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達州律師劉江
您沒有權利,不能擅自處置,不過您可以看管以便今後您能執行到您應當的款項,看管的同時,您應當向法院起訴,法院不受理的理由是不成立的,他們不受理,您要求出裁定書,後上訴到中院,在看情況確定。
2樓:威海王光輝律師
關於公司財產也就是剷車什麼的,你是無權處分的,如果擅自變賣了財產,輕著構成民事的侵權,重者構成犯罪。因為拖欠工資,你可以去勞動仲裁起訴,而不是勞動監察,勞動仲裁受理之後如果找不到老闆就可以公告送達,公告後可以缺席審理,最後可作出裁定書。等裁定書生效,你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讓法院來拍賣、變賣這些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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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應立案,建議在當地請律師**,不要私自變賣公司裝置。
4樓:簡簡單單
1、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如果無力支付,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之後,仲裁裁決,用人單位仍不履行的,勞動者申請強制執行後,法院執行時,可以變賣用人單位的裝置,來執行拖欠的工資的。
2、《勞動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5樓:貪婪的**翅膀
不同看法:
可以以會議的形式進行,把現有的在崗人員集中在一起,以企業執行現有資金週轉為由,做好會議記錄,在決議書上分別簽名,通過公司決議的方式進行**,將**所得以正常程式入賬,之後再正常以工資的形式支出,如有剩餘,就掛在賬上即可。
至於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應該沒有明確的定義,不屬於私自變賣公司財產,在法律裡好像有因的事件都沒有果,都是另當別論的,就如同「敲詐勒索罪」一樣必須具有非法強索他人財物的目的。如果行為人不具有這種目的,或者索取財物的目的並不違法,如債權人為討還久欠不還的債務而使用帶有一定威脅成分的語言,催促債務人加快償還等,則不構成敲詐勒索罪。所以應該沒有問題。
6樓:皖和平骨科醫院
這個 很詳細的 問題,你可以諮詢一下律師吧。
老闆拖欠員工工資,如果員工拿老闆的裝置,貨物等**抵押,違法嗎?要懂法律哦,可別亂說哦,,非常急 10
7樓:猶安春
這是一種私自侵佔他人財物,法律的制裁是按照侵佔他人財物的數額來定罪。數額達到一萬元以上者會處予拘留、拘禁或有期徒刑和一定數額的罰款。如果老闆拖欠了勞動者的工薪,可以直接到勞動仲裁庭申訴,獲得應有的工薪討還。
不可隨意的變賣拖欠方的裝置或設施建材為拖欠款。這種行為定性為私自侵佔他人財物罪。親最好是收集好用工方拖欠勞動者的工薪資料,向勞動仲裁庭提起申訴。
8樓:
違法 那些裝置是老闆的 員工私自拿去抵押是觸犯法律的吧
9樓:征服你的
別拿老闆的任何東西,這是違法的,你可以去找勞務局處理,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違法的 可以找有關部門告他
11樓:
這樣做是違法行為的,你們可以去法院起訴
12樓:手機使用者
肯定不對,只法律解決
13樓:浩星驪泓
違法的,找有關部門維權
關於拖欠工資方面的法律規定
14樓:四哥有法說
注:此提問是2023年的,此後法律進行了修訂,為防止誤導網友,再對答案進行修改!
出現用工單位拖欠工資,你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向仲裁委提出仲裁或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15樓:能夠更快地抵達終點
法律:老闆拖欠工資,該怎麼辦?
16樓:戢葉孤春
勞動合同法中規定拖欠工資,你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提出舉報,且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勞動部門理應責令企業限期支付,過期不付的應支付50%至100%的經濟賠償,另外員工解除合同的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17樓:一號狼圖騰
勞動合同法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及補充條例
各省的工資支付條例
譬如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
其他情況則要有詳細的案件情況,才好作進一步分析。
18樓:匿名使用者
要那麼多那麼全面幹什麼?只要最關鍵最用得到的條文就可以了,我們是實用主義!最有用的就是以下條文:
1、勞合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三條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19樓:半條命兔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逾期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的用人單位,將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賠償額是應付額的50%至1倍。
以上可理解為用人單位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行為,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20樓:匿名使用者
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係,並主張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及拖欠工資的補償金(拖欠金額的50--100%).以及終止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每年一個月工資。
如果還想在單位乾的話,可以到勞動檢查大隊匿名舉報,要求其糾下公司的不正當作法,如數支付工資。
21樓:墨尋巧
將要出臺法律:
工資一週一結!
22樓:賞宣澄白梅
勞部發[1994]481號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第三條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至於地址,你到工商查註冊地址。
關於拖欠工資的問題,關於拖欠工資的問題
你有工資單作為證據,可以給勞動監察大隊打 的,他扣發你100元工資和不籤勞動合同都是違背勞動合同法的行為,你可以要求5月2號起的雙倍工資,另外1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賠償金。不過前提是你還要舉證證明你5月2號起在那上班了,這個非常關鍵,不然老闆就狡辯說你就4月份在那上班了,5月份沒有。這個證據包括簽到條...
關於拖欠工資的問題,關於老闆拖欠工資的問題
老闆拖欠工資,先找老闆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勞動局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不服仲裁裁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您好,如果您是給正規公司打工,建議持相關證據 工服 工資條 合同 協議 工作證等 聯絡屬地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市勞動局 12333,24小時 或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司法訴...
房產的法律諮詢,關於房產的法律諮詢
卷瑩 對於你第一個問題,至少你要得到業主 他侄女 的監護人的同意。也就是說,目前的賣房人是沒有對這個房子進行處分權力的,和你達成的買賣合同無效。你要和他簽署一份你出多少錢買的房子以及有些什麼約定,該檔案要得到業主監護人的簽署見證。由於監護人有權力處分被監護人財產的權力,因此該約定是有效的。那麼如果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