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樹恆幸儀
肯定違法的.
你可以使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併購買保險,因此購買社保是必須的,屬於強制保險,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單位協商解決,無果的情況下,申請勞動仲裁或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反映並投訴,是可以得到有效解決的。
其證據就是證明跟單位有勞動關係,比如工資條,工牌等。
一般只能補交社保,卻不能以返現金的形式.
2樓:冷付友光詩
只要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單位就應該為職工繳納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五種保險,其中後兩種是單位按照職工人數統一繳納的,職工個人不需單獨繳納;前三種險都是個人和單位按比例負擔的,所以如果公司不給你繳納保險的話,一定違法。
3樓:職場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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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勞動者最多可以主張11個月的雙倍工資。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也就是當然違法
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
打字需要時間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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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與員工籤合同,不買社保,會有什麼樣的處罰
4樓:廣東省高考蔡老師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這是員工的合法權利,用人單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為員工購買,這裡分2種情況進行說明:
一、員工不願意跟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無需為其購買社保。如果一個員工進入一個單位,自己主動要求不要簽訂勞動合同,那麼事後被發現沒有為其購買社保,用人單位是沒有任何違法行為,簡單說就是不需要進行處罰。畢竟是員工自己放棄自己福利,用人單位又不能強迫他,吃虧是員工而已。
一、用人單位沒有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假如是用人單位故意不跟員工簽訂合同這種情況,那麼用人單位是需要面臨2種處罰情況。
01、為員工補齊未繳納社保時間段。
員工面臨這種情況,可以找勞動局幫忙,給公司壓力,讓公司為你補上沒有繳納社保的時間段。同時用人單位沒有跟員工簽訂合同,員工已經入職沒有超過1年,員工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雙倍工資,最多可以拿11個月。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02、用人單位超過1年沒有補勞動合同,視為簽訂無限期限勞動合同。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該員工已經入職超過1年,公司又沒有補勞動合同,按照法律上條例,就視同用人單位和員工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簡單說就是用人單位不能隨意解除員工之外,用人單位還需要每個月支付雙倍工資,以此來保證員工的合法權利。
總而言之,用人單位除了員工自己放棄社保權利,用人單位沒有任何理由拒絕為員工購買社保。要是真的不買社保,那麼這樣單位還是早點離開,不值得你為其賣命。
5樓:華律網
不籤勞動合同分兩種情況。如果是用人單位要求籤訂書面勞動合同,而勞動者不籤書面勞動合同的,則用人單位無需承擔責任。如是用人單位的原因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則用人單位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主要有以下三種後果: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按照該規定,勞動者最多可以主張11個月的雙倍工資。
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3、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不簽訂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勞動者按照該規定主張二倍工資,沒有最長時間限定。
6樓:龍商百科
公司不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依法有權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要求公司支付雙倍工資, 沒有給員工交納社保,可以向社保稽查大隊投訴。
7樓:行走的生活小達人
社保單位會責令該公司在一定期限內給員工補繳社保費用,並收取滯納金。如果公司不給員工繳納社保,員工可以去勞動局進行投訴。
8樓:張學姐
根據勞動法規定,用工之日起超一個月且未滿一年不籤合同的公司,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也會被相關部門處罰,員工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企業將百分百補繳。
9樓:來自大觀園有個性的喬松
公司不允許員工籤合同不買社保。嚴重的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10樓:法律快車
1、企業不給員工買社保屬於違法行為,法律規定要在員工入職後三十天之內購買,超過就違法。
2、企業不給員工買社保首先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3、單位不繳社會保險又無法補繳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勞動者可以依法提起訴訟要求用人單位賠償。
11樓:悟問筠
我是婁底市-新化縣-西河鎮人-在西河鎮河西裝卸隊****上班13年了。可是公司不給員工買社保,也沒人管。原來公司是西河鎮廣益物流****,改為現在的河西裝卸隊****。
我請求好心人家管管這家沒良心的黑心老闆。謝謝您了!
