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用人單位單方終止勞動合同給員工的賠償應該如何賠償?

時間 2022-03-05 15:20:31

1樓:言子o幢

滿意答案寶貝的快樂5級2011-05-16一般單位現都要簽訂勞動合同,但由於大多數人對合同法、勞動法以及相關人士政策不特別瞭解,在簽訂合同時總是心存顧慮。 那麼勞動合同因該怎樣籤,籤合同時應該注意什麼呢?一些法律專家認為,要特別注意下面幾件事:

勞動合同的內容要全。勞動合同有必備內容,包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要籤書面合同,並且要求保留一份合同,現在有些單位用人很不規範,不願意與職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想以此逃避一些責任,也有的單位領導圖省事。

這是對勞動者極不負責的行為。勞動者有權要求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合同。 這樣,如果發生勞動糾紛、爭議,就有法律依據。

試用期內也要籤合同。這一點往往被勞動者所忽略,有些單位為了逃避責任,在試用期內,往往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一旦試用期滿,就找種種藉口辭退員工。

這種方法對用工單位來說,省事又省錢,可以不對勞動者負任何責任。 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要多聽、多想、多看(參看別人的合同),避免籤「口頭合同」、「不全合同」、「模糊合同」、「單方合同」以及一些危險性行業用人單位與員工簽訂的「工傷概不負責」的生死合同。 一邊倒合同不能籤。

由於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相比處於相對弱勢地位,所以,相當一些勞動者為了得到一份工作,在求職時面對用人單位單方制定出的勞動合同文字,心裡可能有很大的意見,但因怕得不到工作,不敢提出自己的意見。有的人委婉的提出意見,往往被用人單位拒絕後,也不敢再堅持己見,只好委屈求全的在合同時簽了字,先得到這份工作在說。 但是從法律角度上看,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上簽字,是表示自己對這份合同認可,並願意遵守和履行這份合同的行為。

如果拿不出用人單位在籤合同時採用了脅迫或欺詐的證據,就只能被認定為這使自己的真實意思所為,就不能說這是一份無效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該怎樣簽訂? 1.

簽約單位的合法性。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仔細檢視企業是否經過工商部門登記以及企業註冊的有效期限。否則,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是一份無效合同。

2.勞動合同應依法訂立。只有主體和法、內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式合法的勞動合同才能產生法律效力。

不合法的勞動合同,屬於無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認和保護。 3.合同雙方地位的平等性。

在勞動合同訂立的過程中,勞動者與企業之間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有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公正性。 4.

合同的訂立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勞動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勞動關係非常複雜,涉及諸多內容。採取書面形式是權利義務明確具體,有利於合同的履行。

一旦發生爭議,也有據可查,便於爭議的解決。 5.合同的具體性。

勞動合同字句要準確、清楚、完整、明白易懂,不能用縮寫、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達,否則就可能在勞動執行過程中產生誤解或曲解,從而帶來不必要的爭議,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造成損失,也為合同爭議的處理帶來困難。 6、在不能肯定你工作的公司各方面都比較符合你的要求的情況,儘量一年一簽。

2樓:律圖網

辭職是勞動者的權利,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單方終止勞動合同給員工的賠償應該如何賠償?

3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期滿用人單位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合同履行期間用人單位解除合同合法的,勞動者具有法定過錯的沒有補償,其它的按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經濟補償金,違法解除合同的按經濟補償金二倍支付賠償金。

一、終止合同

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不續簽合同終止的,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五)項、第四十七條、第九十七條、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38條應當按照勞動者2023年1月1日起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經濟補償金。

二、單方解除合同

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用人單位可以按《勞動合同法》三十九條、四十條、四十一條和四十二條規定單方解除合同。

勞動者嚴重違法違紀,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合同的,沒有補償。其中,因為勞動者原因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按《勞動合同法》按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經濟補償金,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滿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合同的,還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代通知金。

