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首席保典
答:針對簽訂勞動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針對上社會保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規定。」 第二十三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 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四十四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第五十三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綜上法律規定,物業公司有義務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上社會保險,如果沒有,當事人
既可以通過向公司所在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在公司所在地人力社保局官網可以查詢到本市所有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的投訴舉報地址和**)投訴,請求干預並查處;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還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
如有問題,歡迎私信。
2樓:老樑聊生活
很簡單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即可。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不給籤籤勞動合同和買保險,說明這個公司也不是什麼正規公司?你不要在這裡工作了
4樓:意境深遠
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可以主張用人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並補繳社會保險。如果辦理離職手續的,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5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去當地社保機構申訴
物業公司不給員籤勞動合同,不買社保,該怎樣維權的
6樓:開心鬼
從以下幾個方面看問題:
首先,請確認自己與物業公司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係。如果你和你的原單位未解除勞動合同的話,比如你是下崗職工,但與原單位未脫離關係,這樣的話,你與物業公司不存在勞動關係,因為你不可能同時存在2份勞動合同。你與物業公司為勞務關係或僱傭關係。
如果不存在上述情況,那麼你與物業公司構成事實勞動關係。也就是籤不籤勞動合同都存在勞動關係。
第二,請確認公司未給你買社保的原因。是單純不想給你買,還是由於你個人情況無法購買?後者的原因有很多,如身份證重號、持有農村醫保、參加過城鎮合作醫療等,在某些地方都無法再繳納社保。
有此種情況也會影響你的勞動合同效力,因為勞動合同中都附加有保險條款。
如果不存在這種情況,就是公司單純不想給你買。
第三,看看公司是否與你籤的是勞務合同或僱傭合同(你只說沒給你籤勞動合同,我不知道是否簽過其他合同)?這兩種合同可以不購買社保的。
如果上述情況均不存在,那麼顯然公司構成侵權,具體有幾下幾點可以維權:
1、勞動合同方面。確定自己和公司沒有其他勞務合同的情況下,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不籤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此為勞動合同法的懲罰性條款。具體是從應籤未籤勞動合同的次月開始算,一年為限。
比如你1月入公司,1月就應該籤合同,但計算雙倍工資時,從2月計算,往後推到年底。也就是說,雙倍工資最多主張11個月的。
另外注意,主張此權利的期限為一年。超期則不能主張。並不是說只要不超1年,任意期限都可以,而是說,你最多主張自入職起一年之內的。
比如今年1月入公司,未籤合同,你在明年6月主張雙倍工資權利,你只能主張明年6月往後推一年,也就是今年6月至12月的雙倍工資,因為過了12月,你入職滿1年,就不能主張了。
2、加班費方面。包括節假日加班費和日常加班費。節假日加班費包括週六日和節假日。
具體演算法網上有教程,在此不詳說。另外,注意一點,國家規定工作時間是每週不超40小時,超出就算加班。如果單位安排你休班,但不是週六日休班,只要不超出工作時限是允許的。
此方面可以蒐集證據,蒐集不到的話,到仲裁叫單位舉證。此為舉證責任倒置。
3、未繳保險方面。如果確係單位不想給你繳納,可以要求繳納。仲裁會在裁決書中要求單位承擔繳納社保的責任,具體方法為你拿著自己應該承擔的部分,單位拿著單位應該承擔的部分,雙方一起至社保辦繳納。
但實際中調解中,多為單位掏錢補償。也就是不給你繳納,一次性支付你一筆錢。
4、你正常自動離職的話,單位是可以不付離職補償金的。此條注意。
爭議解決地為物業企業所在區的勞動爭議仲裁委。
7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到勞動部門申請仲裁,要求補籤合同,補交社保,另外因沒簽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從入職第二月開始的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
單位不給籤合同不給上保險該怎麼辦
單位不籤勞動合同不上保險怎麼辦?
8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你可以收集證據,去當場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從第二月起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必須賠償你每月雙倍的工資(08年1月1日起),並補繳勞動保險。
9樓:友邦精靈
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你可以通過法律維權,在沒有簽訂合同期間的工資收入可以要求雙倍補償,還有社會保險等。有時間可以看看法律。
10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你能證明你在公司工作過 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免費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08年起不籤合同第二月起要給員工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雙倍工資。沒買保險的話你可以要求和公司解除勞動關係,要公司支付你一個月工資補償。
12樓:池高軒堂朗
1、按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公司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應當給你繳納五險一金,未交納屬於違法行為。
2、你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工資條也是證據,合同、收據、工作證、出入證、工友證明都是證明你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
3、至於能賠償多少錢,要看你的月工資收入、繳納保險的基數、金額等確定。
公司不給籤勞動合同,而且不給交養老保險怎麼辦?
13樓:墨汁諾
用人單位違背勞動法律的規定,不繳納或不按規定繳納都是違法行為,均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一條的規定:
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在本條司法解釋出臺之前,勞動仲裁機構和法院一般對於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將未繳納的社保直接補償給勞動者的請求,予以駁回。而對於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保的請求雖會支援,但由於社保機構明確不辦理補繳業務,導致勞動者的訴求在實質上是無法實現的。
14樓:濤聲海韻
用人單位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不給員工,單位都是違法的。如果單位違規解除勞動合同,需要賠償。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規定支付賠償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更換物業公司後,前物業公司籤的合同還生效麼?有相關法律麼
城市老瓜農 從法理說,民事合同要遵循當事人主義,即合同只約束當事人。如果換了物業公司,而新公司與舊公司之間無其它相關約定,則新公司不受前物業公司所籤合同的約束。 合同還有效,但時效時截止至更換新物業的時間。 瀋陽三爺 則新公司不受前物業公司所籤合同的約束。 看業主與物業公司所籤合同,以及新舊物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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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員工入職起,用人單位就需要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這是法律規定的。勞動者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反應情況,如果協商不一致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第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