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靜對天下
職場上,難免因為一些事情和同事發生爭執,該怎麼處理?
2樓:匿名使用者
爭執,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口角,進行的口頭上的爭論、爭辯。在職場中,爭執是一種中級別戰爭方式,它比心懷芥蒂更直接,比大打出手或者政治手腕要更單純。
凡是親近或者密切接觸的群體關係中,吵架就是不可避免的。人的情緒很奇怪,它可以宣洩,可以控制,可以壓縮,也可以深深地埋下種子。在職場裡,我們與形形色色的人接觸、溝通,長期共處,甚至是明爭暗鬥,難免有一些利益的往來,這也決定了職場爭執是無可避免的。
無論是因為雞毛蒜皮的零星衝突,還是因為各執己見的擦槍走火,亦或者因為風言風語的流彈襲擊,在一個圈子裡待久了,情面得講,但偶爾也會發飆。
其實,發生在職場上的一切行為並非偶然,都是價值衡量或者說是利益均衡後的結果。當然,爭執也不例外。
爭執是一種很重要的溝通方式,這也體現了它的價值。
當雙方狠狠地爭吵過後,一些問題開始變得明朗,雙方產生了彼此的歉疚感,容易做出互相理解和讓步的動作。當然,這種激烈的溝通方式,只能有選擇的使用。
爭執的第二個價值是劃界。
當一個人的職場地盤受到肆無忌憚的侵犯時,吵架就成了一種**。猛烈地還擊對方,既樹立了權威,又警告當事人和其他圍觀者,告訴他們這是我的地盤,不容侵犯。同樣,吵架如同農藥,噴的次數太多,對方就產生抗藥性,農藥也就失去了威力。
爭執的第三個價值是裁決。
吵架的目的並不在於情緒發洩,而是為了分出是非曲直。其實雙方本可以心平氣和地去這麼做,如果得不到解決,就需要裁判出面。而如果裁判對這些雞毛蒜皮的事不夠重視,當事雙方的激烈爭執絕對可以引起裁判的注意,很快給出裁決,使得事情得以快速推進。
爭執還有另外一個價值:宣洩。
一些積蓄在心裡的鬱結噴薄而出,激動的情緒爆發之後,多年積累的職場壓抑被一掃而空,這就是宣洩的好處。人是需要適當宣洩的,但如果在職場上爭執只是為了宣洩,那不如去打一場球或者去喝頓酒。
言歸於好並非難事
吵架是雙方的事情,只存在單方面的指責和挑釁,不存在單方面的吵架,所以和解也必須是雙方的。如果只有一方有和解的良好願望,只要對方不是完全不領情、不配合,言歸於好也並非難事。
常見的和解手法有這麼幾種:
自然消解法:
有些辦公室裡的爭執,事後看來是很可笑的,本身不是任何人的錯,或是兩個人都有錯,或是沒人能真正搞清是誰的錯。不去細究才是言歸於好的奧妙所在。
高姿態法:傳統觀念認為誰先低頭誰就是懦弱了,就是認輸了,其實在大多數職場人心目中,第一個主動溝通、嘗試和好的人,才是值得尊重、值得佩服的高姿態。不妨走過去主動伸出手,用積極的態度喚起彼此的信心,或者發一個簡訊,「嗨,還生氣呢?
」「喂,下班一起吃飯。」
矛盾轉移法:
就像前面例子中老馬做的那樣,嘗試把矛盾的焦點歸於虛擬的第三方。「何必呢,都是為了公司的事兒,咱倆都是打工的,沒必要這麼針鋒相對。」「其實我是這麼想的,你說的也很有道理。」
最後需要強調的是,既然職場爭執無法避免,那麼我們不妨以價值的觀點去看待這件事,去衡量得失:如果值得爭,那就放開顧慮,也放開那些職場教條,大膽地去爭取自己應得的權益;如果根本不值得爭,那最好還是息事寧人,本著雙贏與合作的態度處理問題。世界本身就是這樣,有和平發展的美好願望,也有封鎖和戰爭,是選擇雙贏還是選擇對抗,其實都取決於對價值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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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間與同事或幹部發生爭執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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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和同事一起幹活然後發生爭執他先動手打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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