用人單位辭退職工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經濟補償金二倍支付賠償金。

附:《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 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樓:匿名使用者

08年以前也應補償,但你要有證據證明你08年以前也在該公司工作,建議你到當地勞動仲裁諮詢一下

5樓:

用人單位在末滿合同期間遲退工人,應當如何楚理

6樓:匿名使用者

1、應從03年參加工作起補償。08年前適應勞動部關於印發《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通知(勞部發[1994]481號)。

第八條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第九條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所以單位應支付你(工作9年多)9.5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08年前沒簽勞動合同,如果沒繳社保,可主張單位為你補繳社保。

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如何賠償員工?

7樓:華律網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8樓:墨汁諾

公司單方違反《勞動合同法

》規定,解除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公司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勞動合同法》第87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擴充套件資料:

辭退福利,是指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係,或者為鼓勵職工自願接受裁減而給予職工的補償。其他長期職工 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離職後福利、辭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職工薪酬,包括長期帶薪缺勤、長期殘疾福利、長期利潤分享計劃等。

方式辭退福利類似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為保障職工權益,企業與其職工提前解除勞動關係時應當給予的經濟補償,屬於企業的法定義務。

辭退福利通常採取解除勞動關係時一次性支付補償的方式,也有通過提高退休後養老金或其他離職後福利的標準,或者在職工不再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後,將職工工資支付到辭退後未來某一期間的方式。

內容職工薪酬準則規定的辭退福利包括兩方面的內容:

1、在職工勞動合同尚未到期前,不論職工本人是否願意,企業決定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係而給予的補償。

2、在職工勞動合同尚未到期前,為鼓勵職工自願接受裁減而給予的補償,職工有權利選擇繼續在職或接受補償離職。

針對這兩種情況,會計處理上也有所不同;一個是確定的,一個是預計的。辭退福利包括當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動時,對辭退的管理層人員進行補償的情況。

確認1、確認的條件:

在同時滿足下列兩個條件時,企業應當確認由於辭退福利而產生的應付職工薪酬,同時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已經制定正式的解除勞動關係計劃; 提出自願裁減建議,並即將實施。

企業不能單方面撤回解除勞動關係計劃或自願裁減建議。

2、確認時應注意的問題:

1)正式的辭退計劃或建議應當由企業與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組織達成一致意見後,經過董事會或類似權力機構批准。

2)如果企業的辭退計劃和裁減建議還在制定和討論中,未最後經過董事會或類似機構批准的情況下,對該項辭退福利不能確認。

3)該計劃或建議應當包括準備辭退的職工所在部門、職位及數量;根據有關規定按工作類別或職位確定的辭退補償金額;以及實施辭退的時間。

4)企業的辭退計劃和裁減建議必須制定的較為完整,已具有可操作性,這是評判能否即將實施的標準。

5)企業在制定辭退計劃和提出裁減建議時就可以確認預計負債,同時計入當期損益,而不需要等到實際支付補償款時再進行確認。

6)要求企業不能單方面撤回辭退計劃或裁減建議,是因為只有辭退計劃或裁減建議具有不可撤銷性,才能保證會計確認和計量具有可靠性,否則在會計上無法對該項辭退福利進行確認和計量。

7)辭退福利的支付應全部計入當期費用。因為該筆款項的支付,並不是職工為企業提供了服務,而是企業要辭退職工,而被辭退職工不能再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也就不能計入資產成本。

8)實質性辭退工作一般應當在一年內實施完畢,但因付款程式等原因使部分付款推遲到一年後支付的,視同符合確認條件。

勞動合同滿約賠償,解除勞動合同賠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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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問題,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賠償問題

企業搬遷到外省屬於勞動合同法第40條第3款 三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企業應該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並支付一年一個月的經濟補償,沒有雙倍,無固定期合同不會有更多的補償。還有兩個月才與你...

法律允許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 勞動法 第二十三條規定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2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