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童陳律師
證明簽字是本人所籤,這屬於證據質證的部分,可以申請司法鑑定。
法律分析
首先,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簽名表示當事人對合同條款和合同內容表示認可,願意訂立合同,並受合同約束。
其次,如果因簽字是否為本人所籤而發生爭議,可以起訴至法院,申請司法鑑定中的筆跡鑑定。民事訴訟法規定,申請司法鑑定中的筆跡鑑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協商確定由哪位鑑定人鑑定,但是該鑑定人必須具備鑑定資格。如果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則直接由人民法院指定具備鑑定資格的鑑定人。
如果當事人沒有申請鑑定,而人民法院認為該專門性問題需要鑑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委託具備資格的鑑定人進行鑑定。
最後,當事人申請鑑定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式,當事人申請鑑定,可以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法院接到當事人申請的,需要稽核申請鑑定事項與代證事實是否有關聯,如果沒有關聯或者沒有意義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許。符合依職權調查收集證據條件的,人民法院在制定具備相應資格的鑑定人前應當詢問當事人的意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鑑定。當事人申請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鑑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當事人未申請鑑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鑑定的,應當委託具備資格的鑑定人進行鑑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二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鑑定,可以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申請鑑定的事項與待證事實無關聯,或者對證明待證事實無意義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許。人民法院准許當事人鑑定申請的,應當組織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相應資格的鑑定人。
當事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符合依職權調查收集證據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依職權委託鑑定,在詢問當事人的意見後,指定具備相應資格的鑑定人。
2樓:忻賀撥朋
一般來說不用證明這個,除非有證據能證明不是本人籤的,否則就認為是本人籤的。
3樓:木宇危
進行筆跡鑑定,也可以讓簽字人預先留下筆跡,以便進行筆記對照。可以進行簽字然後加蓋手印!!!
請問;傳真合同如何確定是對方當事人本人的真實簽名?還有就是傳真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應?謝謝!
4樓:郭志豪
1、可根據傳真地址及與之前當事人的簽字進行比對等確定簽名真假;傳真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十條 【合同的形式】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 【書面形式】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5樓:東經淚
首先:我國《合同法》第10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該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其次:對於一般情況,當事人是無法核實對方簽名是否真實,除非是當面簽訂合同,或者發生糾紛後,找專門的鑑定部門鑑定筆記。對於合同的風險,還應通過其他途徑進行防範,例如公章,該筆交易的往來檔案等印證該合同的有效性。
對於有可能發生的簽字方有可能被開除、離職等情況,需與對方單位核實情況。
最後:傳真合同應當說也是書面合同的一種形式,應當說是合法有效的,日常交易當中也是存在的,但是應儘量留存原件,避免不必要的風險。
合同簽名是本人籤的但手印不是本人的,請問有效嗎?
6樓:真的辣眼睛
「簽字」「畫手印」只要具有其一,都體現了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即合同則具有法律效力。
但這兩者不一致的情況,按照你自己對於這份合同的合意有兩種情形:
1、是當事人達成了合意即簽了字,後對方當事人認為確認不全面要求按手印,而相對人本人不在場或在場情況下沒有當回讓他人代按了,這樣情形屬實有效;
2、涉嫌合同造假,當事人達成合意時,沒有完全體現當事人的意思,而受到某種外因的誘導而不得以簽了字,後當事人有後悔心態不願再按手印了,而是別人假冒按手印,這存在了造假與欺詐行為,當事人不認可了,這樣合同行為不能視為有效合同。
7樓:七臺河李陽平
「簽字」「畫押」同具效力,只要具有其一,體現了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即合同則具有法律效力。
但這兩者不一致的情況,有兩種情形:一種是當事人達成了合意即簽了字,後對方當事人認為確認不全面要求按手印,而相對人本人不在場或在場情況下沒有當回讓他人代按了,這樣情形屬實有效。另一種情況則涉嫌合同造假,當事人達成合意時,沒有完全體現當事人的意思,而受到某種外因的誘導而不得以簽了字,後當事人有後悔心態不願再按手印了,而是別人假冒按手印,這存在了造假與欺詐行為,當事人不認可了,這樣合同行為不能視為有效合同。
8樓:飯飯之谷汪
有效滴。只要沒有約定手印是合同生效的要件,那書面的文字簽字蓋章即生效了。
9樓:周律師
只要合同不屬於法律規定的無效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合同有效。
縱橫法律網-法典律師事務所-李小利律師。
11樓:匿名使用者
有效。一般合同約定簽字蓋章生效,個人簽字即可,亦可蓋私章或按手印,若合同沒有約定簽字「並」按手印,則均為有效,若對方否認,可申請做筆跡鑑定。
12樓:匿名使用者
是有效的合同。
縱橫法律網-四川高揚律師事務所-喻遠軍律師。
13樓:傲慢聽海
如果合同本什麼有問題的華就是有效 司法機關做鑑定的時候 不只是做手紋鑑定還有筆跡鑑定。
14樓:匿名使用者
出現就糾紛就可能從民事糾紛變成刑事案件的詐騙。
籤合同時,簽字的不是本人,手印是本人的,法律生效嗎?
