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依據勞動法,超過一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至第二個月起,每月需支付雙倍的薪資作為補償。
你目前已經工作三個月,沒簽勞動合同,你可以以此為談判點,要求對方支付你本月工資並立即終止勞動關係,要是對方不同意你就說要去申請勞動仲裁。
最好你把相關的法律檔案列印一份用筆畫出來仍在他桌面上,如果他還是不同意你就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這種仲裁是穩勝的不要怕他。
以下附上勞動合同相關規定: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不論何原因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亦未終止勞動關係的,則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工資, 但二倍工資的支付並不能免除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義務,用人單位支付二倍工資後仍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應當自實際用工滿一個月的次日起,直至補籤勞動合同的前一日。即實際用工第一個月的時間為給用人單位的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不論最終是否簽訂勞動合同,第一個月均無需支付二倍的工資。
如果還有疑問可以繼續提問,只要看到一定會幫你解答,希望採納!!!!!!!!!!!!!
2樓:簡簡單單
1、到公司上班,1月試用期,現已轉正2個多月了,但還沒簽轉正合同的,你可以主張未籤合同的二倍工資。辭職除了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情形外,其它原因辭職就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的。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3樓:匿名使用者
從勞動法來說,可以走,因為你沒有籤合同;可事實上還是再做一個月吧,他不給你工資,你到勞動局去說很麻煩,這樣也會導致你以後工作難找。
4樓:燈下飛蟲
可以走啊
而且工資也必須給你的啊
沒簽合同本身他就違反勞動法了啊
5樓:匿名使用者
忍把 ,有些事不是自己可以決定的了的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諮詢一下相關的部門,比如勞動局一類的
你可以和你的公司好好說說
就說有什麼事的話,會過來處理
三個月試用期過後,不給簽字轉正但繼續聘用是否自動轉正???謝謝
7樓:
《勞動合同法》的配套法律如下: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經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建立。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勞動者開始使用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每月工資的兩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訂立之日起,按月支付勞動者兩倍的工資。
8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10條、82條,應依法支付你雙倍工資【自你入職的第2個月起(2023年3月21日)至今的時間。補繳你入職至今的所有社保費】;你以公司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1、4款為由提出辭職,同時根據本法第46條第1款要求公司支付你半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本法第47條);
勞動合同法的支援法條如下: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9樓:法律實務研究
1、超過試用期的,員工自動轉正,法律上沒有辦理轉正手續的規定。
2、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內的,試用期內雙方按試用期約定處理勞動關係;試用期結束後,用人單位沒有因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而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自動轉正,有權享受轉正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10樓:廣州民商律師
是的,如果公司沒有給你轉正,那麼你也視為已經轉正,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轉正後的工資。現在公司讓你離職而沒有任何的正當理由,也未經與你達成一致,那麼公司必須按照規定支付你雙倍的賠償金
11樓:京城李律師
勞動法對這種現狀是認定已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單位應當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現在公司讓你離職,是會要依法給補償的。
12樓:倚劍聽雨
你這個情況應該很好解決,試用期過了,如果沒和你籤正式的合同,那就是屬於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在這以後的一年內,公司需要每月付你雙倍工資,如果這種情況持續一年,你們合同就視為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現在離職的話因為你已經又工作兩個月,這兩月工資雙倍給付,還要在補償你一個月工資。具體看下勞動法吧!
在公司7個月了試用期三個月已經過了也轉正但是一直沒有簽過任何合同,現在想辭職應該怎麼辦?
13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在公司工作7個月(含三個月試用期)卻始終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公司的做法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需承擔支付第八十二條規定的二倍的工資的法律責任,時間從工作滿一個月的次日起開始計算。由於是事實勞動關係,可以隨時終止。有無按要求公司支付六個月的二倍的工資,同時按照第五十條的規定,在十五日內辦理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及檔案、社保關係轉移。
14樓:楓葉今秋紅
正規的國企單位對於新入職的員工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的確是很少見的。這或許是用工單位工作中的一種拖沓現象。
但是,無論是否簽訂勞動合同,想要辭職,都必須按照企業既定的辭職程式辦理,也就是按照規定的提前時間,以書面的形式提出辭職申請。批准後,即可辦理離職手續。
簽了2年勞動合同,試用期為兩個月。但是過了試用期還沒有籤轉正合同,這樣是轉正了還是仍然試用期?
15樓:田野心語
1、你已經簽定了2年勞動合同,試用期已過,你已經轉正。
2、簽訂為期兩年的勞動合同,約定兩個月的試用期符合法律規定。
3、沒有哪部法律規定,試用期結束後需要簽訂轉正合同。且由於《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二款明確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故兩個月過後,應視為你已經錄用合格轉正,開始支付轉正工資。
4、如果你要辭職,需履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義務,如果單位不提前批准,你應該繼續工作至三十天屆滿。
我是3月2號入職的試用期月到4月1號轉正,在這期間辭工是
試用期內,勞動者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試用期內,不需要特定的事實發生,不需要任何理由,勞動者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無需用人單位同意,可以解除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不結算工資,辦理解除合同手續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由勞動監察責令改正 也可以申請勞動爭議...
通訊公司商務助理試用期轉正工作總結
通訊公司試用期轉正工作總結 回顧這幾個月的試用期工作,在公司各位領導 主管與同事的支援和幫助下,從我剛進公司的什麼都不懂,到現在能夠按照公司的要求,較好的完成自己的工作,不過也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我想這些都值得自己去總結,去思考,去提高。現將這幾個月來的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1.掌握商務助理工作職責,完...
你好我已經上班月了剛來公司是月試用期現在公司也沒買保險也沒有轉正 現要辭退我 公司這樣合法嗎
愛丫丫愛生活 如果已經簽了勞動合同並開始生效,那麼就應當為你及時參保 你可以要求單位補交該三個月的養老保險,其拒絕的話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祝好 首先要幫你補繳社保。其次要給你半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如果違反勞動法辭退的要兩倍補償就是一個月工資。如果未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的再加一個月 一 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