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順風盡溼小鞋
首先對你的遭遇表示同情,我前段時間也遇到了類似的問題,呵呵,只不過差別是公司老闆不懂法,忘了跟我們籤合同.最後我們公司四個人每人補償了四個月工資.
下面分析一下你的情況.
第一點.公司沒有任何權利扣壓員工工資不管是在職的還是離職的.
第二點.現在的勞動申訴期限為十二個月,也就是說一年之內都可以對你公司提起上訴,但是這樣的事情還是越早越好,你不應該拖這麼久的時間,錯過最佳的上訴機會.
第三點.和上面幾位仁兄說的一樣,新勞動法規定從08年1月1日起,一個月內,就是1月30日之前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否則要補償雙倍工資,你的補償就從你離開公司算起.
第四點.如果因為公司嚴重違反勞動法,上訴你獲勝的話,還可以在原公司幹下去(待遇不低於你現在的標準).如果公司不願意留你的話,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這樣的話你又可以得到一筆賠償(在公司幹一年補一個月工資,超過六個月算一年,不滿算半年).
所以說如果勞動法佔理的情況下要匆忙離開公司,應該主動拿起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這樣才能讓中國早日成為法制國家.
最後說一點,我現在也和公司私人協議解除了勞動關係,公司補償我6個月工資.其中沒答合同的補償四個月,我在公司做了兩年,補償兩個月.並且我現在仍然在這個公司上班,繼續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不要怕難為情,怕什麼不好意思再待在公司裡,大家只是依法辦事,沒有什麼.
最後祝你早日解決問題,拿到屬於自己的錢.
2樓:
新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一個月以上1年以下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應支付雙倍工資。
因此建議你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不僅要回一個月工資還要補齊你4個月雙倍工資。你應該蒐集證據如:工資條、考勤記錄等
3樓:匿名使用者
你需要拿著你的工資條,出勤卡如沒有出勤卡的話需要證明(全勤獎金)銀行卡的流水號(證明工資沒有到位),以及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一個月以上1年以下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應支付雙倍工資。超過半年按一年算
社保很麻煩,但是這半年的社保單位應予以補上,先到工會調節,實在不行勞動監察部門舉報,直接到法院起訴也可以
4樓:制己制理
是違法的 可向勞動部門投訴 不行就起訴他
關於拖欠工資的問題,關於拖欠工資的問題
你有工資單作為證據,可以給勞動監察大隊打 的,他扣發你100元工資和不籤勞動合同都是違背勞動合同法的行為,你可以要求5月2號起的雙倍工資,另外1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賠償金。不過前提是你還要舉證證明你5月2號起在那上班了,這個非常關鍵,不然老闆就狡辯說你就4月份在那上班了,5月份沒有。這個證據包括簽到條...
關於拖欠工資的問題,關於老闆拖欠工資的問題
老闆拖欠工資,先找老闆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勞動局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不服仲裁裁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您好,如果您是給正規公司打工,建議持相關證據 工服 工資條 合同 協議 工作證等 聯絡屬地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市勞動局 12333,24小時 或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司法訴...
關於我離職後,公司一直找各種理由拖欠工資的事項
睿雅律師 你好,公司的做法很明顯不合法的!你母親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員工的賠償要優先清償。也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討回工資的!1 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 押金 經濟補償金 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 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 加班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