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計算傷殘賠償數額;
2.工傷的賠償標準是依據《工傷保險條例》以及各地市出臺貫徹實施《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確定的。
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如受傷被認定為工傷,可享受如下工傷待遇:
(1)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
(2)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3)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
(4)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5)如經勞動能力鑑定為1-10級傷殘的,還可以享受傷殘津貼(1-6級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5-10級傷殘解除合同後領取)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5-10級傷殘解除合同後領取)等待遇。
4.如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還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要知道你的手是怎麼受的傷,如果是工作時受的傷,就要按照工傷來處理;然後,關於單位要跟你解除合同,要看單位有沒有跟你籤勞動合同,沒簽勞動合同的可以主張雙倍工資;最後還要根據你工作的年限計算賠償金或補償金。
3樓:
你的手受傷是因為工傷嗎?如果是,廠裡肯定要賠償你的。最好去專業律師所諮詢一下。
4樓:羅楚耀
理賠解決,再解除合同,否則吃虧的是自己。
我在公司受傷後公司要與我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辦
5樓:愛笑的賽宗妤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 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 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6樓:開飛機的l舒克
看你是工傷還是非工傷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在工廠裡受傷了 工廠應付那些責任 得到那些賠償 (工廠所有人都沒有簽訂合同)
7樓:韓飛律師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在工廠裡受傷了,如果勞動者被認定為工傷,並且堅定為傷殘等級,用人單位應當支付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到24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根據你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你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停工留薪期工資(根據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確定)、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等以及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8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向公司獲賠醫藥費,嚴重的可以獲生活補貼,不過看公司老闆人好不好了,好的全賠,不好意思一下,沒有合同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訴他
請問一下我的手在工廠受傷了,老闆欺騙我讓我合同解除了,賠賞不合理該怎麼辦
9樓:匡賀撥弼
找勞動部門舉報唄,只要有證據證明你沒拿到屬於你該拿的賠償金,廠裡應該無理由跟你解除勞動合同的,你還是趕緊打**去勞動部門資詢一下吧,或者直接去你所在的地區勞動局當面資詢,
10樓:集方
你被黑心的老闆欺騙了。你在工廠受傷,應該評定傷殘等級,老闆沒有權利單方面解除合同,他違反了勞動合同,你應該去勞動仲裁告他,請他們出面幫你解決,希望你得到公正的賠償。
11樓:鹿目動漫放映廳
你可以去找仲裁部門,把你的情況反映一下,他們會幫你解決的。不過要根據條例執行哦!你說的賠償不合理,如果你的公司是按正常的流程跟你解除的合同,還有賠償金也是按規定補償給你的,那可就沒辦法了,你去之前先了解一下公司在規定面前有哪些是違反的條例……
12樓:程楊川
這種情況下你先做好傷殘鑑定,然後找律師幫助,訴訟到法院審理吧。
13樓:
你可通過當地勞動仲裁解決問題,不合理可以上告。
14樓:心清心晴清
你好你的這種情況應該屬於工傷
應該先去勞動局做工傷認定,只要認定為工傷就算是你老闆和你解除了勞動合同他也是需要對你進行賠償的
主要就是需要證明你是在為他工作的時候受的傷就可以了,沒有勞動合同只要有事實僱傭關係就行
15樓:吾明照四方
這種事情應該走勞動仲裁,然後做
工傷鑑定,勞動部門會根據你的等
級判定賠償標準,最後一步就是去
法院,這是正常程式。你老闆的做
法是違反勞動法的。
16樓:朱建平懶豬
你的手受傷了總要去醫院看的,發票上有日期,你和你老闆之間解除合同,有有時間的,如果你的手是在合同解除前受傷,現在覺得賠償不合理,你可以去法院起訴,現在國家對農民工還是很重視的,各個地方都有法律援助,你可以去申請,如果你的手受傷時間是在你合同解除後,你就自認倒黴吧。
17樓:海上梨花
合同已經解除
如果賠償不合理
可以直接起訴到
法院進行民事訴訟
18樓:彩色霞光
看受傷實在什麼時候了,如果是在職期間,直接起訴
19樓:
可以去勞動仲裁去解決,如果不滿意可以向法院起訴,以勞動法去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20樓:匿名使用者
賠償也是適當,老闆肯定會賠的吧!協商解決。
21樓:
歌手在工廠受傷了,然後呢畢竟得給你一定的補償她不,他沒有解約合同的這個說法,再者來說解約合同他也不合理,他必須得給經濟補償。又不是在家受的傷,還是在工廠受傷呢?他必須給張衛是工傷待遇。
22樓:吉含文
