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濤聲海韻
當事人提前離職也是違規的,給單位造成損失,需要賠償。如果當事人提前一個月(試用期提起三天)書面向單位申請離職,或者與單位協商經過單位同意,或者單位有違法情形的,當事人都可以離職。單位故意刁難不讓離職,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
但是如果提前申請離職,勞動合同有依法約定培訓費等協議的,當事人需要與單位協商給予合理的補償。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2樓:勤勞的老克
勞動者按規定辭職,用人單位應當正常結算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按此規定辭職是合法的,並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時間一到可以離職。不過勞動者要留存好按規定辭職的證據,以備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之需。
如果勞動者違反規定「急辭工」、「辭快工」,沒給用人單位安排工作留有緩衝時間,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在華萊士上班,上了一個星期,有事就做不了了,店長說自動離職是沒有工資的,這合理的嗎? 5
3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規定不符合勞動法。你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請問,沒有籤任何合同試用期上了半個月的班,自己要求自動離職,可是老闆居然說沒有工資,還想打我。
4樓:書生之見是我
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要求解決。
按照《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但跨月違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進廠沒簽合同上了一個星期班,跟部門主管說我自離,他說沒工資。主要是家裡有急事離職他不批,怎麼辦?
5樓:情感實時解答
對於這樣的情況,要和人力資源部們好好協商。
6樓:來自博山寺激動的開心果
進場沒簽上合同,一個星期的跟部門主管說,他說沒有工資,這種情況應該跟領導反應
7樓:
您好,朋友!
勞動法規定試用期提前3天辭職,公司應該按照規定給予員工發放工資,如果不發放工資,可以找勞動局解決。
8樓:法拉第五菱
遇上這種情況確實沒有辦法。
我自動離職就沒工資嗎?
9樓:人設不能崩無限
自動離職也是要發放工資的。自動離職不用發放賠償金,但工資仍需按照勞動合同來發放。拒不發放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樓:華律網
有工資。不過勞動者擅自離職,沒有提前30天書面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情況,勞動者屬於違法。用人單位應該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但是該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11樓:律圖網
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12樓:ofweek人才網
沒簽合同的話,從你參加工作第二個月起單位應支付你雙倍工資,最多支付11個月。你可去勞動局就剋扣工資問題以及雙倍工資問題,申請仲裁或者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13樓:張鈺濤
有工資。
自動離職分為幾種情況:
一是勞動者單方未通知用人單位,擅自離職。
二是勞動者依法提前通知了用人單位,通知期滿後立即離職。
三是勞動者依法通知用人單位後立即離職。
四是勞動者依法不需要通知用人單位立即離職。
上述四種情況中,只要勞動者付出了勞動,用人單位就應該支付工資。但是,第一種情況下,用人單位有權要求勞動者賠償損失。第
三、四種情況下,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14樓:薄澈西門雨筠
不給!哪個公司會那麼大發!你再好好看看,你當初和那家公司簽訂的協議,是否有這麼一條:如果員工擅自離職,要求員工賠償公司損失等條約
15樓:檢義大雅暢
現在很多公司都有這種規定,你找你那個公司理論恐怕沒有什麼用但公司的做法肯定是違法的,違反了勞動合同法,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6樓:糜穆嶽葉舞
用人單位的做法是違法的,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7樓:
你能夠領回大部分工資的。你收集工作證、服務證、考勤卡、工資條、證人證言及其他證據,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8樓:錦羿航成
自動離職當然可以拿到工資。
公司不得以任何藉口扣押員工的工資。
只需要提前一個月遞交辭職報告就行了。
一個月後不管公司同不同意離職,都可以強制離職。
如果公司不發工資,可以向勞動局舉報。
19樓:娛小圈圈圈
有工資,主要看你碰上什麼樣的公司,有些公司比較坑就不會給,你可以去勞動局,但是目前的情況我建議你放心心態,如果是你再去做三天工作離職,那你就再做3天工作。
20樓:忻淑婉諫陽
之間公司有約定嗎?試用期七天內沒有工資,如果沒有約定你應向單位支付工資,如果有約定不發試用期工資,你只能讓執法部門出面幫你要,但是七天的工資跑來跑去的要,實在沒有必要,今後找工作,還是多想想是否合適自己.
21樓:牢美姬德義
有工資。按時發放不得剋扣。如果剋扣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22樓:邴琭烏孫妙婧
不違法。
因為你們公司之前有說過。所以你也答應了。
那就沒辦法了。
23樓:尋武召嘉石
不管以什麼理由辭職,工資支付應當截止到員工停止工作前一天,之前包括的節日期間不應當扣工資,否則你可以**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4樓:諫項祿淳美
工資,是你的合法收入,無論你什麼原因離開,用人單位都應當支付你工資,不得以任何的理由扣押不給。
用人單位和你簽訂的做不滿15日沒有工資,其約定是違法的,屬於無效的約定條款,你完全可以不理他們。
如果用人單位不給你工資,你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
25樓:閻王殿裡孟婆的哭泣
這種如果有籤勞動合同可以去勞動局處理,如果沒簽,估計沒希望拿回工資了
26樓:菅溪段幹幻兒
即便沒有簽署合同,自動離職也要得到公司的批准並完成交接。
遞交辭職報告第二天就不去上班,是可以作為曠工處理的。連續曠工,可以直接開除。
這樣,你只能拿到你實際工作過的天數的工資並可能要扣除違紀的扣款。
建議你找公司做一次溝通比較好!
27樓:職場巧辯萱萱老師
回答勞動合同法並沒有規定自離沒工資,相反,自離也是要按照勞動者的工作來發放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發工資屬於拖欠剋扣工資的行為,您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
自離,自動離職,即不告而別,屬於違法解除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賠償損失的,應當承擔舉證責任。
所以離職必須是經過雙方確認解除勞動關係才可以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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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樓:來自上清宮柔美飄逸的周瑜
正式工也好,臨時工也罷,只要一旦與用人單位形成了勞動關係,這種關係哪怕只存在一天時 間,凡正式工享有的權益,臨時工也均應享有。進城務工的農民,可不要認為自己和正式工有多少差別,而在享受《勞動法》所賦予的權益上不能依法去爭取。
因此,臨時工如果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的,正常的情況下應該提前一個月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例外情況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如果臨時工沒有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那麼可以隨時提出辭職,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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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叫拖欠工資,你應按下面方法一步一步去做,說不定在第二步就解決了。一 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 用人單位代表和工會代表組成,勞動爭議經調解達成協議的,當事人應當履行。二 調解不成的,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當事人也可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調解...