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小升初各類知識分享
工廠沒有這個不批准的權利力,同樣企業也是沒有的。
也就是說你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是符合勞動法的。只要工作按照規定做了交接了,沒有任何遺留問題,沒有權利不批准的。
如果老闆不給你走,首先和他明確上面的一條。
然後再和他溝通他是想挽留你繼續工作嗎?還是其他情況?
如果你決心要走的,他留下你其實意義不大的。心不在工廠,留下有什麼用呢?
所以,首先明確自己合法權利
第二,儘量去溝通好,好聚好散。謝謝
2樓:王元頁
辭職是通知單位,不是單位批准
到期不發工資、不辦理離職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樓:oo哈利擼呀
小廠子也需要當時籤的合同上的離職申請來走流程,如果沒有這一項,也可以和老闆再商量一下,儘量達到雙方都能滿意的方案離職。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一家小的工廠的話,我覺得你也應該提前一個月申請,因為你一旦走了,那麼就沒有人幹活了,老闆自然就不會把當月的工資發給你,所以你還是應該提前一個月申請再走比較好。
5樓:沐天材
上班前籤合同了嗎?提前一個月辭職,公司老闆應該批的,如果還不批,你可以從勞動部門要求必須給批辭職,還不能扣工資的
6樓:樂子誼
停止幹活留在廠裡跟老闆繼續溝通交流,軟硬兼施爭取老闆的同意。
7樓:愛永恆
首先第一點你要看他那裡要求的,是不是提前一個月時間就可以正常辭職?然後還有你問一下他為什麼不讓你走,看看是什麼原因,能協商儘量先協商,如果協商不成你可以到勞動部門去告他。
8樓:荊萊
我認為,您可以向工廠所在地的區縣級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批准辭職。
9樓:
你可以問他為什麼不批准辭職,如果不行可以向當地勞動局尋求幫助
10樓:性
一切依相關勞動法辦理。不行,則申請勞動仲裁或提起訴訟。
11樓:最愛久寶
書面辭職寫好一個月以後就可以離職了,老闆不讓走也不好使的。
12樓:
好好和老闆談一下。並且讓他給一個最後期限。或者你給他一個最後期限,告訴他到時間你就會離開。讓他提前做好準備。
我在一家小廠上班,想辭職,老闆不給工錢怎麼辦。老闆卻說人可以走,錢沒有,我還是提前一個月跟老闆說
13樓:
直接像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提起仲裁。要求:1,發工資 2,拖欠工資的賠償3,加班費及超時加班的賠償。要是有保險的話,再加上。
注意:證據很重要。包括,你平時上班的出勤記錄,以及工資證明之類。
裁決下來之後,若該公司不執行的,可要求所在地法律執行仲裁裁決另外,簽了勞動合同的,只要提前30天提出辭職,就可以了。
14樓:
去當地的仲裁委員會告他
我在一小廠上班,辭職一個月了,老闆居然不讓我走,一直託,找各種藉口不給我結算工資,求好心人給點意見
15樓:使用者已被刪除鳥
既然辭職一個月了,不管同不同意,都可以要求公司辦理離職手續。
最好能找到證據證明你已於1個月前提出辭職,另外可以錄音老闆一直拖,找各種藉口不結算工資的話語,以作證據。有這兩樣證據就好去勞動部門申訴了。
要是沒有證據,那老闆抵賴沒收過你的辭職申請也是麻煩。當然,也可去勞動部門諮詢怎麼解決。
可以正式寫一份辭職申請,要求老闆給你回執簽名蓋章,寫明什麼時候收到的,那再過1個月有這份證據,就不容老闆推諉了。當然這1個月還是要正常工作,做好考勤。不然老闆到時又說你這個月沒來上班,又拖工資了。
16樓:翼車配
您是否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若無勞動合同,您的權益得到保障的可能性較小。
您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得到工廠賠償:
讓公司開具您在此公司工作證明,以及入職時間;
通過錄音的形式錄下老闆或財務不給你結算工資的證明;
帶上您的證據前往當地勞動局反應情況。
一般勞動局都不會理睬沒有勞動合同的工人,因此能把自己說的多慘就有多慘,博取勞動局工作人員的同情,接下來您在家裡等通知即可。
若幫到您,希望採納為最佳答案。
17樓:匿名使用者
你提前一個月提交辭呈,是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老闆無故不批准,又不給開工資,已違法。你可以拿上勞動合同,如果未籤勞動合同,蒐集上崗證、工資卡、簽到簿等等能夠證明你與單位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到當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舉報,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8樓:卟噯
你辭職不用老闆批准。勞動法規定,勞動者辭職需要提前30天,試用期內提前3天。你可以現在就提交辭職申請(書面形式),如果他不批,你就去郵局以**信的方式郵寄給他,然後保留好憑證。
