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我樓上的得太複雜,而且好象跟樓主問的問題牛頭不對馬嘴。
我來說說吧。
1:做公證其實並不費時間,真正費時間的是因為業主的一手證還沒辦出來,所以無法做公證。
2:你們當時籤的合同是無效的,因為房產證還沒出來。國家明文規定,是不可以**房產證還沒出來的房產的。
如果樓主有這個常識的話,當時可以拿合同到房協投訴中介,那中介就倒大酶了!只是現在已經是事已境遷,無法挽回了!
3:所謂的按揭費並不是銀行收的,這個費用是中介收的,所謂的佣金,是給中介前線人員的中介費,而按揭費是給中介公司的後勤部門的,因為後勤部門在幫你辦理贖樓、過戶、按揭、過水電等一系列後勤手續。
4:中介希望你在他們指定的銀行做按揭,是因為中介跟銀行已經簽定了合作合約,相對而言在這些合作銀行做按揭的話,手續會比較簡單點。在哪個銀行做按揭並不會影響到你買房的過戶手續的辦理。
只是有些銀行在你日後房子要賣的時候的贖樓時會產生麻煩。有些銀行贖樓程式很簡單,把錢打進去,過兩天就可以拿出房產證來(如招行、發展……)有些銀行要提前一個月申請(如工行、農行、埔東發展銀行……)
5:加快費用是沒有任何憑據的,因為加快就是賄賂國土局的工作人員,要他們從一大堆檔案中抽出你的那份檔案,先幫你辦理了,這本身就是違法的事情。
6:國家規定,在國土局過戶的時間是遞件後的30天出房產證。如果你的房產證是15天出來的話,那中介就確實是幫你辦理了加快!
7:正常來說,中介是一定要在收到佣金後才會幫你去辦理過戶手續的。這是無庸置疑!
8:買房的話不是看公司的,應該看個人,因為地產這行業,公司只是提供一個平臺(一個品牌的效應和一個資源的共享),在公司提供的平臺下,每個人都有很自由的發揮空間(這個自由是不違反公司制度的條件下)。就像你買的這房一樣,整個程式都是幫你買到房的這個人在幫你搞,別是無法插手的。
8:如果你對中介的服務不滿意的話或是中介人員態度極度惡劣的話可以打**到該公司總部去投訴該人。無論你的投訴是對的還是無理取鬧。
中介公司一般都會對該人員做出罰款處理!如果你對他們極度不滿的話,你能做的事,就只能到中介公司去大吵大鬧跟他們晦氣了(根據你前面所述的情況,你完全沒有任何可以告中介公司的證據)。
9:中介公司的人大多還是誠懇的,希望樓主別因為某些低素質的人而對中介的人產生主觀意識。
10:最後希望樓主早安新家,住進去後財源滾滾,事事如意!
2樓:湛藍的眼
可以向房地產協會投書他們,最好時堅持打**投訴,每天打!其實其他更好的辦法也沒有,在你沒有拿到你自己的房產證前最好還是不要得罪他們。沒有辦法,最為小業主確實是這樣的。
3樓:不良計劃
通過您的表述,我已經知道那是哪家公司了。確實是大公司,簽署買賣合同和居間合同時,要讓他們承諾實效。這家公司擴充套件過快,導致公司基層管理人員素質普遍低下!
處理事情的能力,對行業的瞭解差得太多!只會忽悠客戶!但是此公司的企業文化精神還是可圈可點的!
總體公司給員工灌輸的思想是服務至上的理念,只不過基層管理者不能貫徹罷了!
