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公司提前月遞交了辭職書,還沒到月公司就讓我提前走人,問?在法律傷合程式嗎

時間 2021-10-14 22:16:55

1樓:網球寶貝

符合法律規定。單位在接到員工提出的辭職申請後,應當及時作出決定。《勞動合同法》作出提前一個月辭職申請規定,是說如果一個月內單位沒有作出決定,職工可以合法離職。

2樓:匿名使用者

1、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是為了避免給企業帶來損失,給企業交接和安排後續人員留下時間

2、如果公司讓你提前走,只要你本人同意就可以,一般公司批離職時間和你申請的時間是不相同的

3、讓離職員工提前走,一來是避免交接後產生一些負面影響,二是怕給公司造成損失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勞動合同法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這是不需要經過公司同意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同時規定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沒到一個月就讓你走人表示他們同意了你的辭職,你們達成了一致。所以你可以順利離開了。

您好!我提前一個月提交辭職,但是公司還沒到一個月就讓我走人,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我一個月的工資嗎 10

4樓:青島專業律師王

你好:勞動法方面給予員工提前30天辭職,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離職時間為30日到期日,如單位讓你提前走,就屬於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該給與你經濟補償金。如單位給你算的離職日期仍為交辭職書後30日,則屬於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無經濟補償金,單位應結算工資至月底。

因此你可根據不同的情況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5樓:藍飛人

你有權要求做到月底。如果公司硬要求你馬上離職,你可以要求單位給你出具書面的通知,並要求其註明原因。如果單位出具,然後該通知將是你要求賠償的證據。

如果不出,那你就等到約定月底時間離職就可以了。一般單位是不會出的,因為寫不出合理的理由。

6樓:匿名使用者

我要求一個月四天休息工資補

給我就可以了。

我提前一個月向公司遞了辭職信,說明幾月幾號正式離開工作,剛好30天,但是公司卻讓我提前走人,這合法嗎

7樓:超級無敵豬八戒

合法,提前通知單位是勞動者對單位的義務,只要單位同意,是可以免除這種義務的。

8樓:正氣長春

如果你在辭職信上明確寫有2月1號辭職,用人單位提前讓你走人,其行為是違反勞動法律和你們的勞動合同的。

9樓:懇問

違法 堅決打擊這樣的公司!

提前一個月提交了辭職報告,公司不批准可以走人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一個月提交了辭職報告,公司不批准可以走人。(原因如下:)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你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1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申請後不管老闆批不批准都可以走。勞動者辭工只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決就行,不需要用人單位的准許。

12樓:安靜的女漢子

根據《勞動法》規定,勞動者辭職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滿30天就可以離職了,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試用期需要提前3天。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3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一個月告知,是法律義務,過了一個月,公司不能以任何藉口不辦理退工,否則你可以到勞動局投訴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現在還不可以走,因為你只是向你的上級遞交了辭職書而已,你的上級並沒有答應你。不管你去那裡做你要走的話,辭職都要提前一個月口頭向你的上級正式提出辭職並且要遞交一分正式的辭職書,再要你的上級肯定的答應簽字。現在你的情況先自己去找你的上級好好的談談,給你的上級一個確切的回答和答案,就可以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沒個公司的制度都是不一樣的,你可以去問下人事

但是我們這個廠的話 如果沒辭職就走的話 就算曠工處理,3天以後就自離。除去3天曠工的錢 ,剩餘的錢會打給你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可能你們領導不想你走吧,你有機會自己找時間和他聊一下,如果真的想走那就把事情說得急一點吧

按公司規定,辭職申請書提前一個月寫好,如果公司在這一個月內招到人,我就要馬上走人嗎?

17樓:雨後天晴

按規定,你必須做完這個月,不過,通過單位同意的你就可以走人。

18樓:水6元

依法辭職是這樣,一是協商辭職,二是履行提前告知辭職通知。

你想辭職,只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公司遞交辭職的通知〔切記:要求公司在你的「勞動者送達、移交(文書、材料)簽收單」上簽名〕,不需要徵得公司的同意。你繼續上班滿30天,次日就可以向公司提出辦理辭職的手續,公司應該予以辦理(《勞動法》第31條),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給你出具辭職證明,否則公司就是違法。

19樓:上海律師來幫你

1、因崗位性質的不同,有些需要交接一段時間,如人事專員、行政助理等。有的可以當天就離開,諸如銷售類。

2、與公司的人事部門和直接上司溝通好具體離開的時間。

3、如果需要交接一段時間,自己留心做張交接表,寫清楚交接內容,給領導留個好印象,至少讓領導覺得你是一個有始有終的小夥子(或姑娘)。

20樓:羅長江律師

不是提前一個月寫好,是提前30日書面通知公司,公司可以在30日內包括收到你通知之日當天同意。

21樓:高雅慧律師

合同到期離職就可以,當然如果單位人性化的話,也可以走

我馬上要辭職了,但是公司規定從遞交辭職書開始算,得在公司在做月

勞動合同法第37條 38條有關辭職的的規定,樓主可以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請參考一下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

提前月遞交了辭職報告,月後老闆一推再推,可以通過法律

可以的.按正常的辭職程式.只要你提前一個月交了辭職報告.做足了一個月.那你就可以走了. 你現在完全可以離職了,要求企業支付薪金。並且要求企業支付你工作以來的雙倍薪金。新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在勞動者入職一月內簽定勞動合同,逾期不籤的,需支付雙倍薪金。企業不能夠及時合理的處理,你可以收集你在該...

如果公司真的不承認我遞交了辭職報告。他給我郵寄的是合同的話,我不籤,是不是我就

單位未及時繳納社會保險,所以你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必提前辭職。單位還需要支付你半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單位要補繳社保不就證明單位未及時繳納社會保險嗎?現在補籤合同,律師檔案寄給你,不就證明單位沒有及時給你簽訂勞動合同嗎?這就是證據。而且還證明你與單位存在勞動關係。而且不能已籤勞動合同為由扣押工資。你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