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簽了勞動合同,沒有提前月辭職就走人有什麼後果呢

時間 2022-11-06 20:50:13

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勞動者沒有提前申請離職,未完成交接任務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了,則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依法按比例扣工資是合法的。除此之外扣工資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2樓:吉運升

對於簽訂勞動合同,但是沒到一個月自己就走了,除非單位同意你走,如果是自己私自走的,往往會要扣你一部分工資的。

3樓:帳號已登出

如果你已經簽了勞動合同,但是沒有提前一個月辭職就走人的話,那麼你是需要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的,通常你在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都明確的表明了違約部分,你是需要按照勞動合同的違約部分承擔責任的。

4樓:玉漣書畫

當月的工資會被扣發,如果還會引起其他損失的話,公司有追償權。

5樓:養安彤

如果你簽訂了勞動合同,但是沒有提前辭職就走的話,一般合同上都是有約定的,正常情況下多數是會扣你錢的。但不會全部扣你錢扣其中的一部分,到時候單位給不給你開離職證明,那時候你是需要它的。

6樓:帥氣的小宇宙

沒有提前通知公司直接離開,後期因為你突然離職的原因造成公司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你賠償。

7樓:慈元彤

請問我簽了勞動合同沒有?提前一個月辭職就走人,有什麼後果呢?你沒有提前一個月辭職,說走就走,如果造成了不良的後果,是需要你承擔的。

8樓:北海九道

你簽了勞動合同沒有提前一個月辭職走人,這個應該接受一定的經濟處罰。

9樓:匿名使用者

約定俗成的是:東散夥,一筆抹。(東家不想讓你走,你非要走,你是拿不走錢的)夥散東,一筆清。(夥計不想走,東家非要解僱,必須一次結清付給工錢)這是過去打工的規矩。

我簽訂了勞動合同,但是還在試用期,沒有提前一個月辭職,走了會產生什麼後果?

10樓:匿名使用者

按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員工辭職需要提前三天書面通知公司。就算你提前走了也沒有什麼後果。但作為職業者,最好是給單位一個通知期,並交接好手上的工作,這是做人的基本職業道德,不要走了還留下一些事情不交接。

搞得走了還要被別人罵就不好。呵呵。

11樓:匿名使用者

29號之前都可以提出。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式,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

(三)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的;

12樓:天涯

試用期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解除勞動關係就可以走人了,勞動合同法37條。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簽訂了勞動合同,但第二天想辭職 如果不提前30天通知直接走人有什麼後果

1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有試用期的話可以提前三天通知公司要離職即可;如果已過試用期的話就必須提前30天通知公司。如果未按此通知公司,所謂的後果的話就要看情況了:1,如果該崗花費位並不是什麼重要崗位,或者說你的離職不會給公司造成什麼大的困擾,公司可能也不會追究你的責任,怎麼說呢,一般的公司也不會這樣大費周章的去找麻煩,畢竟這樣他也需要花費不低的成本的。

但是如果該職位特別重要而且短時間也招聘不到合適的人的話,公司在這種情況下就極有可能要求你賠償公司的損失。2,賠償損失的可能。a,如果你入職後並未經過專門的培訓(簽訂培訓協議,並且有規定培訓後的服務期限,違約責任等的合同或者協議)那麼你可能最多就賠償一些公司的招聘你的費用即可;b,如果你入職之後有經過專業的培訓,並且針對該協議簽訂有約定服務前,違約責任等的補充合同或協議的話,那麼你就會賠償這一部分違約金,至於金額大小則看公司花費的培訓成本以及你培訓完成後在公司工作的時間(後扣掉你工作時間內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直接走吧,沒事的。不過最好請求用人單位開一個離職證明給你。

15樓:

如果有試用期,有三天則可。如果不是,原則上是要提前30天。但是你才上一天班,能給單位造成什麼損失?

所以,個人覺得無所謂,可以直接走人。至於離職證明之類的東西,仍然可以要求對方開具。

16樓:勾南珍

誰看都會看出這件事,你要負主要責任。前一天簽訂合同,第二天不想幹了。嘻嘻恭喜你,一定是找到更好的工作了。

一般單位沒有問題,不涉及工資等問題,關鍵是你要有能力和單位溝通,順利轉走你的勞動關係。從時間看,這個單位應當還沒有時間去勞動局辦理相關手續,所以,你只要有誠意,單位應當不會為難的。祝福你順利。

17樓:李永輝律師

您好,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期內辭職的,應當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單位,擅自離職造成單位損失的,單位可以向勞動者索賠。

建議您和單位協商解除合同。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不受三十天的限制。

18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和單位協商解除,當然,如果你自動離職也可能沒什麼特別嚴重的後果,但是如果單位給你進行了勞動合同備案就比較麻煩 有可能導致你不能和新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

