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人員工作中受傷,兼職公司需要付什麼責任?具體點

時間 2021-08-30 11:24:13

1樓:

兼職發生事故傷害,符合工傷認定條件的,算工傷。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實施若干問題的意見》(勞社部函〔2004〕256號)第一條規定,職工兼職,原單位和兼職單位應當分別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事故傷害,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且無第十六條規定情形的,均應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由收到事故傷害時其工作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關於實施若干問題的意見》

勞社部函〔2004〕256號

一、職工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同時就業的,各用人單位應當分別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發生工傷,由職工受到傷害時其工作的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2樓:法律快車

如果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助學的話,因為法律規定不視為建立勞動關係,不受《勞動合同法》調整,也不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所受傷害只能按一般民事侵權糾紛處理。因此,在校大學生與企業形成僱傭關係,所在公司應當為兼職工的人身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3樓:特大蝸牛

在工傷沒有恢復期間,工資仍照舊拿

所有醫藥費公司都要負責,期間所產生的任何費用都由公司負責,**費用等,期間的伙食費啊,交通費用啊等等,總之因為這個所產生的費用都 可以要求公司報銷。

你可以再問下勞動部門看看人家給你的建議還有什麼是可以讓公司賠償的,你再跟公司要求賠償下。。。。

4樓:濟南吳欽霞律師

按工傷標準賠償就可以。

請教:兼職員工在來去公司的途中發生意外的話,公司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關於bai實施(工傷保du

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

zhi見》第一條dao的規定:“職工在兩個或兩專個用人單位同時就業

屬的,各用人單位應當分別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發生工傷,由職工受到傷害時其工作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兼職職工在下班後到另一家單位兼職,按規定兼職單位也要為職工繳納一份工傷保險費,如果不繳費,上班時間內發生工傷,經辦機構會根據證據認定勞動關係,相應的賠償和補貼會由單位承擔,而原單位沒有任何責任。不論是正式簽約工作,還是兼職,多重的勞動關係必須對應多重的工傷保險,一旦出現工傷,就在發生工傷的單位辦理一切工傷賠付手續,這樣對用人單位和職工都有益處。

如果發生的意外是第三人侵權造成的,應由第三人賠償,如果是意外的話,公司要承擔相應責任的,員工自己存在一定過錯的話,也要承擔過錯責任。

希望對你有所幫組。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根據《關於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條的規定:“職版工在兩個或兩權個用人單位同時就業的,各用人單位應當分別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發生工傷,由職工受到傷害時其工作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兼職職工在下班後到另一家單位兼職,按規定兼職單位也要為職工繳納一份工傷保險費,如果不繳費,上班時間內發生工傷,經辦機構會根據證據認定勞動關係,相應的賠償和補貼會由單位承擔,而原單位沒有任何責任。不論是正式簽約工作,還是兼職,多重的勞動關係必須對應多重的工傷保險,一旦出現工傷,就在發生工傷的單位辦理一切工傷賠付手續,這樣對用人單位和職工都有益處。

如果發生的意外是第三人侵權造成的,應由第三人賠償,如果是意外的話,公司要承擔相應責任的,員工自己存在一定過錯的話,也要承擔過錯責任。

希望對你有所幫組。

企業中員工在工作中受傷,在治療期間工資怎麼發放

幸運的楓陽 1 員工在工作中意外受傷,可以按照工傷賠償程式維權,依法申請工傷認定,然後申請喪失勞動能力等級鑑定,之後根據鑑定結果確定賠償金額。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

退休人員再就業,工作中受傷是否為工傷,為什麼

一 國發 1981 164號文規定,再聘人員的工傷待遇應由聘用單位支付。這是過去和現在都應有效的原則。二 無論是 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 還是 工傷保險條例 都只適用於企業的在職職工。退休人員被再聘,雖然有權得到聘用單位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但並非在冊職工,按照工傷法規的規定,他們不在企業必須為其...

勞動法中對兼職員工工作時間的標準是多少

與你最初 每天不超過4個小時。1 兼職工作,在 勞動合同法 上屬於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的用工時間每天不能超過4小時,每週累計不能超過24小時。超過上述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與勞動者建議正式勞動關係,不得訂立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2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