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動合同工資的問題,求助各位,關於勞動合同薪資問題

時間 2022-03-31 21:50:29

1樓:草根到

1、這個有可能,最好在合同中約定清楚,國家勞動合同法只是規定了試用期最低工資,並沒有規定試用期工資和轉正後工資不能不一樣。

2、如果合同這樣約定的「試用期工資為******,試用期後的工資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那麼最好加一條約定「雙方就轉正後的工資無法協商一致,試用期工資僅為轉正後工資的80%」。

2樓:石老師的課件

1.《勞動法》中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所以,勞動法上的工資是一個大概念,計算補償金的工資標準應當包括獎金和加班費。

2、《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3、《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7 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曰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曰、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工資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不能附加任何不合理條件。

4、《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5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1)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2)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4)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5、所謂「無故拖欠」,係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付薪時間未支付勞動者工資。

6、所在單位無故拖欠工資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和和加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條規定:「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3樓:匿名使用者

中國很多小公司合同裡的工資都寫的低

4樓:鹽城律師服務網

肯定要按照合同的約定處理,只有提高,不能降低的。

5樓:匿名使用者

以書面合同為準,糾紛時無依據支援你訴求

求助各位,關於勞動合同薪資問題

6樓:人人問必答

你好!這個找老闆理論是沒有用的!我們在籤合同的時候是有兩張的,副本會給你!

你可以看看副本合同上有沒有註明這點,有的話就是自己當時沒看到或沒理解就沒有辦法了!如果是老闆單方面霸王條款合同沒有的。可以拿合同和工資單去當地勞動局進行舉報,第一時間勞動局就會幫你解決,

7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找老闆理論是沒用,這個你懂?

其次,如果你不想做了或者說有其他工作可現在可以找勞動仲裁委員會介入

最後,現在一個好公司是財富累積的捷道。

關於勞動合同的工資問題希望大家儘快幫忙解答!急

8樓:洪水猛獸

你說試用期是4000元,可是你籤的合同都沒有說是試用期,你的合同是籤多久的,是三個月(一般試用期是三個月)?如果不是,你應該到公司跟老闆把話講清楚,再上班。如果講不攏,你就不上班,該到勞動局告老闆誘騙。

如果只是三個月,三個月後重新簽約,那就三個月後把眼睛睜大點,看清楚每一條合約。別再做馬大哈啦!

9樓:張明君律師

您好!《勞動法》有關工資問題的規定如下:

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巨集觀調控。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報***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四十九條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三)勞動生產率;(四)就業狀況;(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其他相關問題還可查閱《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希望能夠幫助到您!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關於勞動合同法中雙倍工資的問題。

10樓:這個我略懂

從08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實施已來,很多以前沒簽合同的單位都紛紛與勞動者補籤合同了,但還有不少的單位無視法律的存在,不籤合同.

由於仲裁是不用支付仲裁費的,所以在勞動者的權益得到侵害的情況下,法律意識越來越強的勞動者很多都會提出仲裁的要求.

你問到的法院判決雙倍工資的情況多不多?平常不?

怎麼說呢,一般來說,勞動仲裁都在仲裁局就已經完成了,多數不用到訴訟環節.單位違法不與勞動者籤合同的就肯定會敗訴的,因為單位無論有任何原因不與勞動者籤合同的,都不是正當的理由,就算說到勞動者本身不願意籤合同的,《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也有相關的條款,就算勞動者願意與用人單位籤合同,用人單位可以在一個月終止勞動關係,如果放任不理,也是用人單的責任.同樣要支付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綜上所述,以及網上求助的情況來看,沒簽合同的還是有不少單位存在的,只要勞動者提出仲裁,基本上單位都要付雙倍工資的,這不知算不算是你說的"判決雙倍工資"多的情況,平常的情況呢?

