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佛系聊劇
這樣子的公司還是果斷離職吧,一般情況下提交申請一個月就可以走了的,規定上是要這樣子處理的,但是多少個公司能做到這樣子呢,
如果你覺得不公的話,可以多看看法律的條文看是怎麼規定的,自己的權利自己一定要維護好,要不就直接走,不要那個績效咯。
現在很多公司都強調狼性文化,但是給的工資卻是微薄的薪資,每次談其他公司怎麼樣,但是人家至少也沒有讓員工委屈啊。
現在動不動就加班,哪有那麼多班可以加啊,之前一個公司典型的例子,員工白天就瀏覽網頁不幹活,晚上下班下才開始幹活,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都是因為之前員工工作完成了,老闆不讓走強制加班,還信誓旦旦的說在大城市木有不加班的,而且加班也是沒有任何補貼的,啥都沒有。那麼員工認為既然不管如何晚上都要強制被迫留下來,那麼我就白天玩自己的,晚上來幹活,反正就那麼點,總是能做完的,這樣子的環境真的很堪憂,確實很不幸,這家公司一直髮展不起來,最後還瀕臨倒閉,後面併入其他公司了。
還有一些公司一天到晚給你講情懷,現在情懷能當飯吃嗎,我理解你的難處,我自己的難處誰理解,如果工作不為了工資,那麼寧願不工作。自己的小家都養不活,你自己掙的滿缽滿,還不為員工考慮,這樣子的公司也是發展不起來的。
所以這個就看你自己抉擇了。
2樓:112333束脩
用ems直接給單位寄送離職通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試用期提前3日,正式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關係。
法律規定是通知,沒有規定要批准。到期單位有義務配合辦理離職。
3樓:超越自己
辭職只需要提前一個月就行了!書面形式的辭職報告上交一個月以後,如果公司有其他小動作,可直接去勞動局起訴他!
4樓:大兄弟生活必備
可能是人員緊張,辭職一般提前說都會批准的,你要找一個好點的理由,軟磨硬泡的,最好不要態度不好。
5樓:匿名使用者
在公司辭職不批,為什麼不批?還是在合同期內嗎?如果已經過了合同期,他不批也得批
6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不批就去勞務局告他們,說他們非法加班,強制加班,而且離職還不給批,這種你就應該要強硬起來,把他們這種領導打壓下去。
7樓:雪落下的聲音
具體是因為什麼原因不批,如果公司沒有什麼正當理由,應該都是會批的。
8樓:紫蘇花開
直接寫書面申請,提前一個月交給公司就可以了。
9樓:
你不會打**給勞動節,總工會問問啊?會有相關工作人員幫助你的啊
10樓:匿名使用者
原因呢,問清楚原因,對症下藥,勁量不要鬧翻
11樓:遠業說法
員工想要辭職,公司可以不批准嗎?
公司辭職,不批怎麼辦
12樓:華律網
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
同分三種情況:一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個人原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天(如果在試用期之內應該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如果一時找不到新的工作 領不到失業金。
二是,依據第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即用人單位不合法,如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等情形,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三是,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不辭而別),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單位可以用扣工資的方法作為賠償。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13樓:小小小白
從法律規定看,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勞動合同
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可以解除合同。從民法理論看,解除權屬形成權,形成權是不能附條件的,只需當事人單方意思表示即可產生解除的效力。因此,無需取得相對方的同意。
另外,根據原勞動部《關於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覆函》(勞辦發[1995]324號)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超過三十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
根據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員工要離職,履行一個通知期即可,無需用人單位批准。
14樓:上啥班
辭職公司不批准可以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一、協商辭職
如果是用人單位提出來的,用人單位是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如果是勞動者提出來的,則用人單位是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遵循意思自治原則,只要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商量好了,就可以直接辭職了,好聚好散~
二、單方辭職
單方辭職一共有兩種情形。
預告解除
勞動者直接提前30天以書面的形式告訴老闆,我要辭職了,那麼,在通知之後的第31天起就可以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了;
如果勞動者還在試用期以內,那麼提前3天告訴老闆要辭職,從第4天起就可以離職了。
員工辭職並非法定必須公司批准。但員工要舉證的是你的確按照法定期限提前遞交了《辭職通知書》。
辭職通知書一定要送達公司,並保留相應的證據。如果職工將辭職通知交給公司但未簽收,到時發生爭議時公司會反過來說職工未通知即擅自離職,屬曠工行為,這樣將對職工非常不利。
