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我以前工作是一個小公司,沒有那麼多規矩。如果是大公司的話是一定要籤合同的。要不然拖欠工資投訴都沒證據。
2樓:什麼叫做有個性
這個先看看這個工作是否符合你心裡的要求,如果符合你心裡的期望,可以先試著工作一個月,如果還是不給你入指紋,去找老闆無果的話,可以去勞動局上訴的。
3樓:蕊姐職場權益小黑板
也可能是hr工作方式和流程的問題,儲存好截圖,並留存出勤證據,法律規定入職一個月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果一個月還不籤合同錄指紋,可以再次協商,協商未果,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雙倍賠償。
4樓:雲雨合益
工作都是雙向選擇,先幹著,然後等適合了就提出籤合同,一般一個月就能定了,耐心點,別穩不住陣角!
5樓:夏有沐沐
若是開門的指紋,不給你錄入指紋原因可能是對你這個新人不放心。
若是打卡機指紋,當我沒說。
6樓:匿名使用者
沒合同就相當於沒有人能夠保障你的權益,建議你謹慎小心點
7樓:
最好不要,因為現在國家規定即使是試用期也要籤合同上保險的
8樓:i幽月
你還是要謹慎點,如果真打算錄用你應該會籤實習合同的
9樓:雨落神州
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
10樓:
錄指紋要領導同意?入職領導都同意了!這個不靠譜吧。
11樓:
先好好幹吧。後續再說
在一家企業上班,入職六天,沒簽合同錄入指紋打卡,要離開能否要回薪資?
12樓:蕊姐職場權益小黑板
《勞動合同法》規定,「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所以,入職六天暫時未簽訂勞動合同,企業並未違法,建議先行與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未果,可申請勞動仲裁,提供出勤證明即可索回薪資。
13樓:心動太陽
企業用人不和員工簽署《勞動合同》是違法的,所以說你的6天工資企業無條件支付。
14樓:大神他大嬸
可以,如果不給可以打12333投訴**,也可以現在就打**諮詢一下具體怎麼做。
我在及時便利店上班 沒簽合同 自離會有工資嗎
15樓:法大大電子合同
會有的,如果不給可以按下面處理
1.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請求加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投訴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影印件以及相關拖欠工資的證據。
2.以未按時足額發放工資為由,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解除勞動關係並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若仍想維持勞動關係的,可以只請求支付工資。
申請勞動仲裁時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2份);證據清單和相應證據材料(2份),證據材料主要有勞動合同,工資銀行賬單;身份證影印件(1份)。
3.沒有勞動合同的,可以蒐集並提供帶有公司名稱的工作證、工作服,具有公司印章的能夠體現為公司員工的檔案,工資發放記錄,社保繳交記錄,證人證言,錄音錄影等材料證明存在勞動關係。
法律依據:《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單位幹了六天離開,沒簽勞動合同錄指紋,發不下來薪資,反應到勞動監察所,說我認死理,怎麼辦?
16樓:易劍捜魂
只要你有在單位上班的證據!勞動監察所不與解決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同時也可以對勞動監察部門提起行政不作為的行政訴訟。
勞動法,勞動合同法都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勞動一天也要支付相應的報酬。
17樓:負灬忄卩
一你幹了多久。二你在那裡工作多久,時間段寫出來,三你是否還儲存在那裡上班的證據,工牌,工資條,發工資是否簽字。四是否有加班的行為,有就把加班小時數,時間段寫出來,天數寫出來,五是否上社保公積金?
六離職是否簽了檔案?如果沒有籤,就到勞動監察或者是仲裁說你是被辭退的,因為你要求單位給你上社保,沒有給你上,,等理由,就被辭退了,單位說沒活幹就辭退你了,這樣可以多要一個月的補償,你懂得兄弟。。。
18樓:郭某某律師
用人單位一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所以用人單位沒啥問題
你自己想不幹就不幹就應該算曠工,工資會被扣掉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想要工資總歸有辦法,找勞動仲裁,報警尋求幫助,只要有工作事實,工資是必須要支付的
20樓:積極向上一起來
6天時間屬於試用期要給你工資的百分之之八十,你找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如果不作為,你可以向勞動局局長反應勞動監察大隊不作為
21樓:
去申請仲裁。一定贏的
上班四天沒簽合同被辭退了有賠償嗎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沒簽訂勞動合同就沒有適用期。單位超過一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而且沒有書面通知的話,就必須支付你雙倍工資和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
老闆拖欠工資,月了,我沒簽合同,他也不給交代,也不辭退我,我該怎麼辦
西政自由鳥 勞動仲裁解決此事!完全可以勝訴。可以hi喔 1 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 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 3個月雙倍工資等,補繳社保.支付加班工資 3 屬於勞動糾紛,應該儘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我在私人廠裡面上班裡面每個工人都沒簽合同請問是黑廠嗎
就算沒簽合同也不能算是黑廠,現在很多地方都沒簽合同,只要有事實勞動關係,去打關司的時候你要保留你在這個廠上班的證據,打卡的紙 工牌之類的能證明你在這個地方上班的。廠沒星期天過節什麼的都沒家班費 注 記件工資如果非計件就不行了,但是計件的話你可以選擇做與不做,現在也很多地方都是記件的,這樣還能提高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