1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籤協議時只bai簽字不按手印法律上du生效,簽字與按zhi手印有同等法律效力dao。
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
版定,當事人權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不存在法律規定的合同無效的情形,合同即是合法有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籤協議時只簽字不按手印法律上生效,簽字與按手印有同等法律效力。
16樓:郭志豪
1、按手印及本人簽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字行為具有法律效力;
2、實踐中籤字和按手印有一個就可以了。
17樓:陳永安律師
個人認為是有效的。按手印是對個人姓名在合同上的確認。雖然簽字的不是您本人,但您在合同上按了您的手印,證明您對那個不是您本人書寫的姓名的確認,應當認定合同有效。
18樓:亞裔
生效,合同法有相關規定。雙方當事人如果簽字或者按手印都能生效,但是合同也有可以撤銷的情形,比如,脅迫,趁人之危,等等。
19樓:連頂俊
應該是不生效的 因為簽字的一定要是本人 或者和合同有關 的人員。
20樓:軒雨櫻花
我覺得應該具有法律效力,因為每個人的手印都是唯一的,應該和簽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1樓:帆遠浪
簽字人若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則訂立的合同不成立。
22樓:匿名使用者
生效,手印比簽字更具法律效力。
23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生效,但是,要是你能證明你不認識字,可能會有轉機,可以說是被脅迫了。
24樓:匿名使用者
生效,前提是那個手還在。
2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應該認定合同生效。
26樓:翟保健律師
生效,你是否知道合同的具體內容?
合同一定要簽字且蓋章才有效嗎
27樓:廣東國暉律師事務所
《合同法》第32條規定:「當事人採取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合同法》第44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在簽訂合同過程中,經過要約、承諾,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
法定代表人作為當事人的法定代表,當然有權在合同上簽名以表示對合同內容的確認。在這裡,強調的是雙方合意,而不是形式上的蓋章。
例外情況是,我國《合同法》第50條規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許可權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
在合同一方當事人明知對方的法定代表人超越許可權而仍與其簽訂合同的情況下,只有法定代表人簽名而沒有蓋章的合同對該法人代表的單位沒有約束力。
28樓:到永久
合同是否要一定要簽字且蓋章才有效需分以下三種情況:
1、根據《合同法》第32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該條中的簽字與蓋章之間是選擇關係,即當事人既可以只簽字而不蓋章,也可以只蓋章而不簽字,也可以既簽字又蓋章。
2、簽訂書面合同時,並不必須要同時簽字和蓋章,因為有權簽字人和公司印章都代表了公司,是公司行為。合同一方是自然人的,簽字或者按指印即可,如果合同一方本人不能到場簽署,其合法授權的人員可以在授權範圍內代簽。
3、合同一方是企業單位的,簽字人應當是該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是經法定代表人和單位授權的其他人在授權範圍內代簽。
2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合同如果光簽字沒有蓋章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針對合同的訂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違約責任等作出了具體解釋。該司法解釋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應當簽字或者蓋章。
當事人在合同書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具有與簽字或者蓋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2、《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五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應當簽字或蓋章,當事人在合同書上按手印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與簽字或蓋章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0樓:懂一點科學
簽字或者蓋章都可以,雙方可以約定簽訂合同的形式,就算是電子合同也沒問題。如果不方便的話,可以試試看用好籤籤電子合同。
合同上,列印的名字有效嗎,本人沒有簽字?
31樓:戚廣利
合同上列印的名字無效,只有本人簽字或者蓋章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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