4樓:雲燁經紀
客觀地講,大部分房地產中介公司是好的,但不乏有少數害群之馬,壞了行業風氣,影響了中介的聲譽。業內人士指出,這起投訴是非法中介典型的小伎倆。其實,要避免上當受騙並不太難,消費者學會自我保護的同時,還要及時向有關部門投訴,治治不良中介。
首先要明確概念,租房中介的正式稱謂是"房地產經紀公司",其要求是註冊資金30萬元以上、擁有具備《房地產經紀資格證》的經紀人4名以上,同時具備《工商執照》和《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兩項才是一個正規合法的經紀公司。
同時,中介提供的服務應該有儘量**更多的待售房屋以供顧客挑選,通過驗證、備檔、簽訂合同等手段保證顧客買房的安全性,協助中間擔保、代辦貸款、過戶取證等各項服務使顧客更省時省力,還要為投資型顧客**出租等。中介收費國家明文規定房屋買賣**收費分檔計取,500萬元以下收取2.5%,這筆費用應由房屋**方支付。有關專家還為市民支招,以防在租房時再受氣。
一、綜合比較各公司的服務模式,貨比三家,儘量不交或少交看房金或看房費等,以免發生糾紛。
二、要審查對方是否具備工商執照和房地局經紀機構資質證書,工商執照中應具備"物業**"這一經營專案,以上兩證也應有"年檢合格"的印章。
三、在與公司看房前,要認真閱讀對方提供的"中介**合同",這一環節至關重要,要找出您認為不合理的條款與對方商量改妥後再簽字,因為一旦簽字合同生效,有可能有些條款將來會對您十分不利。
四、不要和經紀人個人隱瞞公司私下成交。有些客戶為節省中介費,向經紀人支付回扣私下做單,這種做法不太可取。其一**資訊是公司財富,這樣做已經違反雙方合同,會遭到公司起訴;其二收取回扣的經紀人一般道德水平低下,有可能等你入住後看準你不敢聲張,繼續索要錢財;其三目前存在一些經紀人勾結外人冒充假房東行騙,詐取錢財後逃之夭夭,使客戶白白遭受損失又無處追償。
五、在訂房時一定要自己審查房東的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原件,三證俱全才可付款。雖然說中介公司有審查證件的責任,但有些經紀人並不負責,所以自己必須要親自審查,以免被假房東詐騙,據中介公司實際操作的經驗來看,一般出現的詐騙事件都是房東證件不全,而當事人沒有防範意識造成的,這點要特別注意。
六、一旦發生自己利益受損的情況,應該立即到工商部門或房地區域性門投訴。
房產中介維權問題?
5樓:磨工法務
一般來說,中介提供的合同均為格式條款。在法律上你可以主張部分條款無效。
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條,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對方注意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等與對方有重大利害關係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說明義務,致使對方沒有注意或者理解與其有重大利害關係的條款的,對方可以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的內容。
6樓:中宜清達法律諮詢
1、中介如果給你的是格式合同,那麼合同應該從有利於承租人的角度或市場通例予以解釋。
2、房屋租賃,民法典有明確規定,其中就包括物件的自然損壞,應當由出租人承擔。樓上給你們淹了,屬於侵權,也可以維權。
3、最重要的是,你籤合同時發現合同有問題,可以選擇不籤,或直接走人,還用得著後面的維權嗎?
7樓:貴陽傑上海主任律師
你好,這個約定可能中介沒有講清楚,房屋交付後產生的損害有買受人承擔,交付前應該由房東承擔。
房地產中介的問題
8樓:匿名使用者
房地產中介主要從事的是有關房地產的居間活動。居間活動主要由《合同法》有關居間合同的規定來規範。當然,從事的是有關房地產的居間活動,就必然要遵守有關房地產的法律法規。
房地產中介在房屋買賣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可以參考一下《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條: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第四百二十五條:
居間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第四百二十六條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
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居間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
第四百二十七條 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託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9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2007修訂)
土地管理法》和《城市規劃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有關公積金的法律法規,物業管理法律法規(物業管理條例等),房地產稅收法律法規,合同法等等。
房地產中介問題. 10
10樓:股海釣客
哈哈,想當年我跑商圈的時候。。。哎。
你自己準備雙軟點的皮鞋,不然有你受的。
物業的麼,你準備包煙,過去了,笑著就遞過去,別一開始就問這問那,就說自己做房產的,新人,多多關照撒的。方法多的是。他們也是上班,多想想他們的想法。
11樓:匿名使用者
常去,拉關係。目前都是這樣,時間長就認識了,抽抽菸,聊聊天,就熟了。
如何申請房地產中介資質,如何申請房地產中介資質
請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資質,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有三名以上取得省建委頒發的相應崗位合格證書的人員 二 有五萬元以上註冊資金 三 有自己的名稱 組織機構及章程 四 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工作程式 1 受理登記 由取得營業執照的中介機構提出資質申請,並提供相關材料。2 部門初審 主要對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查,...
什麼叫房地產中介 房地產和房產中介有什麼區別?
就是經營房屋租賃 二手房買賣等業務內容的中介機構,營業人員須有職業資格。說簡單點就是跟以前媒婆一樣,幫忙客戶業主找房賣房,從中收取辛苦費用。房地產和房產中介有什麼區別?簡單地說,房地產商,靠買地 賣地 開發房產賺錢 房產中介,是介於買賣雙方之間的中間人,負責牽線搭橋,賺的是中間的差價。房產商有時需要...
開發商和地產中介有什麼區別,房地產中介和房地產銷售有區別嗎?
博主狩坊 開發商和地產中介區別如下 1 身份不同。房地產開發商是開發企業,屬於銷售者,也屬於賣方,而地產中介屬於銷售者,2者身份不同。2 業務範圍不同。房地產開發商主要產品是新樓盤,房產中介的產品除了新樓盤還有二手房,租賃等業務。3 實力不同。開發商需要取得一定的開發資質,有龐大的前期開發資金。而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