11樓:一個打漁的

1。勞動合同中雙倍工資的賠償存在於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之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簽訂勞動合同,工作一個月以後還未簽訂的,發生賠償,用人單位要支付雙倍的工資補償。

工作滿十二個月以後仍未簽訂的則視為簽訂了無期限的勞動合同。

2。關於法院判決雙倍工資賠償的情況。在我國現行勞動仲裁和訴訟制度中,由於在一些地方勞動仲裁是必經程式,使得大部分勞動糾紛都得以以勞動仲裁的方式獲得解決。

而訴訟作為最後的救濟手段並不佔據大的比例。所以,雙倍工資在法院判的有,但是相對於勞動仲裁部門來說相對較少。

3。關於是不是一直能判雙倍賠償。眾所周知,打官司打的是證據。只要證據充分有效,鑑於勞動法,法院就可以進行雙倍賠償的判決。

4。關於證據。a。

首先證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要存在勞動關係。無論是否簽訂了勞動合同,要蒐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有著勞動關係的證據。例如工資單,工資條,上下班打卡考勤記錄。

b。證明你們之間沒有勞動合同的簽訂。由於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偽造相對不容易,如果你們確實沒有勞動合同,是沒什麼擔心的。以上

12樓:劉輿星

勞動法裡說的是

工作滿6-12個月也就按1年計算

需要賠償1個月的工資 就是你一個月的基本工資被開除沒簽合同要支付雙倍工資從第1個月到你最後一個月 養老等保險也要全部都給你 沒教的就現金髮給你

拖欠工資的還可以按拖欠的時間雙倍給你

只要不是違反國家法律的 不論什麼理由你離開的你的公司他都要按上面的給你錢 但是你必須要有證據證明你確實是他們公司的職員 比如工資卡 之類的東西

沒有書面的東西,一切等於沒發生,不論是遲到扣你工資還是別的什麼事。

如果公司不給,你就到當地的勞動仲裁爭議委員會進行起訴,如果起訴書不會寫可以找當地律師諮詢,諮詢都是免費的。

13樓:地對空飛毛腿

《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

14樓:

廣東胡律師:

勞動糾紛是要先去做勞動仲裁,只要能夠舉證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從第二週勞動者只要舉證工資條、工作證等證明與企業有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就可以申請到2倍工資賠償。

能否得到2倍工資賠償,主要是勞動者的證據舉證。

15樓:星期五加二

情況不多,也不平常。至少,目前的社會環境和勞動者維權現實狀況就是這樣...

16樓:首都楊律師

《勞動合同法》規定了不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需支付雙倍工資。我**過幾個這種案子,勞動仲裁委員會、法院都執行得很嚴格。具體計算方法是從2023年2起算(《勞動合同法》是2023年1月1日實施的,2023年1月為寬限期),按照雙倍工資支付,注意這裡所說的工資不是勞動者的基本工資,而是當月實際收入,包括獎金、津貼、補助等。

17樓:郭浩律師

只要沒簽勞動合同,都得判決賠雙倍工資。

18樓:匿名使用者

1、「請問法院判決雙倍工資的情況多不多?」:

(1)我國勞動糾紛實行仲裁委前制度:必須先經過勞動仲裁委的仲裁,對勞動仲裁委的裁決不滿意、或是仲裁委逾期不予仲裁的,才可以到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

(2)只要能證明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又無法證明已經簽定了勞動合同的:勞動仲裁委一般都會裁決給雙倍工資。

所以:法院判決雙倍工資的不多,倒是勞動仲裁委裁決的不少。

2、「平常不?」:

(1)對於確實沒有簽定勞動合同的:很平常。

(2)對於可能簽定了勞動合同、但沒有給勞動者一份的:不平常。

還有:不明白你這「平常」的準確意思指什麼。

3、只要勞動者有證據證明自己實際在用人單位工作,單位無法拿出證據證明 2023年1月1日後、勞動者工作滿一個月之內已經簽定了勞動合同的,勞動仲裁委裁決用人單位賠償勞動者自工作滿一個月後的每月雙倍工資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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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勞動合同的問題?關於勞動合同問題?????

你確定公司沒跟你籤勞動者合同 包括派遣單位 的,當然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的另一倍。所以,你問題的是肯定的,可以當地勞動局提出申訴。根據勞動合同法,蒐集必要的證據,可以把工資追回來的,只是肯定以後不能在那兒幹了。按照法律的規定遇到你的這種情況應該找到勞務派遣部門簽訂合同,並獲取賠償。可要求派遣單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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