19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依照合同辭職。

具體後果要看你的合同怎麼寫的。

另外的話回頭你在這裡弄工作證明也可能給你找麻煩。

20樓:中顧法律網權威

1您需要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公司招聘您的損失。

2公司不給您出具勞動合同解除書,其他正規的公司不敢和您簽訂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1樓:註冊占星師

中國是講人情的,不一定會按法律辦事~~~

按規定,人家是不放人的,也可以告你違約(但不至於),最有可能就是扣你工資。

好好解釋,一般沒問題。

2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們有試用期的話只要提前三日通知就可以。

如果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如果是普通情況,不用承擔違約金,只是可能在檔案手續方面會有麻煩。

有幾個問題1我簽了勞動合同,但是沒到期就走也沒提前一個月辭職有沒有什麼損失?法律關於這方面有明確規定

23樓:麥在他鄉

1、你簽定了勞動合同,沒到期就走也沒提前一個月辭職,那麼公司會扣發你當月的工資,如果合同上規定有合同違約金的話,公司會通過勞動部門或者法院起訴你追討。

2、如果從某公司直接走了沒打辭職報告,公司會當你自動離職或者是當你曠工超過三天開除你。

3、即使你找到新公司辦理手續也要有原公司的離職證明之類的,如果知道你在原公司是那樣的話,會開除你,並且你的名字會被很多公司加入黑名單不錄用你。

24樓:匿名使用者

1.工資和獎金肯定是沒了,如果勞動合同中有寫,對方有權請求仲裁或者起訴你,但是現實中一般不會這麼做,公司大都由你去,大不了他再招新人。犯不著為了一個人麻煩,除了你和公司之間有特殊業務

2.公司可以決定你是自動離職還是開除你。

2.可以籤。只要你和原來的公司沒有最低服務年限或者保密義務就可以。不過最好還是不要這樣,時間久了,信用度就低了。

25樓:遼寧郭健

1、沒有。

2、在於公司。

3、可以。

合同工沒提前一個月辭職領導不批直接走有什麼後果?

26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這裡,勞動者是否需要合適的理由沒有明確規定。

也就是說,該條規定實際上確認了勞動者合法的自主辭職權。勞動者根據自身情況或者個人發展需要,需要解除勞動合同的,只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即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當然,如果勞動者因個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違反了勞動合同中的相關約定,構成違約,則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比如關於服務期的約定)。

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或者個人發展需要等提出辭職,只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解除勞動合同。因此,勞動者在履行提前通知義務(書面形式)時,一定要保留用人單位簽收的證據,以證明確在30日前曾向用人單位提交過書面辭職的通知。如果用人單位拒絕簽收,最好可以提供其他證據證明已經書面通知了用人單位(如快遞詳情單等)。

否則,發生糾紛時,用人單位反過來說職工未履行提前通知義務擅自離職,那就被動了。

違約金作為承擔違約責任的主要形式,一向是用人單位綁住勞動者的「緊箍咒」。但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約定中,嚴格限定了違約金的約定條件,規定單位只有在「培訓服務期」和「競業限制」這兩種情形下,才能設定違約金。也就是說,除非勞動者在約定的培訓服務期滿前離職,或違反了保密協議、競業限制的約定,否則勞動者無需向單位支付任何違約金。

因此,明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後,如果在不屬於《勞動合同法》規定的需承擔違約責任的兩種情況下,勞動者提出辭職,是無需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的,想炒老闆魷魚的勞動者儘可以「揮一揮衣袖不留下一分血汗錢了」。

對於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被認定以後的處理,《勞動法》並沒有進一步作出明確的規定。《勞動合同法》則明確規定,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希望能幫到你啊,這些都是勞動合同法裡面的內容!

27樓:匿名使用者

一線工人,要懂法,要懂怎麼用法律保護自己。通過這件事,相信將增加勞動法律方面的知識和經驗。

你目前還沒有與該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你是與廠方簽約勞動合同關係的,車間主任無權批准你辭職。你沒有辦好辭職手續,自己走人,你做得欠缺了。

如果你將來還要繼續到其它單位招工或是考慮到社保問題。你得處理好與現單位的勞動合同關係。

如果單位還未處理了你的問題,你還是它的合同期職工。家裡有急事,可以先請假嘛。把請假處理急事與辭職分開。

請假一個月不行,兩個月、半年?另外考慮解決辭職問題。按提前一個月,向廠方提出辭職申請。

如果你態度誠懇,說明自己的確有急事等不及處理,認識自己缺少法律知識,做事心急、草率了,作個自我批評檢查,應該會取得廠方的諒解和同情。

人在社會生活,得注意處理好各方面的關係,儘量避免與對方發生不必要的對立和衝突,對人對己都有利。

希望我的這點意見,對你處理問題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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