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3月2號入職的試用期月到4月1號轉正,在這期間辭工是

時間 2022-02-22 13:05:26

1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內,勞動者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試用期內,不需要特定的事實發生,不需要任何理由,勞動者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無需用人單位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期滿用人單位不結算工資,辦理解除合同手續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由勞動監察責令改正;也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救濟。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2樓:法治中國律師網

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也就說,到期後即可以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

我是一名公司的員工,2023年3月2號入職,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過了,4月份給公司簽了一年的合同

3樓:陳辛亥

按你說的不合理。

ps:協商不來?現在勞動局挺重視勞動者權益的。

我15年3月2日入職,試用期一個月,勞動合同封面列印簽訂時間為4月1日,勞動法規定的一個月以上未籤

4樓:圓圓的一一

不需要,以列印日期為準,也就是合同期,你應該是3月31到期,到期他應該提前一個月和你說籤還是不籤,不籤給你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籤麼就簽了。法律依據就是勞動法和合同法。建議不要老想著兩倍工資,好好工作你什麼都強,這年代找工作不容易,好聚好散更難得

美團騎手工資問題,我是9月3號入職美團專送,當時站點培訓說的入職第一個月按4元每單,第二個月轉正

5樓:隨風吹去

目前,快遞、送餐大多是如此管理的。提高好評績效,降低每單費率,總單價都是一樣(6元每單),這個是強制督促提升服務質量,公司這麼考慮有其合理性。

國慶等節假日,不是每個單位都會發三倍工資,大多數單位並沒有執行到位,能發到兩倍的企業已經算很不錯了。雖然說可以投訴,但是,基本上是投訴了也沒有用。

2023年4月1號到2023年3月2號一共多少天

6樓:匿名使用者

365-(31-2)

=365-29

=336天

我們公司試用期是月,我在試用期辭職,工資怎麼算

華律網 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新錄用勞動者時,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9月1號上班,試用期,10月8號發工資我10月1號離職有沒有

韓飛律師 勞動者9月1號上班,試用期,用人單位10月8日發放工資的,勞動者10月1日正常辭職的是有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一 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 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

請問我試用期是月的,現在過了月但是我不想做了了,十五號發工資的這個月十五號我的沒有發就是要

書生之見是我 勞動法 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發放上月的工資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違法 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