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ofweek人才網
1、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期內不能不辭而別,即不能辭職工;
2、勞動合同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3、《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因此,勞動者自行離職不辭而別,顯然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是一種違約行為。
勞動者違反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要看用人方怎麼規定的,勞動法是沒有明確規定的。
3樓:朦朧de月丶
請問我急辭工計件扣工資多少?
勞動法規定急辭工是怎麼扣工資的?
4樓:
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分三種情況:一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二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
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三是,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不辭而別、急辭),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單位可以扣工資作為賠償。
5樓:知英人力
任何用人單位都不能隨意剋扣工人工資,即便是急辭工是員工個人原因造成的單位損失,扣工資也不能超過工資額的20%。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6樓:
一般急辭工扣多少工資?
7樓:獻諒汗
我本來辭職到這個月25號,後面做了兩天助拉就讓我辦離職,昨天發工資還扣了五百
8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是什麼樣的原因辭職只要是公司同意的都可以拿到工資,該扣的才扣,如果你覺得有些不該扣的公司卻給你扣了,那你大可以去勞動局告,前提是你得看你當初籤的合同是怎樣說的,如果沒有籤合同那你就大可以告,因為沒簽合同公司亂扣你的是公司不對的行為,
9樓:破繭的春蠶
辭工需要扣什麼工資呢,這個就是不懂了,如果你你走正常的程式,是不可能扣你工資的
10樓:束善
你h我九月七號用人單位領導說過辭工,現在去問她還從現在開始要到下個月的今天才行不扣錢,我應該怎麼辦
11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上不可以急辭工.但單位有過錯的話.你可以吵老闆的油魚.傻.....有問題再問
請問急辭工,勞動法,工資是怎麼扣錢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分三種情況:一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二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
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三是,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不辭而別、急辭),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單位可以扣工資作為賠償。
13樓:
一般急辭工扣多少工資?
急辭工按勞動法工資如何算,急辭工按勞動法工資如何算
急辭工對你來說,其實是違反了勞動合同的。正常的辭職,需要提前30天通知對方,才算合法 試用期3提前3天通知對方 否則就是與違反了勞動法,但也有例外,比如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
急辭工按勞動法工資如何算,按勞動法急辭工怎麼結算工資
一般急辭工扣多少工資? 上海陳公權律師 急辭工按勞動法工資計算 月工資 21.75 x 天數 實際 上圩農場主 勞動法並未規定急辭工演算法,只要你和公司達成協議就行。按勞動法急辭工怎麼結算工資 職工離職的,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專法律依據 工資屬支付暫行規定 9.勞動關...
勞動法關於急辭工,勞動法規定急辭工是怎麼扣工資的?
沭陽單繼亭律師 勞動者辭職,一般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如果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企業方如有第38條情形 用工方違法 可隨時解除合同,否則,沒有經濟補償,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要賠償。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