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全文的意思

時間 2021-06-14 08:14:10

1樓:粽子媽媽愛整理

全文意思:魚,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都得到的話,那麼我就只好放棄魚而選取熊掌了。

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正義,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都得到的話,那麼我就只好犧牲生命而選取道義了。

生命是我所喜愛的,但我所喜愛的還有勝過生命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

如果人們所喜愛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求得生存的手段,卻不肯採用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禍的壞事,採用某種手段就能夠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採用;採用某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災禍,可是有的人也不肯採用。

由此可見,他們所喜愛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義”);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不僅賢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只不過有賢能的人不喪失罷了。一碗飯,一碗湯,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得到它就會餓死。

可是輕蔑地呼喝著給人吃,飢餓的行人也不願接受;用腳踢給別人吃,乞丐也因輕視而不肯接受。**厚祿卻不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它。這樣,**厚祿對我有什麼好處呢?

是為了住宅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和熟識的窮人感激我嗎?

從前(有人)為了(道義)(寧願)死也不願接受(別人的施捨),卻為了住宅的華麗卻接受了它;從前(有人)為了(道義)(寧願)死也不願接受(別人的施捨),現在(有人)卻為了妻妾的侍奉卻接受了它;

從前(有人)為了(道義)(寧願)死也不願接受(別人的施捨),如今(有人)卻為了讓所認識窮困貧乏的人感激他們的恩德而接受了它。這種(行為)難道不可以停止嗎?這就叫做喪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全文: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闢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闢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闢患而有不為也。

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

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

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出自:先秦·孟子《孟子·告子上》

孟子先用人們生活中熟知的具體事物打了一個比方:魚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捨棄魚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愛的,義也是我所珍愛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捨棄生命而要義。

孟子把生命比作魚,把義比作熊掌,認為義比生命更珍貴就像熊掌比魚更珍貴一樣,這樣就很自然地引出了“捨生取義”的主張。這個主張是全篇的中心論點。

孟子繼承了孔子的思想,而又有發展。他生活在諸侯互相攻伐“無義戰”的時代,目睹了人民遭受塗炭的社會現實,也看到了人民的力量。在此基礎上,發展了民本思想,明確提出“民為貴”、“君為輕”。

政治上主張實行“王道”、“仁政”。反對“霸道”、“**”。呼籲統治者重視人民、安定人民、少收賦稅,減輕刑罰,使百姓“不飢不寒”。

這些觀點反映了人民的願望,有一定進步意義,但卻脫離當時的社會實際,根本行不通。

孟子還主張社會分工,這符合社會發展規律,但卻得出“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的結論,為階級剝削和壓迫製造了理論依據。

2樓:

“魚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夠同時得到的話,那麼(我)就捨棄魚而選擇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義也是我想要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夠同時得到的話,那麼就捨棄生命而選擇道義。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想要的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事還有比死亡更討厭的,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

如果人們所追求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麼不能採用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比死亡更令人討厭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禍的辦法,有什麼不能採用呢?通過某種辦法就可以得到生存,然而有人不用,通過某種辦法就可以躲避禍患然而有人不採納。

是因為他們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他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討厭的事。不僅是賢明的人有這樣的本性,人人都有,只不過賢人能夠(操守這種品德)使它不丟掉罷了。

一碗飯,一碗湯,得到了就可活下去,得不到就會餓死。可是沒有禮貌地吆喝著給別人吃,飢餓的路人不肯接受;用腳踢給別人吃,乞丐也不願意接受。

3樓:arun在路上

不好聽的就是又想當00又想立牌坊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時取熊掌著也。”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4樓:張曉直

魚,是我孜孜不倦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日思夜想想獲得的,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得到的話,我會選擇要魚而不是熊掌.

這是出自孟子的《魚我所欲也》裡的一段話,原文是“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闢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闢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闢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

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的意

5樓:菠菠菠菠蘿哇

全文翻譯:魚是我所喜愛的,熊掌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都得到的話,那麼我就只好放棄魚而選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愛的,道義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都具有的話,那麼我就只好犧牲生命而選取道義了。

生命是我所喜愛的,但我所喜愛的還有勝過生命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

如果人們所喜愛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樣不可以採用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禍的壞事,哪一樁不可以幹呢?

採用某種手段就能夠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採用;採用某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災禍,可是有的人也不肯採用。由此可見,他們所喜愛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他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不僅賢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只不過有賢能的人不喪失罷了。

一碗飯,一碗湯,得到它就能活下去,不得到它就會餓死。可是輕蔑地呼喝著給人吃,飢餓的行人也不願接受;用腳踢給別人吃,乞丐也因輕視而不肯接受。**厚祿卻不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它。

這樣,**厚祿對我有什麼好處呢?是為了住宅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和認識的窮人感激我嗎?

