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凡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但是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如果沒有上述情況,公司的行為違法,可以要求返還那五天的工資報酬,工會組織依法維護職工的年休假權利,可以去工會投訴。
第七條 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年休假工資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人事部門或者勞動保障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對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賠償金的,屬於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所在單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屬於其他單位的,由勞動保障部門、人事部門或者職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可以去找勞動仲裁諮詢以下
3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公司的做法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這樣的合同合法嗎,這樣的合同合法嗎
很遺憾,你雖然說你不知道,但是以通常的認定你是成年人,在自願的情況下籤訂的協議只要不違法就是有效的,簽字應該謹慎,簽字後再說這些理由,一般是不會得到支援的。正常情況下,你要支付違約金了。應該合法,在你籤合同的時候,合同雙方就存在著不平等,合同是以一種要約的形式出現,你簽了後,就認同了合同.現在要離開...
公司對員工的罰款這樣合法嗎,公司可以對員工規定罰款嗎?
皮蛋粯子粥 不可以。根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規定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
公司這樣收取培訓費是否合法
你的闡述比較帶 氣 所以有點亂,涉及的問題幫你梳理下 一是試用期問題。你看合同裡有沒有寫明試用期?如果寫明,你在合同期內隨時可以離職,不需要付什麼代價 沒有寫明的,按你的情況也就一個多月,一般都算試用期內。二是培訓費問題。所謂培訓費,一般要求公司為此真正付出金錢,你的情形完全沒有這些跡象,因而培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