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王元頁
單位規定違法的
有勞動合同,試用期提前三天,合同期提前三十天通知單位辭職就可以
沒勞動合同,或者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違法用工情況,可以隨時辭職
單位到期不辦理辭職手續、拖欠工資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規定,遞交離職申請滿一個月就可以離職,不管公司或者部門批不批准。
3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啊,到12月底就不給辭職了。然後整個1月是不能辭職的,到2月5號以後恢復辭職
辭職直接找人事部行嗎
兆信防偽技術 辭職可以直接找人事部,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該條法規中用人單位包括以下幾種職位 用人單位法人 用人單位人事部負責人 工作部門負責人或直接上級。向以上三種職位的人提出...
我今天去跟人事部經理辭職人事部經理說我未做滿月因此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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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y無知的螞蟻 既然辭職時間到期,那麼員工是可以寫一張委託書給同事,並且將身份證影印簽名之後給同事,讓同時 辦理離職手續。單位也不得以此剋扣拖欠員工工資。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