到勞動仲裁部門依法解決
23樓:儲曉蘭
先和老闆協商解決,讓他知道你是用勞動法的權益保障自己,如果不成可以起訴他。
24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提起訴訟,要求勞動眾財的,為自己維權好嗎
25樓:包軒
你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會幫你討個公道的。
26樓:奮鬥
可以到當地勞動仲裁部門去處理。
27樓:王森
找律師,或者找勞動局告他,
28樓:一直在朝陽區的人民群眾
去勞動局,找工傷仲裁
29樓:
這老闆太壞了,找律師吧,普通的建議幫不了你,只會給你瞎指揮,即使合情也不一定合法,通過法律手段捍衛自己的正當權益,這個在國內是受法律保護的,不要怕,別因為法律知識薄弱自己跟老闆死磕,帶進溝裡就好。
我在廠裡受傷了,傷口還沒好老闆就叫我去上班我該怎麼辦?
30樓:本拉吾
我在廠裡上班受傷,我住院做手術訂鋼針,我出院還沒取鋼針,傷口還沒癒合好,廠裡叫我去上班怎麼辦?
31樓:蝸牛p科技
病假有病假工資。工資按月發放,隔月發放違法,本月工資下月發合法。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打12333**投訴,該**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
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係,並要求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結論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傷殘結果評為十級,廠裡如果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我應得到哪些賠償呢?
3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工傷有傷殘等級的話,除非合同到期自然終止或者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關係,公司不得與勞動者之間解除勞動關係,如果要解除的話,就算是違法解除。要按勞動者工作年限*2*解除勞動關係前12月月平工資給付勞動者賠償金。
在勞動關係解除之後,勞動者還能夠享受到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就業補助金,標準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具體政策為準。
具體參考如下: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2、《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 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33樓:匿名使用者
一、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
1.標準: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2、要求: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分別按其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本人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7條。
4、備註: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二、按照勞動合同法及工傷保險條例單位屬違法解除你的勞動合同,應當支付你工作每滿一年二個月工資的賠償金,6個月以上至一年內按一年計,6個月以下按半年計。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第八十七條。
公司沒解除勞動合同,就給我停了社會保險,這樣公司違法了沒有,違約沒有
屬於違約了。如果還在上班,就停了社保,屬於違規的。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是要有賠償的。當然,這一切建立在員工沒犯錯的情況下。如果員工違反了公司的一些規章制度比較嚴重,被開除是沒有賠償的。公司違法了。雙方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前一日止,公司有義務必須依法為員工繳納社保費。可以到當地社保局投訴,看看社保局怎麼處罰...
公司無條件跟我解除勞動合同,我應該怎麼跟HR談賠償問題
韓飛律師 如果勞動者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9條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有合法的理由解除勞動關係,那麼工作1年應該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如果勞動者存在 勞動合同法 39條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不支付支付勞動者補償或賠償 如果用人單位屬於違法解除雙方勞動關係,那麼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標準為工作1年支...
公司無條件跟我解除勞動合同,我應該怎麼跟HR談賠償問題
韓飛律師 如果勞動者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9條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有合法的理由解除勞動關係,那麼工作1年應該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如果勞動者存在 勞動合同法 39條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不支付支付勞動者補償或賠償 如果用人單位屬於違法解除雙方勞動關係,那麼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標準為工作1年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