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困難解決局
勞動仲裁分為兩種,個人仲裁和集體仲裁。申請仲裁你要準備的資料有:身份證、勞動合同、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或證明、近十二個月的工資流水、社保繳費記錄、就職公司的信用網資訊。
2樓:簡簡單單
1、我在合同期未滿前兩個月被要求離職,但未籤任何離職證明,公司未給任何補償,你這種情況,要能證明是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否則無法要求經濟補償金的。
2、扣發你應得工資是肯定不合法的, 可以收集相關的資料,去勞動監察部門要求公司支付工資。
3、少交的保險,可以要求補交的。
3樓:深圳張勇律師
1,公司扣你的工資是不合法的。
2,2個月的社保,你可以要求公司補交。
3,你要保留好你與公司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考勤記錄,工資條,工作證,社保紀錄等等一切能夠證明你在這家公司工作過的證明材料,也包括人證。
4樓:
1,勞動關係存在,無論是否有合同,都應有勞動報酬。
2,你勞動合同遺失沒關係,可以說明情況,按法律規定,勞動仲裁由對方(資方)提供證據。3,可以委託。
5樓:李春興人力資源
可以qq2717249330
你好員工勞動仲裁怎麼辦
6樓:氯化鈉
如果員工與資方、用人單位發生糾紛,及員工權益受損。可持相關證椐到當地勞動仲裁大廳,申訴求助。
你好請問你應該找**的勞動仲裁幫助?
7樓:做我自己
到你上班所在的區(縣)人社局,裡面有勞動仲裁。
8樓:匿名使用者
申請勞動仲裁,應該去當地社保局的仲裁機構尋求幫助。
不行,就上法院申請仲裁。
9樓:112333束脩
在工作履行地的區勞動人事爭議院。
不清楚可電聯12333告知公司地址,尋求幫助。
你好請問勞動仲裁調解書雙方簽字之後還能反悔嗎?有沒有其他救濟途徑如法院起訴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反悔。沒有其它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勞動仲裁過程中,雙方當事人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仲裁調解書。調解書的內容包括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由當事人在調解協議上簽名或蓋章,並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不能就同一請求再次申請仲裁。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調解書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我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28條規定:「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製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
」勞動爭議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在調解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簽收後依法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能再反悔。除非送達時反悔不簽收,調解書依法不生效。
與公司的勞動爭議糾紛經仲裁委調解達成協議,並由雙方簽收了調解書,該調解書已依法生效。雙方均有按調解約定全面履行的義務。公司簽收後反悔不履行是不對的。
按《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31條的規定,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和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1樓:仗義執言張律師
不能反悔,法院只管強制執行。
除非仲裁調解條款嚴重違法或你本人有重大誤解或意思表示不真實。或仲裁程式違法。可以通過法院別樣解決。
12樓:匿名使用者
簽字後調解書即生效,不能反悔了。
縱橫法律網 丁勝律師
13樓:韓飛律師
雙方簽字就生效了,不能反悔哦!
民事訴訟法,你去看看
14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反悔。
縱橫法律網 貴鑄律師
15樓:仁鶯語
我就愛這種不登陸就能回答問題的
反正又不用負責,就當討論了
《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根據協議內容製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根據這條法律,未送達的調解書沒有法律效力,就算簽字也是一樣因此可在送達之前進行救濟,比如證明意思表示不真實等等
16樓:勞動案件專家
可以反悔,在送達調解書之前
你好 請問勞動仲裁證據不足應該怎麼辦
17樓:七臺河李陽平
申請勞動仲裁必須有相應的證據,建議在當地請一律師來解決證據問題。證據可以是直接證據,也可以是關聯證據,還有就是有些證據是用人單位負責舉證。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近一個時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因雙方勞動關係難以確定,致使勞動者合法權益難以維護,對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帶來不利影響。
為規範用人單位用工行為,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穩定,現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係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三、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符合第一條規定的情形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補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終止勞動關係,但對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動者,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訂立。
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係的,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四、建築施工、礦山企業等用人單位將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五、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是否存在勞動關係引發爭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18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應該多蒐集證據!!
你好,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公司全部員工簽字?拿出各種證明嗎? 100
19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不需要提供全部勞動者簽字的證據,只需要提供能證明其主張的證據即可。其中,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必須的。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勞動者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當然,沒有證據也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只是有敗訴的風險。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可以不請當地律師**,請專業人士提供遠端指導服務並寫勞動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等法律文書。並且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20樓:匿名使用者
員工要分開起訴,不能在同一份勞動仲裁申請書裡,證據要根據案件的需要提供。
21樓:green小綠葉
需要 你是有這方面的問題嗎
22樓:u妙手回春
看你要仲裁什麼問題了
23樓:常酒癲
你直接去勞動仲裁部門諮詢,他們會根據你的情況告訴你的
被員工申請勞動仲裁,該怎麼辦,公司申請勞動仲裁,要告我,我該怎麼辦!急!
華律網 1 先了解案情,確定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即找到被申請人。現在有些單位讓勞動者簽訂空白合同,一旦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就很難確定用人或用工單位。一般情況下可以通過社保明細 工作牌 證 等來確認被申請人。2 確定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一般是區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法律規定勞動爭議有勞動合同...
勞動仲裁是什麼意思啊,勞動仲裁和強制勞動仲裁是什麼意思?
華律網 勞動調解是指在企業與員工之間,由於社會保險 薪資 福利待遇 勞動關係等發生爭議時,由第三方 例如專業性的人才機構 爭議調解中心等 進行的和解性諮詢,通過勞動爭議調解達到法律諮詢 和解方式等的說明。當事人申請調解應當自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30日內,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離職,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期間,員工可以離職麼
1。公司應向你支付補償金,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的補償金 第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 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 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 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 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 責令關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