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之何勿思
協議雙方如果有一方沒簽字或蓋章的,該協議無效。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所以你的權利從你跟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時就受保護,而不是紙質合同的簽訂時間。紙質合同只是權利義務的表現形式。
2樓:二智妹妹
無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0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6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所以你的權利從你跟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時就受保護,而不是紙質合同的簽訂時間。紙質合同只是權利義務的表現形式。協議雙方如果有一方沒簽字或蓋章的,該協議無效。
3樓:百度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者:教育資料庫
有很多員工和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並沒有加蓋公章,而是以雙方簽字作為有效依據,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員工和公司之間發生勞動糾紛,該勞動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用? 關於勞動合同沒有蓋章是否就沒有法律效用問題,我們可以從幾個方面進行分析。 第一,完整的合同形式應該是在簽訂合同的具體內容條款以後,雙方要蓋章簽字。
一般用人單位一方要在合同上加蓋公章:公司行政章、合同章、人力資源章等等;另外如果法人代表不直接簽字的情況下,要有負責簽訂勞動合同的具體承辦人員簽字。 勞動者作為勞動合同的另一方,自己對於合同的期限、約定的崗位、以及薪金等內容沒有異議以後,自己要親自簽署自己的姓名,以示承諾。
沒有特殊情況,不能由別人代簽。 而且,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合同文字要至少一式兩份,公司與勞動者各持一份。合同也是契約,就象買賣房屋、汽車合同一樣,當事人手中是不可能不留存一份的。
目的是作為憑證,雙方隨時有據可查,便於督促履行。公司沒有給勞動者留存一份合同,是不合乎規範的。 第二,勞動合同蓋章是否有效?
勞動合同的成立,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達成協議而建立勞動合同關係。最一般地表現合同之成立,就是雙方在勞
4樓:簡簡單單
勞動合同上沒蓋章,如果雙方都已經簽字的,也是生效的。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5樓:戚廣利
勞動合同沒簽字、沒蓋章就沒有法律效力。
按照規定勞動合同,應當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然後勞動合同雙方各保管一份。
6樓:嶺南蜂鳴
只要具備勞動合同關係,就算沒有籤合同,也是有效的。
公司和我簽訂了勞動合同,但是公司沒蓋章也沒簽字也沒給我。這合同有效嗎?
7樓:讀好書出乾貨
按道理是無效的。
因為書面合同的幾要素它都不具備。
建議你找他們瞭解一下,到底是什麼情況。
不過只要你已經上崗,證明你已經與公司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最好把勞動合同書面合法的完善一下,這樣有憑據,省得後期萬一有勞動關係糾紛維權時候又一大堆麻煩。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已經在公司上班了,即使沒簽訂勞動合同,實際合同已經生效,發過工資就更能證明。
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合同無效。
但是如果你們之間已經形成勞動關係,則你們之間成立事實勞動關係。
10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合同的基本條款都具備,如時間、工作地點、工資待遇什麼的,就算是已經簽訂了勞動合同了,你可以向公司提出你要保留一份勞動合同
沒簽勞動合同被辭,沒簽勞動合同,有產假嗎?
這一個月可以認定為試用期,雖沒有簽訂合同,但是已經存在事實的勞動關係。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不能把試用期計算在勞動合同以外。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 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第三十九條 勞動...
勞動合同甲方只有蓋章是否有效,勞動合同沒簽字沒蓋章是否有效?
ofweek人才網 按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的規定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也就是說你的勞動合同並沒有具備法定生效的條件。在此基礎上,你公司對於你而言屬於尚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如...
公司沒簽訂勞動合同,公司不籤勞動合同有什麼後果
自員工入職起,用人單位就需要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這是法律規定的。勞動者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反應情況,如果協商不一致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第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