另一方面,你現在就要收集好證據,只要能證明你是該單位的員工就行。然後30天后,你就直接走,帶上你的證據到當地的勞動部門投訴他。監察大隊的工作人員就會幫你追工資了。
19樓:匿名使用者
符合以下情況都可以辭職。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如果用人單位未按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經協商無效後勞動者可以向勞動局投訴,
也可以直接提起訴訟。
20樓:找那個影子
如果能證明已經辭職一個月了,你可以直接走,如果單位不結算工資可舉報到勞動監察大隊12333,一定要有已經辭職一月的證據
我在一家小工廠上班,不給辭職,又不敢說,怕工資都不發給我,老闆說想走就不要一個月工資。怎麼辦 10
21樓:迫禾孤幌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工資。剋扣工資是違法行為。
對用老闆剋扣工資的行為,你要態度強硬的予以反對,並告知你會向勞動部門投訴其違法行為,同時,如果老闆剋扣你的工資,經勞動部門責令支付後仍不支付的,你還有權獲得所剋扣工資50%以上100%以下的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我在小工廠上班,老闆不給辭職,說的要走就要扣一個月工資,沒有籤合同
我在廠子裡上班,想辭職了,但是老闆不讓走,說是找上人我才能走,我有急事,請假他也不給,怎麼辦?私人
22樓:廣伶伶
想走就走唄不用管他,那頭重要就去那,一般私人廠都是這樣,就一個意思就不不想給你剩下的工資,那叫自私,
23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參照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4樓:明天去找你
估計是工資不給吧 你去勞工局投訴吧 不然沒有其他辦法的
25樓:匿名使用者
不欠工資沒什麼抵押就直接走
2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在提交正式的辭職申請後一個月走人,走之前要求公司給你為給你的工資。如果老闆不幹,你保留好辭職證明,時間一到可以去勞動局投訴他。
我在私人廠裡上班現在不想做了,提前一月說離職老闆不同,一個月後老闆會給工資嗎?
27樓:xiao__微
私人廠的話
他有沒有籤合,有沒有籤合同啊?簽了合同的話,不管是私人廠還是國企,他都是有法律效應的,肯定幹了活就得給工資,對吧?如果是沒簽合同的話,那麼他就會以各種理由比如說扣你這個錢扣你那個錢就會少給你一些,但應該給還是會給的。
28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是在國企還是私企,國家規定辭職要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除非你與企業簽訂有保密協議等合同,否則不能不批准員工辭職,也不能扣工資。如果卡人或扣工資,可以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不過問一問,是因為工資低還是什麼原因你要辭職,
29樓:愛
必須要給的,勞動的義務和接受報酬的權利,否則就去告他
我在工廠上班月沒簽勞動合同現辭職滿30天老闆娘說算我辭急工要走就扣百分之三十
勤勞的老克 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二個月的雙倍工資。用人單位用工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已是非法用工。勞動者可以辭職,不僅應該拿回工資,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如有爭議,勞動者可向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 不收費 同時遞交能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依 勞動合同法 第十...
我本是化工廠上班的,因為特殊情況2月1日連續曠工3天自動
人才儲備大廳 1 這是單位為員工好也是為公司好。2 在化工廠上班期間,得什麼病了好及時治,並有社保工傷險。3 離職了再查出病來,就不好辦了 a 一是說不清得病時間,由誰負責。b 二是社保已不在公司,費用只得公司自己出了。4 還是體檢好,為了自己。5 今後查出來也沒事,因為有工傷認定的,他們專業知道有...
我是進入一家工廠上班的,現在上班快兩個月了,但工廠仍未與我簽訂勞動合同,現在我想辭職
鹽城律師服務網 肯定不合法,建議要求單位支付你雙倍工資,可以勞動仲裁解決。 毓政苑 公司的做法是違法的。1 按照勞動合同法,公司應當在你工作之日起的一個月內簽訂書面合同,過期不簽訂的,依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支付你雙倍工資 2 辭職後,公司不得扣押你的工資,應當一次性結清你的工資,依據為工資支付暫行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