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聘用合同與勞動合同是不一樣的。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是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基本依據。廣義上的勞動合同包括聘用合同。
本文僅從狹義上區分勞動合同與聘用合同,我認為勞動合同與聘用合同至少存在如下區別。《勞動合同法》第九十六條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未作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但是,我認為,此條爭議較大,在未對此條作出明確規定之前,不宜對事業單位法律適用問題作出擴大性的解釋。
勞動合同法》第九十六條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未作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但是,我認為,此條爭議較大,在未對此條作出明確規定之前,不宜對事業單位法律適用問題作出擴大性的解釋。
2樓:江山多嬌美
勞動合同一般是勞動人事部門制定的,專門的統一範本的合同。公司合同只是人事合同,約定雙方的工資待遇的。勞動合同裡面的多數內容往往在這裡體現不全面。還是有根本的區別的。
3樓:律說律答
勞動合同中一方為勞動者,另一方為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均屬於法人或社會團體,其適用範圍只限於單位用工方面,勞動者在成為用人單位的內部成員後,遵守其內部的規章制度,必須承擔一定的工種或職務工作,受僱人與僱用人間存在「特殊的從屬關係」,受僱人的勞動須「在於高度服從僱方之情形下行之」;
僱傭合同既可以一方為公民,另一方為單位,也可以雙方均為公民,且僱員不成為僱主的成員。受僱提供的勞務十分廣泛,凡法律調整的服務均可以適用於僱傭合同。
勞動合同由勞動合同法調整。僱傭合同應屬於民法調整。目前,針對僱傭合同我國尚沒有對其做出明確規定,適用民法及合同法的一般原理規制。
勞動合同和聘用合同區別
4樓:王成軍
法律分析:1.適用範圍不同。 狹義勞動合同適用的主體為企業,聘用合同適用的範圍主要為事業單位。
2.**干預的程度不同。 國家在一些重要方面對事業單位仍實行巨集觀管理。
3.管理監督部門不同。 目前,事業單位和企業分別由***人事部和勞動保障部對其進行巨集觀政策山含指導和監督搏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條 適用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基唯慶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勞動合同和聘用合同有何不同
5樓:陳順華
法律分析:聘用合同和勞動合同的區別如下:1、法律依據不同;2、法律關係主體不同;3、未簽訂合同的法律後果不同;等等。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碧前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悔返清書面勞動合世型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勞動合同和聘用合同有何不同
6樓:吳亞非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適用的主體為企業,聘用合同適用的範圍主要為事業單位。事業單位的話,由國家編制管理,工資、財政由國汪孫歲家撥款,由***人事部管理,聘用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合同,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困睜規定。
而企業是由勞動保障部門管理的,工資與財政發放並沒有太凱鬧大的限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有什麼好處,簽訂勞動合同對公司有何好處
華律網 對於勞動者而言,勞動合同的簽訂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最有利的證據,也是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所以簽訂勞動合同對於維護勞動者本人的合法權益起到很大的作用。為避免和減少勞動糾紛,應要求用人單位及時和自己簽署書面的勞動合同,約定工資報酬 崗位 期限 工時制等主要條款,合同看清楚後再...
集體勞動合同與個人勞動合同有什麼區別
逸瑾幽 集體合同是在勞動合同的基礎上產生和發展起來的 兩者有明顯的區別 合同的當事人不同 集體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是用人單位,另一方必須是職工自願結合而成的工會或者職工推舉的代表,勞動者個人一般不能單獨同用人單位簽訂集體合同 而勞動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是用人單位,而另一方通常是勞動者個人。合同的內容不同 集...
公司沒簽訂勞動合同,公司不籤勞動合同有什麼後果
自員工入職起,用人單位就需要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這是法律規定的。勞動者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反應情況,如果協商不一致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第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