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可以的. .按正常的辭職程式.
只要你提前一個月交了辭職報告..做足了一個月.那你就可以走了.
2樓:
你現在完全可以離職了,要求企業支付薪金。並且要求企業支付你工作以來的雙倍薪金。新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在勞動者入職一月內簽定勞動合同,逾期不籤的,需支付雙倍薪金。
企業不能夠及時合理的處理,你可以收集你在該用人單位工作的證據,到社保局勞動稽查大隊舉報,申請處理。
3樓:射手座
遞交辭職報告後,發生上述情況
一、去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述
二、扣押工資已經違法,收集證據,到當地人民法院索取強制支付令三、你沒有任何違法行為,可以動用民事法律程式,用最後的工資作為代價,告發你老闆
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如果在走的時候沒有給你把工資發全,你可以去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投訴他
而且,如果你工作已經滿一個月,且他又沒跟你籤合同,那你以後每工作一個月就要發雙倍的工資,這些在勞動法都有規定
你已經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前提:書面辭職),這麼做是對的,到期後可以自動離職,如果他以不發工資為由牽制你,那你就真的要用法律有段維護自己的權利了~一下條款供參考
第七章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根據現行勞動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可以去區勞動部門投訴,要有證據,比如工資卡,工資條等等。
我向公司遞交了辭職報告,但老闆再讓我再幹一個月,才給工資,請問按照法律他是違法的嗎?謝謝
5樓:呀呸呀呸呸
其實辭職報告按規定都是提前一個月交的,大部分公司不會計較,辭職了就讓你走,但是如果較真的話應該是交了辭職報告還得再做一個月。
告到法院也是這樣。
6樓:煙花墜天堂
親:離職是要提前一個月交的!就是你提交離職審請後在工作一個月才行!這是法律規定!
7樓:零度消雪
這個根據公司行政的檔案,如果公司有成文的檔案要求的話,是不違法的,如果公司沒有要求 的檔案,那肯定是違法的
8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是要提前一個月說得
9樓:丹慧之創
很多地方都是這樣,來留住員工的。你可以去投訴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都是老闆的霸王條款
11樓:空城
在找不到合適的人接替你的工作前,一般一個月內是可以的。
提前一個月提交了辭職報告,公司不批准可以走人嗎?
12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一個月提交了辭職報告,公司不批准可以走人。(原因如下:)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你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1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申請後不管老闆批不批准都可以走。勞動者辭工只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決就行,不需要用人單位的准許。
14樓:安靜的女漢子
根據《勞動法》規定,勞動者辭職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滿30天就可以離職了,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試用期需要提前3天。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5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一個月告知,是法律義務,過了一個月,公司不能以任何藉口不辦理退工,否則你可以到勞動局投訴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現在還不可以走,因為你只是向你的上級遞交了辭職書而已,你的上級並沒有答應你。不管你去那裡做你要走的話,辭職都要提前一個月口頭向你的上級正式提出辭職並且要遞交一分正式的辭職書,再要你的上級肯定的答應簽字。現在你的情況先自己去找你的上級好好的談談,給你的上級一個確切的回答和答案,就可以了
17樓:匿名使用者
沒個公司的制度都是不一樣的,你可以去問下人事
但是我們這個廠的話 如果沒辭職就走的話 就算曠工處理,3天以後就自離。除去3天曠工的錢 ,剩餘的錢會打給你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可能你們領導不想你走吧,你有機會自己找時間和他聊一下,如果真的想走那就把事情說得急一點吧
試用期提出辭職,可是老闆非說要提前一個月提交離職報告,就是說要一個月之後才能讓我走,怎麼辦?
19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規定 試用期內只要提前3天提出辭職 到時就可以走了 不需要任何人批准 公司做法違法
20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規定:沒簽合同的可以要求雙倍工資。可以找老闆先要這筆錢,要到手後,再立即辭職,賠公司一個月工資。
21樓:匿名使用者
人家是想挽留你了
那就和老闆談條件,實在不行就找勞動局協調
22樓:匿名使用者
這位同志,果斷點,有好去處就抓緊去,不要因小失大,別為那點工資糾結了。
23樓:齊德隆東牆
很多這樣的老闆,沒辦法,因為這點事走法律不值得
提前月提交了辭職報告,公司不批准可以走人嗎
提前一個月提交了辭職報告,公司不批准可以走人。原因如下 1 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 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及辦理離職手續等。2 依據 勞動合同法 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
合同期內,提前30天遞交了辭職報告,離職算違約嗎
合同期內不算違約 單位忽悠你不懂呢 我在書店見過一個很小很薄的新的合同法手冊 就幾塊錢 你可以買來拿著白紙黑字去當面讓她看 單位是想賺點是點 都進個人腰包了 下面的是有關條文,你可以參考一下 以前,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不管是否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都需要支付違約金,這實際上是一種懲罰性的違約金條款...
實習生辭職需要提前月交辭職報告嗎
大白兔 不需要,實習生只要提前3天左右說即可。從你是描述中,你還有一年畢業,應該屬於 預就業 的性質,應該是和用人單位沒有籤勞動合同的,你只需在任意工作日直接向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實習申請,用人單位就要給你辦理手續,一般他們會給出具一份終止實習的證明,你將證明交到學校的就業指導中心就行了。辭職報告是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