1、要求用人單位的領導在辭職信上簽字,辭職信一式兩份,簽字後勞動者保留一份。
3、如果「老闆」拒絕辦理離職手續或拒絕支付工資,可以先**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糾正;如果還不行可以直接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4、在離職前按照用人單位要求進行離職前的工作交接、返還公司所有的財物等,以免被公司倒打一耙說侵佔公司財產不退還。
15樓:蒿元修衛雪
員工辭職如果是正式員工,只要提前一個月提出來就可以了,試用期員工提前三天提出辭職就可以了,公司沒有任何理由阻止,也不能扣發工資。
16樓:匿名使用者
1、辭職要合規合法理由非常重要,最好不是自己的原因,否則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單位也會找你的麻煩,得不到補償金不說,還會要你交違約金,不給你辦離職手續,對你今後的就業會有麻煩。
2、其實只要理由正確,辭職通知短短幾句話就可以了,注意不能是辭職申請,因為只要理由合法是不需要批准的。但必須確保送達,也就是說要單位簽收或**信送達。
3、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這即合法可以立馬走人,不但合法合規,他找不著你的叉,一般單位在這些問題上都會出錯的。
4、你的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單位xx原因(比如:不按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工作時間違法等),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現提出辭職。
並請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特此通知
「通知」必須讓單位簽收,他不籤就以**信或快遞的方式送達,確保留下通知送達的證據。
按上述理由辭職,如果單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責任,不支付有關費用,你就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17樓:車筠宋煦
注:辭工書寫好交公司之前應影印幾份留底。
18樓:周素琴及婷
你應先一月前提出書面辭呈。當然,現在合同已經到期是否提前1個月都沒有關係了。
如果辭呈不批,你可以和主管好好談,把你的工作交接給他,如果他不接受工作交接,那麼不好意思,那就是他的事了。然後你就問他什麼時候結算工資。如果他不給,那麼不好意思,只能讓勞動監察大隊來說理了。
就那麼簡單。
因為你已經合同到期,公司沒有權力拖著你不放,否則他們是要支付若干倍工資的。你現在還按原來的工資給他打工算仁至義盡了,還是不談續約活解約的話,實在是說不過去了。提出書面辭職是給他們面子,因為合同到期你就和他沒有勞動關係了。
完全可以想走走,想留留。他們也沒有權力克扣你的工資。你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維護自己的利益。
19樓:百里秀花世嬋
竹子答案:你要辭職,公司不願意,這在目前很是正常的,一是說明你做的不錯,二是老闆找員工目前很難。如果你提出到法院告他們,目前我國僅僅是法制初級階段,很多法律執行起來有困難.
去勞動局仲裁不是不可以,一是要時間,二是要代價。你要算算划得來嗎?你找主管單位也一樣,因為這樣的事太多。
管不過來。很多人的處理方法就是,一邊辭職,一邊找單位。一旦有了新的不錯的單位想走就走,說走就走。
沒有顧忌,你不讓走我也要走,最多就是一些損失,我已經不在乎啦!那就是一張辭職信往桌子一放,批不批都要走。這就是最最快的。
這就瀟灑啦!
20樓:來瓶純牛奶吧興
不批像這種情況,只會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確定公司認可你,你的離去是會司一大損失,另一種就是牛忙公司等著你自離,這樣公司可以不發工資,不管是什麼原因,跟本是你的辭職理由不夠充分,要是生病了弄份病歷,這樣會事半功倍,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1樓:暴素芹區甲
我國有一條法律是針對辭職不批的。1.
首先:提前一個月用書面形式遞辭呈。2.如果不批就去勞動局投訴。3.不行只能採取法律程式。
22樓:強韞魯海藍
有兩種情況你可以選:
一、給你的老闆說明再等一個月,如果找不到人來替你,你就要自動離職了。因為其它的工作機會不會總等著你的。走時工資問題另議。
二、繼續為老闆效力,不論你為什麼要一過合同期就離職,但是你老闆不想你走一定有原因的。你最好與他(她)多溝通一下。說不定會有好的效果的。希望能幫到你
23樓:匿名使用者
企業不得以各種理由扣服裝費、培訓費、押金等,不是合同工提前一週書面申請離職,合同工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離職,企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者彼此協商處理離職申請,如果企業不按照此規定同意員工離職申請,可以向當地勞動局舉報。
公司缺人不批辭職我該說什麼辭職理由
濤聲海韻 當事人想辭職直接提出理由就可以,只要合理無需理由。單位不能違法不讓當事人離職。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離職原因大體有以下幾方面 1 感覺個人在公司發展的空間有限 2 薪酬待遇與個人期望值有較大差距 注...
原單位不批辭職報告,怎麼辦,辭職報告不批怎麼辦?
按現行新勞動法中的規定 1 辭職需提前30天向用人單位書面辭職。你離開原單位時必須要進行工作交接手續,最好是書面的且有雙方簽名的。如已書面提出30天后,可以協商辭職離開,但須交接工作。同時,用人單位還應給你經濟補償的 依工齡每滿一年補償1個月的工資 2 如果你在此之前與原單位簽定了 技術保密協議 的...
辭職不批怎麼辦
靜水一語 1 提前30天向單位發出了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即使單位領導不簽字批准,員工也可以在30天以後離開原單位。2 單位不依法履行相關手續的話,可以提起勞動爭議仲裁,也可以申請勞動保障監察,要求單位履行法定義務。注意 員工要特別注意保留曾經提前30天向單位提交辭職信的事實,比如用ems寄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