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時間 2022-12-31 05:55:08

1樓:好學者百科

未籤勞動合同需賠雙倍工資1、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時應支付雙倍工資。

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

2、如果未籤合勞動同,勞動者可隨時解除關係,不用承擔賠償責任。若簽了合同,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需提前30日通知企業。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辭職可能會承擔賠償責任。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企業未簽訂勞動合同超過1個月不滿1年的,勞動者可以要求雙倍工資,公司不予支付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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