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1.勞動局
2.電視臺
2樓:業餘_碼子
這類問題一直是比較普遍卻又比較棘手的事情。
像勞動局反映雖可以維護自己的權益,但是卻又費時費力還傷了彼此的和氣。
建議你可以和你們老闆說說你的情況。
你的情況我也經歷過的,如果說你的老闆是比較通情達理還好說一點,但要是執意不給還理直氣壯,那就難辦了。
如果是你的老闆先傷了彼此的和氣那你就去像勞動局反映。
現在對欠薪管的還是非常嚴的。祝好運
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要看你簽訂勞動合同了沒有?如果簽訂了就嚴格按照合同執行,如沒簽訂, 先找老闆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那就不要猶豫了直接到勞動部門投訴,(1、用工單位沒有按規定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2、沒繳納社會保險。
)你不仁我不義。廠子效益好不好工人的工資不能欠,效益好老闆不會多給你一分錢,現在效益不好了想拖欠工資沒門!
4樓:1026佤
你可以先找老闆再次協商,如不行,可找當地勞動協商部門,如找不到,可找當地電視、電臺**,他們很樂於幫忙解決這類事情的!祝你成功!這是維權行為,記住!
我在私人廠裡上班,現在老闆不要我幹了,工資要在這個月底才發給我,如果現在我問他要工資,合理嗎?
5樓:蓋普希金
你的要求合理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當日應當結清工資。老闆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6樓:伊已
合理,是他不讓你乾的,如果他說月底給你,你最好等到月底
7樓:帝影
他都說了月底發,再怎麼要他只會月底給的
我在私人開的廠上班我嫌工資低我就和老闆說你在找個人我在等一個月可是老闆要把我工資壓到年才發合理嗎?
8樓: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拖欠或剋扣勞動報酬或加班工資的,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解決。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後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後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9樓:
當然不能壓到年底了,建議你現在要,遲了,他如果掙大錢了還好說,沒掙錢就開始挑你毛病了
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反映拖欠工資,未簽訂合同,未繳納社會保險
要求他給你雙倍工資,這樣才不怕對方找各種理由剋扣你錢……
10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你當時訂立的合同!
11樓:銀白小法
不合理,如果不罰你可以去找仲裁
廠子是私人的,老闆說幹夠一年保底工資四萬,因個人原因沒有幹夠一年,那工資應該怎麼算?
12樓:帥帥的花
按月或天數結算。不過估計會扣下部分作為違約金。
我在一個廠子上班由於效益不好給我們放假了就沒有工資了。 我想問問有最低工資保障麼?
13樓:創業
如果是國企或外企,可以有最低基本工資保障。如果是個人的企業,私人工廠就不好說了,能不能給就看老闆了。祝好運,望採納
為公司上班,老闆說公司效益不好把工資從四千多下調到一千多,親們,這樣的公司是不是不能呆了
14樓:伊秋梵平
是啊!下調幅度也不能這麼大啊!公司效益不好,是綜合因素怎麼就單單拿員工工資刷啊!這樣的公司不大氣!
15樓:李全
如果有比較好的公司,可以考慮離開
老公不工作,不心疼我,脾氣不好,整天和朋友出去玩,我人在家看小孩做家務,我該不該和他維持這婚姻
做媽媽的女人一定要比以前更加的堅強,永遠對自己說你是一個好媽媽。就算孩子不生活在雙親家庭里長大,這並不是孩子幸福的最根本,孩子幸福的 最主要的是媽媽生活得開不開心,幸不幸福,如果媽媽不開心不順心,談何給予孩子一個安樂的環境。任何選擇都需要勇氣的,但是如果自己活得不開心太窩囊的話,為何不放自己另外一條...
我現在17週歲了,我不上學了,在工作,我自己在法律上能有話語權麼?起到法律資格麼
都工作了可以按成年人對待了,滿十六週歲依靠自己收入過的就可以。告拐賣也好 也好都是說著玩的。那些都要上公安偵查檢察院公訴的,現在的狀況父母已經不是監護人了,戶口的事找民政局結決應該 我已通過司法考試,現在從事法律工作。最近在想其他還能考些什麼有含金量的資格證書?不僅為了拿證,也是 考註冊會計師,從業...
我的工作是在一傢俬人包間電影院員工加上老闆人
如果是老闆,那沒得說,端人家飯碗,不是老闆,滾他大爺的。我教你幾個辦法,他讓你倒水,過一會,你給他說讓他給你倒一杯。如果他不給倒,以後再不給她倒水,有理由了啊,互相幫助,你不幫我,我為什麼把幫你,這叫有理有節。二如果不想走明路,晚上下班,找個麻袋套他頭上,打他個半死。他自己就反應過來了。沒事,啥人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