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不給辭職怎麼辦,工廠不給辭工怎麼辦,

時間 2023-02-28 12:25:09

1樓:蒼洱白子

單位不給辭職的,而且勞動者是按提前一個月申請,單位不批准,那麼要及時反映到勞動局,或者上訴法院。

工廠不給辭工怎麼辦,

2樓:大陶學長

廠裡不批辭工,可自己書寫辭職信,一式兩份,用快遞寄送一份至公司人事部(注意:在填寫快遞單時要在上面的備註欄註明是辭職書),保留副本和快遞迴執單。30天內或3天后可以去結算工資(視是否在試用期而定),只要履行告知義務即可。

若到時不結算工資,可帶上辭職書副本和回執單作為證據,去當地勞動管理站投訴。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試用期辭職需提前3天通知公司,過了試用期要提前30天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3樓:勾仕實玉瑾

1、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分三種情況:

一是,依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

二是,依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三是,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還可依據第九十條的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2、所以,辭職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單位都不能拒絕,當然,如果沒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單位也會找你的麻煩,得不到補償金不說,還會要你交違約金,不給你辦離職手續,對你今後的就業會有麻煩。

3、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比如不籤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

4、你現在要做的是:

第一,儘快想辦法要回你之前遞交的辭職報告,我不知道你在辭職報告中寫了什麼,但辭職的原因很重要,如果寫得不當即使仲裁也會對你不利,何況既得利益還會受到損失。

第二,重新寫一份「解除勞動關係通知」,主要內容:(首先陳述上述辭職理由中的任何一條或兩條),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提出解除勞動關係,請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足額支付拖欠的工資,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拖欠工資,並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

第三,「通知」必須讓單位簽收,他不籤就以**信或快遞的方式送達,確保留下通知送達的證據。你就可以走人了。

5、按上述理由辭職,如果單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責任,不支付有關費用,你就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樓:無懷雨稅妝

用人單位不給你辭職違法,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有權要求勞動監察大隊依法處理,或者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還可以提起訴訟,將用人單位告到法院(《勞動合同法》第77條)。

5樓:姬倫戢英豪

有些事情的解決,是需要法律加人情、社會之情、和個人利益的。你非要辭工,那就少得些個人利益,直接走人完事。

6樓:辜羲言翠嵐

一,蒐集證據,包括中介方面的。二,提前一個月遞交書面辭職書,三,若有糾紛,申請勞動仲裁。

7樓:猶紫巢真一

有合同按合同,沒合同留證據,勞動仲裁。

8樓:虔城三少爺

我可以很負責的告訴你,這家工廠已經嚴重違法,他們不放行是扣押工資吧?《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應該在1個月內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建議先找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加入沒有結果即可提起訴訟。

希望幫到你。

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如果是正常程式辭職,與單位協商不成可以走司法程式,先到勞動局投訴,如果解決不了,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10樓:南京法律者

你這種情況可以的,如果你擔心的話,你可以委託律師去的。

辭職公司不讓走怎麼辦

11樓:化驗員小張

1、提前書面通知即可辭職。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轉正後的勞動者履行了30日的預告期後即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無需經用人單位批准。如果是用人單位存在違法事由,比如用人單位未及時發放工資,未依法繳納保險等,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無需提前三十日通知。

2、不辭而別有風險。

如果職工自離,不按照法律的要求提前通知用人單位,司法實踐中會被視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永遠不要說走就走。

一、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

辭職通知書一定要送達公司,並保留相應的證據。如果職工將辭職通知交給公司但未簽收,到時發生爭議時公司會反過來說職工未通知即擅自離職,屬曠工行為,這樣將對職工非常不利。

1、要求用人單位的領導在辭職信上簽字,辭職信一式兩份,簽字後勞動者保留一份。

2、如果「老闆」拒絕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進行舉報或投訴。

3、在離職前按照用人單位要求進行離職前的工作交接、返還公司所有的財物等,以免被公司倒打一耙說侵佔公司財產不退還。

二、辭職後單位不發工資的辦法。

辭職後如果單位不支付工資,可以先**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糾正;如果還不行可以直接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12樓:王羽學長

回答親親,你好要滿足其中一個勞動者辭職,想辭職公司不讓走怎麼辦,其實用人單位無權拒絕。勞動者只是履行1個通知的義務到期就可以走人。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

