公司往往是為了規避某些法律規定而採取這樣的措施。工齡的計算不因此受到影響,從某種角度講,你也可以嚮往常一樣維持現狀。
2、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甲方改變後,向你發放工資、為你購買社保的公司是否同時變更為另一個分公司。如果沒有實際改變,一旦以後發生勞動爭議,法律將會認定向你發放工資、為你購買社保的公司與你建立有勞動關係,即仍是原來的甲方。
3、如果改為另一個分公司為你購買社保,就要注意其購買是否與之前甲方的購買保持連續性,中途不能中斷,否則就影響到你的實際利益。
4、因此,總的來說對你的影響存在,但不是特別大。
5、如果你打算主張賠償,首先要明確合同原甲方的這一行為是否合法有據,原甲方有沒有給出換籤的理由,你是否是第三次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賠償得已支援的前提是原甲方的行為存在違法性。
3樓:匿名使用者
估計是想逃避一個公司籤兩次合同後,員工改為無固定期限合同。
4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待遇等各方面條件與原合同一樣,是沒有什麼關係的。
5樓:靜美
如果重新籤的話,只要以前的都算在工齡內,應該也沒有什麼問題。不過之前朋友所在的外企有過類似的問題,他們重新籤合同後,工齡照算的同時,公司給他們賠償了。好象還不少呢。
不知道樓主公司是什麼情況。希望這個對你有用。咱勞動人民,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6樓:
不清楚貴公司是出於什麼原因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這兩份勞動合同並不衝突,也不影響你的工齡計算及主張損害賠償的權利。一般來說,公司要求你重新簽署新的勞動合同,需要給你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再與分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工資、社保及人員管理都轉由分公司負責。
只有這樣才能證明你與原公司解除勞動關係。如果以上條件都不符合的話,視為兩份合同為關聯公司的一致行為。如果你不想簽訂新合同,公司以此為由將你解聘的話,視為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你當然有權利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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