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炒魷魚了勞動合同上面只簽了進廠的時間沒簽出廠的時間怎麼辦

時間 2022-03-28 07:45:14

1樓:

這個你應該跟公司去協商這個東西,這個不知道有沒有什麼嚴重的影響,只要你的利益沒有受損就可以。

2樓:aa微湖來客

這種情況雖然沒有勞動合同,但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可以先與公司協商,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可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以及雙倍工資。

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

如果因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到期後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損失、工傷、醫療等待遇損失的,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同時還要支付25%的額外賠償費用。勞動行政部門還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給予行政處罰等等。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一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單位改正,並可以給予罰款的處罰。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擴充套件資料:

注意:一定要收集可以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形成完整有利的證據鏈!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因此,勞動者或勞動保障部門可以從以上方面去證明或認定。司法實踐中,還可以用公司業務往來的檔案,錄音證據等來證明勞動關係。

3樓:司馬晟宇

勞動合同上只是會註明的是你進場的時間以及合同的期限,所以你沒有接觸上的時間也是沒有問題的,而且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企業還會給你一份解除勞動合同的文字。

4樓:等待我滴小確幸

勞動合同上面只簽了進廠的時間,一般會有合同期限,一般一年,兩年,三年,或者更長時間,找這個期限。

5樓:大明

具體情況不明不好講,建議收集證人證言等相關證據材料證明,再協商或勞動仲裁解決之

6樓:刀刀龍哥

你這種情況,只要有辭退單就可以了,直接到勞動局告他就可以,可以拿到賠幾萬塊錢賠償

我工作一年半了,被解僱了,沒簽勞動合同,沒有票據可以證明,每次只有在工資單上簽字公司怎麼補償金?謝謝.

7樓:

當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時,者要立即要求其出具書面的通知書,不給書面通知書就堅決拒絕辦理離職手續。拿到這個就是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據了。嘻嘻。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根據勞動法規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如果未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的再加一個月時間

經濟補償金=補償時間*你離職前的12個月的平均工資

平均工資的演算法:是當月所有的應發工資數,就是扣個人保險及公積金以前的那個數。

如果和公司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

關鍵一點就是證據,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另外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

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進行申請仲裁

縱橫法律網-四川高揚律師事務所-喻遠軍律師

9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您可以要求11個月的雙倍工資,兩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協商不成,可以提起勞動爭議仲裁。

縱橫法律網-法典律師事務所-李小利律師

10樓:匿名使用者

也就能賠你兩個月工資吧。工資單儲存好,是證物。 不好意思說錯了,如果不籤合同要給雙倍工資的。我是說簽了勞動合同會給你兩個月左右的工資。

11樓:達達風花雪月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你的工資表在財務和人力資源都有備份,可以用這個為依據,與公司交涉,他不能解僱你,如解僱要給付你(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工超過一年的算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我嬸嬸在花都有喜化妝品廠裡面做了一個多月,進廠一直沒有簽下勞動合同,被炒魷魚了!公司裡今天已經結... 30

12樓:我最討厭洗衣

沒簽合同有打卡記錄,產牌啥的麼?不然怎麼證明你上多久班!?有就勞動局!沒證據就算鳥!採納啊

13樓:洛客時尚內衣館

不需要,公司一般會有試用期,試用期間是不用的。據勞動法規定做滿一年才要賠一個月工資

新員工入職兩天被口頭辭退,只辦了入職沒有籤勞動合同,能要回兩天的工資麼?

14樓:海底世界

能,一定要付給你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不給,你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沒簽勞動合同永遠都是用人單位理虧,沒有關係的。

15樓:平凡沉靜灑脫

可以的!一天也有工資!

1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試用期也有勞動付出。

我想問一下,我參加工作,用人單位應該多長時間內和我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未簽訂合同之前被辭退怎麼辦?

17樓:七臺河李陽平

你看一下《勞動合同法》吧,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8樓:萌娃的霸霸

用人單位在用工之日起就應該和勞動者確定勞動關係,在**一個月之內和勞動者簽訂書面合同!且用人單位有規定試用期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試用期期間,用人單位的最低工資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如果你沒有簽訂合同就被辭退用人單位需要給你錢,因為本身他就是違法的。但是你如果沒有證據證明你和用人單位存在關係,你要錢可能比較難。

1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跟用人單位自己的規定有關吧?有的規定試用期三個月,有的規定試用期一年,問問你的同事,他們都是入職後多長時間簽訂的勞動合同?如果未簽訂合同之前就被辭退的話,你什麼補償也不會拿到的,有可能工資都沒有保障

20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招錄人員後就應該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文字是人力資源都門統一的文字格式合同,試用期應該在合同中註明,不簽訂勞動合同,只要給你發工資,就視為公司同意用工,你要儲存好工資條或銀行流水單等,如果被辭退可以到人力資源部門提請仲裁,要求賠償,人力資源部門會栽決你的申請,並對公司進行處罰。

21樓:

應該是一年試用期,以後才籤合同的,還是籤個合同比較保險,對雙方都有約束。自己的權益也有保障。

22樓:

入職就要簽訂勞動合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23樓:蕈龠

一個月內必須要簽訂勞動合同的。試用期如果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話,單位可以辭退。

24樓:匿名使用者

籤沒有籤合同,在一年內辭退都是不給任何補償的,一年工齡才補償一個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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