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公司工作兩年合同還有3年到期,在合同期內公司無理由解除合同,應該賠償多少錢

時間 2022-04-09 06:10:16

1樓:君然所龍嘯律師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公司是違法解除的話,按上面的標準雙倍支付賠償金。如果滿兩年,不滿兩年半,就是五個月的工資。

2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期內公司無理由解除合同,

1、如果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賠償金;

2、如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則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3、如果有關賠償事宜無法與單位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在被辭退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要求;

4、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八十七條 【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3樓:

提前一個月通知,並且解除理由符合法律規定的話,可要求支付兩個月工資做為補償,非法解除可要求雙倍經濟補償金。

4樓:75677程

具體的應該是按照你平均工資的多少倍賠償,當然你再找工作也需要時間,這也是損失,公司也是需要賠償的。至於公司答應了賠償,多久才能賠償呢?這個就不得而知了,還想賠償金。估計是沒戲

5樓:美妹

找當地管這方面的**機構,他們回給你處理

我在公司做了三年零一個月合同還有一年到期,現在公司無理由辭退我,請問公司應該怎樣賠償我

6樓:嘆笑一世傾城

公司原因辭退你,要支付你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如果剛好超過一年,哪怕是一天,那麼補償1.5個月),如果未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的再加一個月補償。

違法辭退的兩倍支付經濟補償金,即兩個月補償。

經濟補償金=補償時間×你離職前的12個月的平均工資(平均工資的演算法:是當月所有的應發工資數,就是扣個人保險及公積金以前的那個數。)

參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合同未到期單位無理由解除勞動合同該如何賠償

7樓:金融小周老師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如果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賠償金;如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則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3、第八十七條【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4、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5、如果有關賠償事宜無法與單位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在被辭退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要求;

《勞動合同法》

一、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二、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按照工作年數支付你賠償金。辭退員工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未滿一年的按照一年補償,六個月以下按照半年計算,補償半個月的工資補償。

9樓:匿名使用者

1 按工作年限 一年給一個月工資 不滿一年按一年計 不滿半年給半個月工資 標準為前12個月平均工資 包括獎金 津貼及補貼 按雙倍賠償

2 如果沒提前30天通知你 還要給一個月工資 做為代通知金 標準為上個月應得工資

10樓:藍色心靈

如果是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主張經濟補償兩部的賠償金,經濟補償的標準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不足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標準為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1樓:匿名使用者

一、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按照你在單位的工作年限,沒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不足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6-12月的按一年計算。

二、若單位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你,你可以要求單位多支付一個月的工資。

12樓:李華陽律師

關鍵看用人單位是否違反了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若是,則你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樓:如夢水雲間

需要看是什麼原因被解除。

有違法解除、協商解除、合法解除情況都不一樣的。

一般按職工工作年限,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如果是違法辭退,一年賠償兩個月工資;

如果員工嚴重違紀被辭退,一分沒有。

如果你不服公司的行為,可以收集一些能證明你是公司的員工的相關證據,到當地勞動仲裁庭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免費)。

14樓:樑華成律師

可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

15樓:

還有三個月合同到期,現在單位無理由單方提出辭退,我該怎麼要求賠償,什麼時間離開?

16樓:上海笙銘律師

1、如果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賠償金;

2、如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則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3、如果有關賠償事宜無法與單位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在被辭退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要求;

4、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八十七條 【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合同未到期公司單方面解除合同應該怎麼賠償?

17樓:

1、公司是因為虧損才裁員就不叫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只用支付你經濟補償;

2、經濟補償金是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六個月一下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你工作時間是6年,也就是說經濟補償金是6個月工資,總共1萬2的經濟補償。

合同期內,如果你沒有違反法律或公司規章制度,公司也不是合法裁員,那麼公司單方解除合同是違法的,應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你工作時間是6年,也就是說經濟補償金是6個月工資(你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實得工資)。

3、單位提前一個月如果沒有通知你,需要支付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

4、生育保險是社保強制險,單位必須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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