13樓:匿名使用者

員工離職與工作交接主要基於兩個原則。

一是工作交接好。

二是公司離職的相關制度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為什麼要把工作交接好放在首位呢?這是較人性化的處理方式,不是說就不遵守國家的法規了。我認為工作交接好離職,對於單位和個人都是好的,這是雙贏的局面。

對於公司而言,工作不斷檔或停滯,老員工的離職雖對工作進度有一定的影響,但其工作資料的移交讓以後的工作有規律可依,工作事項有新人來接手並負責。而對於個人,更多是職業上沒有汙點,增進自已職業的信任加分,這是難能可貴的。而因為新單位的薪水更高、職位更好,而不顧原單位的工作交接,不考慮原單位的用人困難,這種職業態度,放到哪個單位裡都是不能容忍和接納的。

原單位目前工作交接上有困難,希望你能與跟新單位說明一下,推遲新的入職時間。相信是可以理解和支援的。

依據公司離職制度和遵守國家相關法則,則是保護個人的手段。原單位在用人方面暫時有困難可以理解,但如果是故意為難,拖延辦理離職審批手續,則可利用公司關於離職的制度和國家相關法則,向公司提出自已的合理要求,安排人儘快、限定日期進行工作交接。必要時到勞動保障部門進行投訴處理。

一般程式是收集並取證公司關於離職的管理制度檔案(不同的職位,一般對應不同的離職工作交接天數,有一週、半月、一個月不等),與公司人力資源部門進行交涉,提出合理訴求。在自身合理權益得不到保障的情況下,可到勞動保障部門進行投訴處理。

14樓:搞笑百世

辭工不批怎麼辦?聽聽法律專家怎麼支招。

15樓:匿名使用者

畢竟在這個單位奮鬥了這麼久,堅持一下吧,或者鬱悶中蘊藏機會,金子呢?

16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有明確規定,員工享有辭職權。試用期提前3天,正式工提前30天,正式向公司提交辭呈即可。

17樓:小毛驢的理想

要是你是沒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直接離職,若簽訂了,自你提交辭職報告起一個月後就可以走了,若公司扣押你證件等物品可以直接向你用工行為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18樓:芯ying一世

我提前2個月和他說辭工了,他剛開始同意了,就還有半個月我就可以走了,這時有一個員工就自離不幹了 ,,也就是還有我一個服務員了 我辭工期到了 他就說我放你走了,我店裡面有就人了,

19樓:敏兒

提交了書面辭職報告,一個月後不管公司同不同意,都可以離職,這是勞動法規定的。

20樓:網友

如果你是真心想走,從遞交辭職申請的30日後,自動解除勞動合同。

21樓:叫啥都重名

離職書提交上去,滿1個月以後,不管對方有沒有招到人,你都可以走人。

22樓:敏而

協商不成的話,可以向當地的勞動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的。

23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是提前一個月提出,一個月滿就可以走,公司不同意你也可以走。你可以看看你籤的勞動合同。你打辭職報告最好有個證據,聊天也好,檔案簽收單拍照也好,表示你在半月前已經提出離職。

到了一個月,不管有沒有人來交接,你把資料交給你的直接領導或者人力部門。以後有人來接手,你可以選一個週末來補交接。如果資格證和章子(是什麼東西?

)他們不退給你,可以向勞動執法大隊舉報投訴。

工廠不給辭工,怎麼辦,工廠不讓辭工怎麼辦?

這家工廠的行為是違法的,你可以控訴他的地方很多,我一點一點和你說。首先,是不籤勞動合同的問題。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所謂建立勞動關係,就是你進這家廠做工,從你進入這家廠的第一天,你就和這家廠建立勞動關係了。同時,第十條還說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

在工廠上班想辭職,他不給簽字怎麼辦

如果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提前辦理離職手續,但公司老闆不批准的,那麼反映到勞動局 仲裁委員會處理。在工廠上班辭職不批怎麼辦啊?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分三種情況 一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個人原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應當提前30天 如果在試用期之內應該提前3天 通知用人單...

在老餘杭工廠辭工了不給發工資該怎麼辦

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要求解決。按照 勞動法 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但跨月違法 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勞動法 第五十條規定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