12樓:科學知識萬能俠
在勞動合同法裡面,會被罰款的,會根據情況的複雜程度,罰款的多少也會有相應的規格。
1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公司不給員工買社保是違法行為,因為社保是強制險,對此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經濟賠償,同時還可以以此為理由直接辭職,不受提前30天提出離職的期限影響,不與員工籤合同對於員工和公司來說都是存在風險的。
14樓:看見了截圖看看
你的論述太籠統了!應該說不論什麼原因,做事都要依法辦事!
15樓:深圳張勇律師
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試用期內也要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
社保是強制險,公司必須要為員工購買,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與給你交社保,若公司沒有買社保或沒有按實際工工資交社保,員工可以向社保局要求公司補交過去2年的社保,但員工向仲裁委申請仲裁要求公司補交社保,仲裁委會以此事不是仲裁委的受理範圍,不會處理。
沒有買社保,深圳的實踐做法是員工不能直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員工要發函給公司,要求公司補交社保,若公司在一個月內沒有補交,員工再可以以此提出離職, 要求經濟補償金,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
16樓:解困為你
如果員工去勞動部門舉報你們,不僅會讓你們補齊社保費用,還會對你們公司進行罰款!
17樓:安徽徽達律師
主要是蒐集證據,你工作這麼久都沒簽合同,按規定應當每月付雙倍工資的!證據包含上面提的工資條、同事或客戶能證明你確實工作了這麼久的人證等,你這種情況《勞動法》有明文規定的,你只要到勞動保障局去投訴就可以了,很快就會解決的!
18樓:生建王
向勞動監督部門提交你在公司上班的證據,去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就可以得到補交,並且公司會受罰。但並不是所有沒簽合同的員工都可以得到賠償。只有申請了的員工可以得到賠償。
因為你沒有申請,勞動部門並不知道你是否交了保險。如果你不想現在得罪公司,你目前要做的,就是收集好證據(比如工資單等),到時候和公司新帳老賬一起算。
19樓:長沙律師餘博士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申請勞動仲裁的員工,可以要求獲得雙倍工資的賠償。不是所有的員工都會獲得雙倍賠償。
不籤勞動合同,不買社會保險,一方面,員工可以隨時離開公司,並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賠償。另一方面,員工也可以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公司,公司除了要完善勞動用工制度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還可以罰款。
20樓:
沒有合同,也沒買社保能去那找個說法
21樓:古拉的鯉醬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不告不理原則是法院審理的原則是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表現為法院審理民事糾紛的範圍(訴訟內容與標的)由當事人確定,法院無權變更、撤銷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案件在審理中,法院只能按照當事人提出的訴訟事實和主張進行審理,對超過當事人訴訟主張的部分不得主動審理。
22樓:廣州陳一天律師
公司沒給員工買社保,員工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要求用人單位為員工補買社保。在這期間,如果發生了工傷事故,用人單位要代替社保**對勞動者支付工傷賠償。
另外,用人單位應當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必須要籤。否則,一個月後一年內將要支付勞動者每月雙倍工資。
不提起仲裁,仲裁委員會是不會主動做出裁決,這是民事法律上的不告不理原則。所以不提起仲裁的員工,不回得到仲裁委員會的裁決。
23樓:乳酪專業解答
回答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根據《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登出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資料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希望可以幫到您
提問不教社保不籤合同、去**告呢
回答你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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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與公司簽訂了自願不買社會保險是否違反勞動法
24樓:薔祀
員工與公司簽訂了自願不買社會保險違反勞動法。不管是通過自願簽訂、還是脅迫簽訂的協議約定的不購買社保,都是違反了強制性規定,所以協議是無效的。公司應該為員工補繳欠繳的社保費,並且要繳納相應的滯納金。
《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該規定屬於國家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對於員工來說,既是權利也是義務,是不允許通過個人約定改變的,否則該約定視為無效。
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
擴充套件資料: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五十三條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第五十四條 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第五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第五十六條 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條 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條 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五十九條 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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