以前有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人卻為了住宅的華麗卻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人卻為了妻妾的侍奉卻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人為了認識的窮人感激自己卻接受了它。這種做法不是可以讓它停止了嗎?這就叫做喪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出處:《魚我所欲也》出自《孟子·告子上》,是先秦孟子及其**所著。

原文: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闢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闢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闢患而有不為也。

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

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孟子在本篇中對捨生取義精神的頌揚,對“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的批判,對後世產生了良好的影響。歷史上許多志士仁人把“捨生取義”奉為行為的準則,把“富貴不能淫”奉為道德的規範,對國家和民族作出了貢獻。

6樓:匿名使用者

魚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得到,我會捨棄魚而選取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義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得到,我將會捨棄生命而選取道義。

7樓:白石南

原文魚,我所欲也

,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闢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闢(通”避”,下同)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闢患而有不為也。

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

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之謂失其本心。

註釋1. 選自《孟子 告子下》,題目是編者加的。《孟子》是記錄戰國時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孟軻及其**的政治、教育、哲學、倫理等思想觀點和政治活動的書,現存七篇。

2. 熊掌:熊的腳掌。古人認為珍貴的食品。

3. 苟得:苟且取得。這裡指的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4. 闢:同“避”躲避。

5. 如使:如果,假使,下文“使”同義。

6. 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辦法。“者”在這裡指代辦法。

7. 何不用也:什麼手段不可用呢?

8.由是則生而又不用也:通過某種辦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有的人不用。是,指示代詞,指某種辦法。

9. 非獨:不單,不僅。

10. 喪:喪失。

11. 豆:古代一種木製盛食物的器具。

12. 呼爾而與之:(輕蔑地)呼喝著給他(吃)。爾,助詞。

13. 蹴cù:用腳踢。

14. 不屑:認為不值得。這裡是不願意接受的意思。

15. 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種的俸祿如果不辨別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它。萬鍾,豐厚的俸祿。鍾,古代的量器。則,連詞,這裡表示假設,翻譯成如果。辯,同“辨”。

16. 何加:(有)什麼益處。

17. 所識窮乏者:所認識的窮困貧苦的人。

18. 得我:感激我。得,同“德”,動詞。

19. 與:同“歟”,語氣詞。

20. 鄉為身死而不受:從前(為了“禮義”),寧願死也不接受(施捨)。鄉,同“向”,原來,從前。

21. 已:放棄,停止。

22. 本心:本性,天良。

23.是故:所以

24.能:保持

25捨生而取義者也:而,表並列

26.患:災禍

譯文魚是我想要的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都得到的話,那麼我就只好捨棄魚而選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想要的,大義也是我想要的,如果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都得到的話,那麼我就只好捨棄生命而選取大義了。生命是我想要的,但我所追求的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比死亡更厲害的事,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

如果人們所追求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樣不可以採用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禍的壞事,什麼不可以幹呢?採用某種手段就能夠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採用;採用某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災禍,可是有的人也不肯採用。

由此可見,他們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義”);他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厲害的事(那就是“不義”),不僅賢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不過賢人能夠堅持不喪失罷了。

一碗飯,一碗湯,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會餓死。可是吆喝著給別人吃,過路的饑民也不肯接受;用腳踢著(或踩過)給別人吃,乞丐也不願意接受。

如果見了“萬鍾”的優厚俸祿卻不分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這樣,優厚的俸祿對我有什麼益處呢?是為了住宅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和熟識的走投無路的窮人感激我嗎?

先前(有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人)為了住宅的華麗卻接受了;先前(有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人)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卻接受了;先前(有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人)為了熟識的窮人感激自己卻接受了。這種做法不是可以讓它停止了嗎?這就叫做喪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惡廉恥之心。

魚我所欲也原文,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全文的意思

魚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 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得到,我寧願 捨棄魚而選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義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 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得到,我寧願 捨棄生命而選取道義。生命是我所喜愛的,但我所喜愛的還有勝過生命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 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這段話是成語什麼出處

成語 魚與熊掌不可得兼 出自孟子 魚我所欲也 本意不是說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強調當如果不能兼得的時候,我們應當如何取捨。其中也有好的東西不要擁有太多,不然就體現不出其價值所在,就像一山不能容二虎,金字塔頂上永遠是最稀少珍貴的,意在提醒人們在面對取捨時應該如何抉擇。原文 魚我所欲也 孟子 魚,我所欲...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這段話是成語什麼的出處

魚我所欲也 是中國春秋戰國時代的一篇古文。選自 孟子 告子上 作者是孟子。孟子,春秋戰國人,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散文家。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孟子用人們生活中熟知的具體事物打了一個比方 魚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